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就是众人的父(6)
这是主要的论点,其它各点都溯源于此。信仰从何而来?洗礼出自何处?指导我们合一的基督的政权是哪里来的?岂不是因天父利用这些媒介,显露祂自己,以聚集我们到祂面前吗?
超乎和贯乎
在文法上可以作中性,或作阳性解。两者都能适用,而且在此处意义相同。因为,虽然神借着祂的能力,支持并抚育和治理万有,但保罗在这里不是论到普世万有,而是论到关于教会的属灵政权。借着圣洁的灵,神向教会各肢体倾流祂自己,将众人容纳在祂的政权下,并且居住在众人之中。神本身既无矛盾,肢体也必须合而为一。
基督在约翰福音十七11中,提到这种属灵的团结。若推广而论,神的政权确实是不但包括众人,也包括万物(参徒十七28;耶廿三24)。但是我们必须注意题旨。保罗现在是论到信徒的联合;这和非信徒或其它生物无关。所以这段保罗用"父"这个字,因为,只有对基督的肢体而言,神才是天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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