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很多年轻的基督徒试图通过寻找异性朋友,以躲避持守纯洁和节欲的争战。这一点真是令人遗憾。
圣经清楚地讲到婚姻,也谈到订婚的时间,但是,我们所理解的男孩和女孩之间的“朋友关系”,在上帝的话里却没有。在圣经时代,这也许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为通常男女是在严格分隔的环境下长大的。
可是,今天的情况就不同了。正因如此,我要急迫地警戒这种没有约束力的“朋友系”。当一个年轻的基督徒寻找这样一种朋友关系时,我并不会去假设有什么不洁的动机在里面。对于很多人来说,这种寻找也是和对在家庭中缺少的安全感、关爱及被认可联系在一起的。可是,有的年轻基督徒被家庭中的气氛驱入这样一种关系后才发现,它几乎毫无例外地带来消极的后果。
应该说,男孩和女孩之间并不存在那种两人只在一起下棋、聊天或吃冰淇淋的朋友关系。
只要两人都健康、发育正常,总会到一个时候,两人开始有第一步的身体接触,开始有第一次亲吻,并且极有可能会进一步发展。如果有人认为这样一种关系能够在性事上刹得住,那只是自欺欺人。
常常有15 到18 岁的男孩女孩来到我面前说:“上帝把我们带到了一起!”事实上,如果没有这样虔诚的迹象,年轻的基督徒之间也不可能开始一种朋友关系。我不否认他们这些话是认真的,但是如果说在基督徒生活中有一个时期,几乎不能把上帝的旨意和自己的意愿区分开来的话,那么,这个时期就在年轻的男女开始交往的时候。
我通常都是这样说的:“你们搞错了,不是上帝,而是你们自己的感觉把你们带到一起。”我还会说 :“如果上帝真的让你们彼此结合的话,那就彼此等候并为对方祷告,直等到你们可以订婚的年龄。”
当然,我清楚这样的建议往往都被当做耳边风。这些年轻人会强调:他们之间是多么互相理解,能够彼此很坦白地谈论他们的问题,他们的团契是多么美好,他们是多么想一起事奉上帝等。这时,我会说:“让我们两年后再谈吧!”
很多时候,没过几个月这段关系中就只剩下一个深深失望和受伤的女孩子;或者两个人多年后举行了婚礼,但是双方并不是特别高兴,因为他们早就失去了对彼此的尊重。如果一个十六七岁的年轻人真的确信,上帝已向他清楚指明谁是他未来的人生伴侣的话,那他就应该为她祷告并耐心等待。
我想告诉每个年轻女孩,如果有个年轻人对你说“我爱你!”,那么你该预料到他的意思可能是“我爱我自己,为此我需要你!”。最好的情况下,他也只是爱你的身体,因为年轻的男子总是会把爱和性相混淆,虽然他说得很虔诚。
当一个女孩听到“爱”这个词时,会产生浪漫的感觉,想象着两人在月光下划船,自己被接纳,感觉到安全和温暖;而男孩在谈到爱或想到爱的时候,联想到的可能只是一张床。两个人都需要多年时间,才能逐渐明白什么是爱。
这些常常在几个月后就解除的朋友关系,几乎无一例外地留下一生之久的伤疤,对女孩子尤其如此。同时,上帝给予我们作为保护、让我们不闯“灯”的对性的禁忌感也会消失。
没有一个认真的基督徒希望娶一个经多个男人转手的妻子,而妻子难道就不能对她未来的丈夫有同样的要求吗?
