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圣经》中的历史背景
不论个人读经或解经,若了解《圣经》记载当时的背景,必然大有助益。但关于这方面,华人教会有两种极端的看法。有人以为《圣经》是超时代的,无所谓历史背景。另有人却过分倚赖“历史背景”,仿佛没有历史背景的资料就不能解释《圣经》。
本书相信《圣经》是超时代的,这和《圣经》的记载有历史背景并没有什么冲突之处;并且《圣经》的记载有当时的历史背景,全然不妨碍它的超时代性。但另一方面,本书虽然认为《圣经》的记载有历史背景,并且了解当时的背景对读经及解经有若干程度的帮助;却不认为它是我们绝不能缺少的根据。
注意:《圣经》既是要给历世历代的人阅读的书,它所记下的事,是要后人留意效法古代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吗?还是选记古代若干史事,要作为后世信徒行事为人的模范或鉴戒?当然后者才是《圣经》的目的,前者只不过在选记时,自然会反映出若干历史背景而已!
例解107:《圣经》确有历史背景
《圣经》的记载有历史背景,那是无可否认的事实,例如:
(1) 亚伯拉罕向赫人以弗伦购买田间的洞作坟地,又向赫人下拜 (创二十三7、12、20)。
(2) 亚伯拉罕要他的仆人把手放在他的大腿底下起誓(创二十四2、9)。
(3) 兄弟要娶寡妇的嫂嫂,为哥哥生子立后(创三十八章;申二十五5-6)。
(4)雅各与拉班立约时,堆起石头作为立约的凭据(创三十一43-46)。
(5)雅各死时,约瑟为他用香料黛尸四十天,又使埃及人为他哀哭七十天(创五十1-3)。到新约时代,犹太人也用香膏膏抹死人(约十九39-40;太二十六12)。似乎是旧约的传统。
(6)以色列人有为客人洗脚的习惯(路七44;约十三1-11)。
(7)亲嘴问安(林后十三12 )
此外,《圣经》还有不少类似记载,都说明《圣经》确有一些当时的历史背景和习俗。所谓当时的背景就是只限于当时人所习以为常的生活习惯,未必是现代人必须照做的。倘若我们以为旧约的各种敬拜神的仪文和犹太人的特有习俗,也是超时代性的,就等于说那些仪文和习俗,是现在信徒所该遵守的,那就可能离开了《圣经》的本意了。
虽然《圣经》有当时的背景,我们却只把它看作有价值的参考。因为除了《圣经》是出于神的灵感的之外,任何《圣经》以外的历史或考古的资料,都不绝对完整,甚或是片段的一鳞半爪。着者或搜集者所得的资料、观点与评语,不一定完全公正,也不会是全无过分褒眨偏误的。至于经过久远的年代,残缺不全的资料就更不用说了。所以经外的历史的考据在深入了解《圣经》方面,虽能提供大有价值的参考,却不是完全无误的。否则就不会有较迟的考据,改正了较早的考据那回事。
例解108:《圣经》的启示神早有腹稿
加三8——“并且圣经既然豫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当神对亚伯拉罕说这句话时,还没有《圣经》。但神当时对亚伯位罕所说的,正是后来摩西写出来的《圣经》。所以保罗追述《圣经》之记载时,就把神早已对亚伯拉罕说的话,当作是后来摩西所写的《圣经》说的。这情形就象讲道的人,先对人讲了道,后来又把所讲的写出来。所以他后来所写的,早已有腹稿了。
《圣经》是神早已预备赐给人的启示,在他未借摩西写。“五经”之前,早就对亚伯拉罕提及其中的“福音”了。
既然如此,《圣经》虽经过许多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经卷写在不同的地区,因而内文的用语,难免受地区与时代的影响。但它既是神要给历代历世的人读的启示,神的旨意不是要世上的人都要明白古代某一民族的习俗,或仅记某一民族的历史;而是要人从他所选记的历史中,明白他为全人类所预备的救恩,和他救赎的完美结局;却不是要人去留心那些没有被选记在《圣经》中的其他古代史事,并利用那些《圣经》未选用的历史背景和考据,作为解经的准则,以规限《圣经》写作之目的。
