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维权组织联合辩护基金(The Alliance Defense Fund)继续为基督徒摄影师Huguenin夫妇奔走,欲驳回因与信仰冲突拒绝为同性恋夫妇服务而被判性别歧视的裁定。
2006年,来自新墨西哥州阿尔伯克基(Albuquerque)的基督徒摄影师Elaine Huguenin和她丈夫Jon Huguenin基于他们的基督信仰,拒绝为Vanessa Willock和她的同性伴侣Misti Collinsworth的「订婚仪式」拍照。
Willock最终选择了另外的摄影师为她们服务,但是也向新墨西哥州人权委员会状告Huguenin夫妇及他们的公司Elane Photography LLC歧视。同性婚姻和民事结合在新墨西哥州均没有得到法律承认的。
2008年,人权委员会根据该州人权法案,判定Huguenin夫妇性别歧视。该法案称,在公共场所不得因他人的性取向歧视别人。Huguenin夫妇还被令向Willock的律师支付6,637美元的服务费。
联合辩护基金的资深大律师Jordan Lorence随后针对上述裁决向新墨西哥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法院5月31日作出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委员会原判。
联合辩护基金认为,法院对这一案件的裁决传达了一个清晰的信息:「如果你不完全赞同同性恋,你就会被惩罚,不论你同意还是不同意。」该会已承诺把案件上告至新墨西哥州最高法院。
Jordan Lorence在6月4日的新闻发佈会上说,「美国人在职场上不应该仅仅因为遵循他们的信仰而受到法律攻击。」
他补充说,「政府应该强迫一个倡导动物权益的录像师去制作宣传打猎和动物标本制作的视频吗?当然不应该,政府也不应该强迫这个摄影师去宣扬一个违背她良知的信息。因为宪法禁止各州强迫不情愿的艺术家宣扬他们所不赞同的信息,我们会向新墨西哥州高级法院上诉此裁决。」
当事人Hugeunin夫妇说,「同性伴侣的承诺仪式所传达的信息不是我所相信的。如果在一个或两个州,有法律规定基督徒做这种事情的话,这种趋势将会影响整个国家……所谓的宗教自由也会从此消失。」
家庭研究委员会(Family Research Council, FRC)主席帕金斯博士(Tony Perkins)也认为法院的裁决非常关键,并在近日一封通讯中表示,这宗案件只是一个更大的反对基督徒的趋势的其中一部分。
他写道,「不幸的是,这只是全美的商界、体育界、好莱坞和学校里面正在发生的事情的一个缩影而已。同性恋运动活跃分子已决定了要惩罚那些不接纳和不赞同他们的生活方式的人。」
资料来源于《基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