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课 - 第三个问题 - 从相争到争讼


☆经文:林前六:1 - 11

○主旨:明白保罗是根据什么原则来解决教会弟兄在异教徒法官面前争讼的事件。

1.从前面的五章,我们已经看到保罗是怎样用福音真道的原则矫正哥林多教会的纷争结党与乱伦的事件。亲爱的弟兄姊妹,你们掌握了这种解决问题的技巧吗?不是每个人在这方面都有恩赐,但我却希望大家都不是制造教会问题的人物。

2.林前六:1 - 8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

面前求审?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

上一课谈到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的时候,保罗说这只是对在教会里的弟兄姊妹说的。至于和教会外面淫乱的人相交,他根本就不能干涉,因为审判教外的人与他无关,但教内的人就应当由信徒审判。一谈到审判,保罗就提起发生在哥林多教会里的另一件事 - 弟兄们把争讼带到外邦人法官面前。

保罗对教会内发生弟兄彼此相争,竟然要互相告状,而且还是告在不信的外邦人面前,心里非常激动。我们只要从这段只有八节的经文里,他用了九个问号(?)就一目了然了。

是不是保罗不想把家丑外扬,所以认为教内的纷争应该在圣徒的面前求审?不是的,他是基于两个理由:

第一,基督徒应该能解决弟兄之间的相争。
第二,基督徒之间根本就不应该有相争之事。

你是否赞同保罗的看法?在什么情况下我们才要将事件告到法庭上?

为什么不情愿吃亏?

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第三节)我们要感谢保罗,从争讼这件“丑事”,他将一件属灵的奥秘启示给世人 - 我们要审判天使!不是圣天使,是恶天使,因为它们犯了滔天大罪。请问圣经有没有告诉我们,它们犯了什么罪?

3.林前六:9 - 11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吗?..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国。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上帝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

把争讼的事交给不信主的人面前求审之所以不适宜,是因为他们是不义的人(第一节)不义的人不但不能承受上帝的国,自己还“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他们又怎么有资格给教会的事断案?

保罗给“不义的人”下了一个定义。同性恋是不是天生的?如果同性恋是与遗传基因有关,我们怎么可以批判他们的行为?

从前有一些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也是“不义的人”,感谢主,借着上帝的灵,他们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一:30)别的宗教也能够叫“不义的人”放下屠刀,改邪归正,但不能叫他们成圣,称义。你同意吗?


○默想:

同性恋不是什么新事。伟大如苏格拉底也犯这种毛病;在罗马皇帝最初的十五个人中,有十四人犯这种恶习;旧约已经有提到亲男色的罪。(利十八:22,二十:13,申二十二:5等)虽然现代同性恋运动的声势很大,圣经却绝对反对、明确禁止和谴责同性恋。(罗一:26,27,提前一:9 - 10)这是上帝的心意,是超越时代和文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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