任何历史的片断,一经被选用于《圣经》后,最重要的是被选用在《圣经》中所要表明的意义是什么?不是当时习俗的全部(或全套)的意义。人们不应限定《圣经》只可以有当代的风俗习惯之意义,而轻忽它选记在《圣经》中之目的,以及神要选用那段历史故事所要说明的真理。
例解109:《圣经》是为历代人而写
申四9——“你只要谨慎,殷勤保守你的心灵,免得忘记你亲眼所看见的事,又免得你一生这事离开你的心。总要传给你的子子孙孙。”
申三十二46——“又说,我今日所警教你们的,你们都要放在心上,要吩咐你们的子孙谨守遵行这律法上的话。”
不但摩西写五经时,已奉命“要念给约书亚听”(出十七14下),即要传给他的未来接班人听。摩西写完了五经之后,《圣经》又明文吩咐要将律法书交给抬约柜的祭司、利未子孙和以色列的众长老,每逢七年的末一年,要招聚以色列人和寄居的,念给他们听(申三十一9-13、24-26)。又吩咐日后立王,登了国位时,必须将律法朽抄录一本平生诵读——“他登了国位,就要将祭司利未人面前的这律法书,为自己抄录一本,存在他那里,要平生诵读,好学习敬畏耶和华他的神,谨守遵行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言语,和这些律例。”(申十七18-20)
可见旧约一开始就是要写给当时和后世的人的。而新约使徒非常有力的跟旧约《圣经》所启示摩西的旨意互相呼应,指明《圣经》和其中特别关系以色列人的历史,也都是为新约信徒而写下的。
例解110:使徒证明《圣经》是为新约信徒而写
林前十11——“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
罗十五4——“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
这两节经文证明:旧约《圣经》不是单为当时的人写的,也为日后各时代的人而写。这样,在留心历史背景时,切勿矫枉过正。不然,就等于限定《圣经》的作者所选用的资料,不能具有超时代的效用和意义了。
一个作者如果所写的文稿只是为应付当时一小部分人的需要,则所讨论的题目,选用的词句或例证,只要合乎当时、当地的人的需要就可以。但若所写的文稿是为较长时期和普遍教会的需要,所选用的论题、词句和例证,就要顾虑较宽广的范围。《圣经》既是为历代的人而写,虽然受灵感写《圣经》的人,可能受时代背景和习惯的影响,我们对时代背景的看法,却必须加上神那种为各时代需要而写《圣经》的角度,来看“历史背景”才会正确,否则就可能矫在过正。
此外,一个更严重的问题,从《圣经》以外的记载找历史背景,必须根据经外的考据。而“历史考据”多半有很大的宽度,容纳各种不同的意见。而绝不会象《圣经》那样绝不容许加入人意的。如果我们过分高抬经外的历史考据在解经上的地位,那么,人们对《圣经》的不同信仰和意见,很容易利用“历史背景”各种不同考据的资料,而影响《圣经》的解释。或特别强调某方面的历史资料,轻忽另一方面的资料,而左右了《圣经》的解释。
那么“历史背景”可能被人的“私意”所利用;而人的“私意”大可以躲在“历史背景”的后面受到尊重。并且这种趋势演变的结果,变成只有《圣经》的考古家,才有明白《圣经》的可能。而“专家”们的任何“私意”都可以成为无可反驳的“权威”。那不如回到天主教的旧路上去——只有教廷与神父可以读《圣经》了!
我们不希望今日的教会,虽不明目张胆的建造权威阶层,却事 上用另一种方式,重演历史的悲剧。
了解当时的历史背景,可以叫我们更生动而精细地明白《圣经》所记载的事理。却不是说没有历史背景考据的资料就不能明白《圣经》。如果这样,古时的信徒都是不明白《圣经》的了,而得着最多历史考据资料的人,就是最明白《圣经》的人。这是完全把引导人明白真理的圣灵(约十六13)撇在一边,只把人的理性和科学考据,作为明白《圣经》的先决条件。有这种信念的人,虽口头上承认《圣经》是出于神的灵感,实际上只把它当作历史文献。
例解111:《圣经》本身所反映的历史背景
《圣经》的历史背景,除了参考《圣经)以外的考据之外,《圣经》本身常反映出非常有价值的背景。
例如:从哥林多前书的内容,很容易就可汇集不少哥林多教会的历史背景:
