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提摩太前书3:1-16 金句:“无可指责”(3:1) 主旨:在神的家中要选择那些合乎圣经属灵资格标准的人作领袖,。 反思:虽然经文中的这些资格分别适用于某个特别的职位,但这些资格是值得被用来衡量和要求教会所有的领袖的。教会中潜在的(自愿而又看起来有能力作的)领袖应在以下诸方面受到试验: 一. 品格,行为和言语 “无可指责”(3:2,10) “节制”(3:2) “自守(谨慎、自制)”(3:2) “端正(值得尊敬)”(3:2) “乐意接待”(3:2) “不酗酒”(3:3,8) “不打人”(3:3) “温和”(3:3) “不争竞”(3:3) “不贪财”(3:3) “不贪不义之财”(3:8) “端庄(有尊严)”(3:8) “不一口两舌”(3:8) “不说谗言”(3:11) 二. 管理自己的家 “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3:2,12)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3:4,12) 三. 确实是成熟的基督徒 “不是初入教的”(3:6) “善于教导”(3:2) “固守真道的奥秘”(3:9) “凡事忠心”(3:11) 四. 在社会上的名声 “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3:7) 结论:今天的许多的教会之所以不起正面作用,并常作负面的见证,与其选择领袖(包括带职的和全职的人员)的标准直接相关──它们是根据这个世界的标准,论成功、长相和表现,而不是根据圣经的属灵资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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