但是,他们留下的不只是伤疤和破损的防护墙。伤害使一个耶稣的门徒离开起初对主的爱,失去灵性的后盾,从而给仇敌留下更大的进攻余地。只有上帝所赐的深深的、彻底的悔改才能使他(她)在上帝国中重新成为刚强、有战斗力的勇士。
我们知道,上帝规定只有在婚姻里才可以有性行为,圣经将婚姻外的性行为称为通奸、淫乱、放荡或不洁。
假设一个年轻人在19至25岁才有能力承担家庭的责任,那么这意味着:一个认真跟从耶稣的年轻基督徒,要在进人婚姻前,过大约6到12年节制性欲的生活。
对于年轻的基督徒来说,这段时间至关重要,是充满挣扎和试炼的阶段,是为未来生活铺设轨道的阶段。在这些年间,他要么成熟为一个在上帝帮助下的得胜者,要么变成一个被情欲和罪恶所胜的失败者。他要么在试炼和激情的巨浪中紧紧抓住上帝而站立得住,要么随波逐流,最后成为在情绪和欲望手中抛来抛去的皮球。
难怪魔鬼用尽一切方法来欺骗和引诱,想使年轻的基督徒在这段时间里被俘虏,让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丧失为主争战的能力。大卫迎战歌利亚之前,向灰心的扫罗证明,他在旷野的隐蔽处已打过胜仗:
“你仆人曾打死狮子和熊,这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也必像狮子和熊一般。”(《撒母耳记上》17章36节)
在那不为人知的地方,大卫已经有了信靠上帝与狮子和熊争战的经历,这些经历让他有能力在以色列全军都畏惧的巨人歌利亚面前,镇定地、毫无惧怕地上阵迎战。
这种与狮子和熊较量的经历和很多年轻基督徒的争战相似。很多时候,年轻基督徒所经历的挣扎和诱惑连父母和兄弟姐妹都不知道,他在困境中只能向上帝呼喊,祈求救助。 但是,正是在这样的暴风雨中,他塑造出坚强的性格,在以后的生活中能够面对更大挑战。
他如果在这段时间里学会不是压抑而是掌管他的性欲,就为今后成为好配偶预备了重要前提条件。
约翰·怀特使用了一个恰当的比喻来说明这重要的一课:
“感受到对性的要求是上帝赐予的一种能力。因此,我不需要为它羞愧,内疚和恐惧。有的时候,我必须像对我的狗一样对我的这种要求说:‘你现在躺下。下一次,不是现在。’它也许就像狗一样,不想听从。但是,我必须让它学会顺从,而我也必须成为它的主人。我并不去赶逐我的狗,但我给它指了它该去的地方。训练的结果是,当我说‘你去那边躺下!’,它就去了。如果有客人来的时候,我也不必担心它会让我为难。要是万不得已它让我感到尴尬了,我该怎么办?把它藏到地窖里去?那它的撕咬和狂叫或许会够我受的。正好相反,我以它为荣。我这时只需要让它明白,属于它的位置在哪里,否则的话,会给它、我和我的客人们带来烦恼。我会很快失去朋友,因为他们肯定无法忍受扑到他们胸前的狗,不想被它的利爪抓伤,或被它的舌头舔到脸颊;此外,我的狗也会因经历它不可能懂得的排斥而深深地受伤和迷茫。”
如果我们想具有健康的人格,性的要求必须(像一条好警犬那样)被驯服,并被指定它该待的地方。
以色列民将初熟的土产和牲畜中头生的奉献给神。同样,每个年轻的基督徒也面临这样的选择:把他灵、魂、体最好的部分献给他的创造主和救主,去事奉他呢,还是将它们以自私的目的浪费掉?许多基督徒的生命不结果子且毫无喜乐,原因是否就在此呢?难道,为我们成为贫穷、使我们变成富足的主,不值得我们向他献上更多,而仅仅献上多年自爱后剩下的那么一点点吗?
雅尼斯·约佩林是上个世纪70 年代最著名的流行音乐歌手,她曾把生活比作“围着金猪跳舞”,并宣称:“宁可只过10年花天酒地的生活,也不要活到70岁。”还没到30岁,她就死于吸食毒品。按她的遗嘱,她的朋友把她留下的现金全部用来在圣·安瑟默的派对上买酒喝。
吉姆·艾略特21岁时这样祷告:
“主,点燃我生命的柴堆,让我冒出火焰,为你燃烧;用尽我的生命,因为它是你的。我不求在世长寿,只求过一个被充满的生命,像你,主耶稣。
他也没活到30岁就在厄瓜多尔被奧卡人的弓箭射穿;他留下的日记《全能者的荫下》激励成千上万的年轻人向主献上自己的生命。
如果今天上帝召呼我们进入永恒,我们能带给他什么?我们又能留给世人什么?
本文选自沃尔夫冈·毕纳著《爱与罪:基督徒的婚恋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