①他们中间有分争结党的事(林前一12);
②他们在恩赐上长进(一6);
③夸耀属世学问(二1、6、三18、21);
④有淫乱的罪发生(五1);
⑤信徒彼此告状(六1、6);
⑥对夫妻同居生活有误解(七1-24);
⑦拜偶象风气很盛行(八、十章);
⑧妇女蒙头被视作当然(十一13);
⑨有人不按理守圣餐(十一17、34)
⑩对灵恩的追求有错误(十二至十四章)。
虽然这种反映的资料范围是受限制的,只能从侧面或反面看出来。有些则需要参考别处经文的记载才可以知道,但却是很有价值的资料。许多人轻忽而“浪费”这方面的资料,只情赖《圣经》以外的历史考据。他们多半以为若从《圣经》中找出当时的背景,又用这些背景作为解释的参考或根据,等于(圣经》根据《圣经》,自己作自己的根据,也就等于没有根据。这种推理似是而非,因为:
(1)《圣经》是神所默示的,是神的著作,不该把《圣经》看作人间的作品而必须由“别人”为它印证。何况以经解经本来就是最好的原则。
(2)从《圣经》本身反映的历史背景,才是最直接的资料,且是最具权威的资料。所有《圣经》以外的资料都是第二手的,较不可靠的。例如:
“陈弟兄收到他父亲的信,提到他在香港的四妹驾车外出时撞伤了颈骨,他家的园丁已经辞职,有两只狼狗被人毒死……。”
从他写给父亲的信可知,陈弟兄的家庭背景大约如下:
①他的父亲当时仍健在。
②家庭相当富裕。
③他最少有四个兄弟姊妹。这封信反映的资料不但可靠,而且是最有力的根据。照样,《圣经》自己所反映的历史背景,就是最可靠的资料。
(3)传到我们手中的《圣经》,已经具有重大的历史价值,而且《圣经》是有留存最多抄本的历史文献。所以它本身已经是最可靠的历史书。
(4)许多历史考据或考古资料,固然大有价值,但不是大多数读《圣经》的人直接考察得来的。我们多半是阅读别人考察挖掘之后,所写出的文稿或书籍。我们只不过相信别人的考察,大多数人自己没有直接考察。但在我们手中的《圣经》,却是每个基督徒可以直接查考的。从《圣经》本身所反映的历史事故中找出它的背景,就有亲自查考过的真实感,比较阅读历史考据方面的书籍所得的大不相同。
(5)不少考古资料的解释大不相同,因写作的人信仰不同、价值观不同,同时发现的资料可能写出相反的见解。且随时会因有新的考古发现,而完全改变了见解。但《圣经》本身所反映的背景,却没有这种弊端。
例解112:路得记的背景
既然可从《圣经》的记载中看出当时的历史背景,那么让我们举一两个例子,看看怎样从《圣经》中找出可靠的历史背景来。
旧约历史书中的路得记,不但有很丰富的属灵教训,故事本身也非常生动有趣。从要了解当时的历史背景的角度来看全书,可得若干可靠资料,简录如下:
(1)年轻寡妇可以再嫁(得一9),明理的婆婆不会叫媳妇为难。
(2)儿子早死,媳妇还没有生子,做父母的要叫那死者的弟弟娶他的嫂嫂(得一12-13)。
(3)已嫁的妇女,常自认理该忠于夫家的观念,与中国人出嫁从夫的观念相似(得一16-18)。而路得力已死丈夫敬奉婆婆,在当时社会的道德观念中,被看为是一种贤良妇女的美德(得二章全)。这种美德,直到现在仍存留在若干中国人家庭中。
(4)当时富有人家,有容许穷人在他的田中拾取割剩的余粮的习俗,因摩西在律法书上有这样的吩咐(申二十四19-21 )。
(5)寡妇没有儿子,可以请求至近的亲属娶她,为丈夫生子留名(得三章全)
(6)须按理公断的事,可在城门口长老们跟前公开了断(得四1- 12;参王上二十一8-16)。
(7)放弃赎回亲属产业权利的,可以“脱鞋”为证(得四7-8)。
例解113:路得求波阿斯
路得的整个故事,最引人注意的历史背景,在于波阿斯娶路得。或说路得请求波阿斯娶她,怎么不以为耻,且被人看作是值得称许的事?这一点虽然单看路得记,不够使我们了解,但参考五经的记载,就不难明白了。
以色列人非常看重各家族所分得的地业。因为这些地业,是神应许他们的祖宗亚伯拉罕,要承受迦南而得的(创十三14-18)。摩西向以色列人宣告律法时,也曾明说:“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二十五23
