约翰福音 第五章 注释 5:1-18. 于安息日医治瘸子 2. 「羊门」:位于圣殿东北角。献祭用的羊,都由这门牵入。 「毕士大」:即「怜悯之屋」。 「五个廊子」:池的四周都有廊子,另有一廊将池分为两半。 3. 「等候水动...痊愈了」(小字):较好的抄本都节略了这几句(参新译本),可能是后人附加的解释。 10. 「今天...不可的」:按犹太拉比对第四诚(见出20:10-11)的解释,安息日不可作的工包括移动家具及搬负重担。 14. 「不要再犯罪」:病人既蒙神恩待医治,便须改过自新。如此,这神迹便表明属灵方面的「复活」(24)。 15. 「犹太人」:见1:19注。 16. 按文士的看法,除非病人性命堪虞,不然在安息日治病是违反诚命的(参10注)。有关这件事的余波,见7:19-23。 17. 「我父 ...作事」:虽然神已停止了祂创造的大工(创2:2起),但祂维持宇宙的工作仍在进行,绝不因安息日而休止。由于耶稣与父神有特别紧密的父子关系,在安息日的治病有同一的性质,同样合理。 18. 「称神...平等」:犹太人看出耶稣宣称里的含意,所以认为祂亵渎神,企图与神分庭抗礼。 5:19-47. 耶稣的讲论 首段(5:19-30): 是对犹太人指控(18)的答辩,也是对19节的阐释,表明耶稣从父神那里获得权柄,能行神独特的工作,包括叫人出死入生(21, 24-26),以及审判世人(22-23, 27-30)。 24-25. 所提到的复活是「现在」的事(见24「有」永生,「已经」出死入生;25「时候...是了」),所以「死人」大概指灵性上死亡的人,而复活则是指信耶稣者灵里的新生命。不过,耶稣生平中也曾叫几个人从肉身的死复活过来(串13)。 27. 人子与审判,见但7:14。 28-29. 提到末日肉身的复活(见28「在坟墓里」以及29「行恶...定罪」)。参太22:29-32。 第二段(5:31-47): 列举耶稣的证人,藉此支持祂上述的自辩。 31. 耶稣在此姑且赞同犹太人的说法,承认给自己作证在法律上无效(「不真」),但参8:14。 32. 作见证的「另有一位」:指父神(见37-38;串30;8:18;约一5:9)。 33-35. 施洗约翰的见证。 「得救」:参3:17。 36. 耶稣的神迹(「所作的事」)的见证,见2:1-11。 39. 圣经的见证,见46-47。 「你们...圣经」:亦可译作「应当查考圣经」。 41-45. 犹太人无法相信耶稣,因为他们只求互相称赞,并不真正爱神以及爱奉祂名来的人(见1:13注)。 45-46. 「摩西...写的话」:可能指申18:15(参徒3:22-23;7:37),或泛指摩西五经(路24:27;徒26:22-23)。 思想问题(第五章) 1. 为何耶稣问瘸腿的人「要痊愈么」?目的何在? 2. 耶稣吩咐瘸腿者起来行走,他就可以走动。这给我们什么教训和激励? 3. 尊敬父神而不尊敬圣子耶稣是应该的吗(参23, 43)?这对耶稣的身分有何提示?我们是如何尊敬父神及基督呢? 4. 25-29节里耶稣用两名称来形容自己的身分;这些名称的意义何在(参注译)? 5. 试从本章耶稣的讲论中,找出有关祂神性(权能)的要点。另找出祂对父神谦卑顺服的表现。这两方面并存是否很特别?对耶稣的本性有何提示? 6. 为何犹太人查考圣经却得不到生命(参39-40)?参林后3:14-16。由此看来,我们读圣经应抱怎样的态度? 7. 本章中耶稣列举了那些给祂作见证的人物?这样看来,基督教的信仰是盲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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