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性文化学会事工主任麦沛泉近一篇「因为宽容,所以禁制!?」 的文章回应近日林以诺牧师被同性恋支持者口诛笔伐的事件。他指出,同性恋运动经常以数个理由争取同性恋权益,但仔细分析他们的不少做法却自相矛盾。总括他的文章可得出几个例子:
矛盾一:同性恋运动强调在这多元社会要包容,求同存异,不要大家因著价值观不同便去攻击对方,所以要立法禁止性倾向歧视。
「一个多元价值的社会,对同性恋的想法也应该有著多元包容的空间。无论对同性恋持著认同,还是不认同的意见,社会都应该有空间让人去表达。同运人士可以表达他们以同性恋而自豪的言论,有结社集会的自由去表达他们认为同性恋生活有多美好的意见;与此同时,但社会也应该有空间让人去表达,他们不认同同性恋的理由,以及批评同性恋的生活,会为同性恋者本人及社会带来各种伤害。」
但事实是不认同同性恋的意见往往被围剿而不容存在,林以诺牧师只想检视支持同性恋的理由不合理的地方,却被说为歧视、仇恨,甚至被指为散布憎恨。
矛盾二:双重标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而且,支持同运人士常常高举尊重和接纳的旗帜,内里却持著双重标准。一方面他们批评那些不中听的言论,便认为是歧视、仇恨语言。相反,他们去批评别人时,却往往站在道德高地,肆意的评论,为对方贴上标签、为别人制做污名,意图产生寒蝉效应,令批评同性恋的意见消失。」
例子:「例如同运人士很喜欢表示同性恋已经不属于精神病的类别中,所以不应再将同性恋与一些疾病作相提并论,否则就是歧视同性恋,污名化同性恋;不过,他们同时会将不认同同性恋的人,标签为「同性恋恐惧症」(或恐同症)──看来也是一种精神病!同运人士一方面强调同性恋不是精神病,要去污名化;另一方面却污名化别人,标签别人有精神问题。」
矛盾三:「性倾向是流动」,还是「同性恋不能改变」?
「同运人士经常提出「性倾向是流动」的论点,挑战「男女恋爱婚姻才是正常」的伦理观念。但是,当有人提出同性恋者可以离开同性恋生活,改变性倾向,甚至会与异性相恋结婚时,同运人士却往往以「同性恋不能改变」为理由,批评改变同性恋会带来种种伤害,甚至认为「改变同性恋就是歧视同性恋」等藉口,去攻击要帮助同性恋者改变的人士及机构。」
「同运人士一方面会说「性倾向是流动的」,一方面又说「同性恋不能改变」,那究竟性倾向是流动的还是不流动的呢?抑或是,性倾向只能单向的流动到同性恋,才是对同性恋者有益,若反过来的话,就是歧视及伤害同性恋者?」
资料来源于《基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