)
所以以色列人重视他们的地业,一方面表示他们承认自己不过是客旅,等候一项更美的家业,(就是迦南所预表的天家——来十一9-10)。一方面表示他们看重神所交托给他们的分。但若寡妇又没有儿子,就没有后代继承地业。所以兄弟有义务为哥哥生子,好继承父亲的产业(申二十五5-6;太二十二24)。若兄弟不肯,就当在长老跟前脱鞋,并由寡妇吐唾沫在他脸上(申二十五9-10,参英译N
I V )以示羞辱。但若没有兄弟,则至近的亲属可以娶那寡妇(得四1-6)。
所以,路得不愿另嫁,要跟她婆婆回家,而要求她的至亲波阿斯娶她,是忠于她的丈夫,要为她的丈夫生子留名,是看重神所给他们的产业的表示。而那不肯娶她的另一近亲,要在长老跟前脱鞋。这些背景,都可从《圣经》的可靠记载中,找到它在《圣经》中的意义。
注意:不管“脱鞋”这回事,在当时的迦南人中有否其他的意义,被记在《圣经》中时,却只可以有如上的意义。我们要照《圣经》的用法接受它在《圣经》中的意义。
例解114:何西阿书的历史背景
(1)从何西阿书一章1节可知何西阿是在南方犹大王乌西雅、约坦、亚哈斯、希西家和北方以色列王耶罗波安第二在位时作先知。比较拙作“列王与先知对照表”(中国信徒布道会出版)可知从犹大国乌西雅到希西家在位时,也就是以色列国的耶罗波安第二起,直到以色列亡国的那一段时期。
(2)从何西阿书一至三章可知,何西阿有一位不贞的妻子。先知的婚姻悲剧给他不少情感上的创伤和痛苦。神却要用先知本身的经历,向以色列人传说神的信息。
(3)当时的宗教领袖——祭司们忘记神的律法,只想分享祭物,以致以色列百姓信仰与道德都腐败不堪,充满奸淫和偶象的罪(何四1-2,11-19,五1-7)。
(4)本书中常提到“以法连”,并且相当明显的用“以法连”代表全以色列国,作为警告之对象(五5、9、11-13,六4、10,七8-11,八8-9、11-14)。而以法连支派中的吉甲在本书中很受重视。它该是以色列国境内拜偶象的重地(何四15,九15,十二11)。
(5)从本书可知当时以色列国常受埃及与亚述二国的侵扰。以色列人却想向他们乞怜求助(何五13,七11、16,八8-9,九3、6,十6,十一10-11,十二1……)先知则警告他们要切实悔改,归向神。
(6)细读有关犹大王乌西雅、约坦、亚哈斯、希西家王的生平事略,及有关以色列王耶罗波安第二、撒迦利亚、沙龙、米拿现、比迦辖、比加、何细亚王的生平事略,也就是列王记下十四章23节至二十章,历代志下二十六至三十二章的记载。当时以色列国已濒临亡国边缘,政治局势不稳,在位君王的信仰、道德都坠落。所行的都是神所看为恶的事,为争夺权力和地位,不择手段,也不顾神的荣耀。而外敌亚兰、埃及、亚述诸国经常窥伺入侵。
(7)何西阿从犹大王乌西雅王时起,作先知(向以色列国说预言)至希西家王时为止,必然与阿摩司、以赛亚、弥迦等先知曾先后或同时作先知。所以从阿摩司、以赛亚、弥迦等先知书可知当时北方以色列国的处境,确实令人悲观。
(8)何西阿大概是紧接在阿摩司之后,或在他的晚年期开始作以色列国的先知的。阿摩司时以色列国与犹大国,都已在信仰和道德上,沦落到跟她们四周的外邦列国一样败坏的地步(摩一至二章)。他们又不要听先知的警戒和劝告(摩二11-12,七10-17,八11
)。不但在上的领袖骄奢享乐(摩六3-6),民间富商也见利忘义,欺诈枉法(摩二6-7,五10-13),所以神在阿摩司作先知时,已预先警告说:“我必兴起一国攻击你们”(摩六14),又说:“我必不再宽恕他们”(摩八2)。他们必受痛苦的惩罚(摩八10)。
(9)注意,阿摩司也特别提到以法连的吉甲(摩四4),那实际上是以色列国拜偶象的“卫星城”,可能因它靠近伯特利。
以上只是举例性质,说明读者如果从历史的角度细读各卷《圣经》,必然会找到相当丰富而可靠的历史背景资料。这些资料都是可以从我们手中的《圣经》查考到的,又是所有信徒都可以查考的。
从《圣经》中找到了可靠的历史背景的资料之后,就可以更精确,更深入的了解经文内容的意义。对研经当然是大有助益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