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周报报道,由香港基督教协进会之性别公义促进小组主办,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香港妇女基督徒协会协办之「性暴力——教会零容忍!」防止性骚扰及支援受害人研讨工作坊已于十一月九日举行,约有四十人出席。讲座内容包括基督徒性别意识与牧养反思、性骚扰之定义与法律责任,以及香港基督教协进会性骚扰政策草拟等。
爱培思全人发展中心创办人赵丽雯博士不讳言指出,香港普遍教牧对性别意识常有盲点,更会滥用或误会经文,例如因经文「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而误解成即使承受暴力也不能离婚;经文「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被误解成男尊女卑的观念,却忽略了后段丈夫要爱妻子至死。她亦指信徒和牧者的性别意识主要来自社会层面,包括电视、身边两性相处等,因此常有偏差,甚至会影响讲道内容。
事实上有不少性暴力是属于言语暴力和操控暴力,教牧在牧养时难以发现,对危机辅导有所限制。她认为教牧在神学院中很少涉及处理暴力议题的训练,牧者缺乏相关知识却误用牧者角色进行牧养,盲从「家家有本难唸的经」观念,而将当时人经验普及化,漠视了浮现的危机,有可能因而延长了当事人面对危险处境的时期。她提出朋辈关怀、牧养辅导、社区合作、同路人同舟共济四方面相辅相成。
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高级训练主任林卓姿女士从性骚扰法例及法律责任探讨。《性别歧视条例》于一九九六年生效,目的将性别歧视、婚姻状况歧视、怀孕歧视、性骚扰定为违法行为,并成立平等机会委员会跟进。其中性骚扰行为分为针对个人的性骚扰,及敌意或威吓性的环境两类;决定违法的有涉及性的行径,包括涉及性的陈述、身体上、言语上等,而定罪需要视乎是否作出不受欢迎的行径,并经过合理人的测试和顾及所有情况作为考量。
林女士提醒在合理人的测试是从合理人的角度看待事件,如有异性信徒出现婚姻问题,教牧在关心时应要小心,尽量避免轻拍脸部、拥抱等行为,否则容易令合理人感到受性骚扰而定罪。由于现时法例未有保障服务使用者骚扰服务提供者,她建议教会设立机制保障旗下所办的社区服务及活动的僱员,免受服务使用者性骚扰。但她坦言现时案例中,最高赔偿额仅有十九万多元,她质疑:「这样的赔偿额有效打击吗?」她建议教会可以透过讲坛等渠道,向会众传递清楚的立场,有效预防性骚扰个案发生。
中文大学教授黄慧贞博士简述「香港基督教协进会防治性骚扰政策(纲领)草拟」,该分草拟共六页纸,草拟拟定若该会发生性骚扰事件,处理性骚扰调查的流程主要为调解、调查程序、纪律程序,并设立由至少一男一女同工组成的「处理性骚扰投诉委员会」接收投诉。机制以保密为首,至调查完成才会通知总干事和执行委员会主席,若总干事或执行委员会主席为当事人,将会改由他人处理。
文件在附件中提到会加强协进会同工及服务使用者对性骚扰政策的意识,除了透过协进会网络发放至内联网用户及刊登在相关刊物外,亦会透过小册子、单张、海报及个案故事等协助宣传、推广及培训,并会安排相关的教育讲座及课程予协进会的目标团体。黄博士补充指:「我们有需要提供牧养支援但不在调查流程中,但会独立考虑个案,转介相关机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