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长要求立刻恢复同性婚姻法来源:基督真光 发布时间:2010-08-11 点击数: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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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4日三藩市联邦地方法院法官华克(Vaughn Walker)裁决八号提案违反联邦宪法,加州州长阿诺.舒华辛力加及加州司法部长布朗(Jerry Brown)上周五即要求华克立刻恢复加州同性婚姻法。
4日,华克在长达136页的裁决书中强调宪法第14修订案中的平等保护条例,指将婚姻维持为一男一女制度的八号提案侵犯了同性伴侣应享有的平等自由选择结婚的权利,因此违反了联邦宪法。他更强调,“总括来说,证据显示纯粹基于宗教及道德观念才出现了异性婚姻与同性婚姻有所不同的想法。只是单靠道德观念而否定同性恋者结婚并不是一个合适的理据。”
针对该裁决,八号提案支持方已即时向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庭提出上诉。法官华克亦考虑应否在八号提案支持方进行上诉期间,暂停执行目前的裁决。然而,加州州长阿诺通过律师向华克提出,“州政府相信只有通过法庭裁决生效才可维护到公众的利益,因此应立刻恢复加州同性伴侣结婚的权利。”
同时,加州司法部长布朗指出“并没有暂停执行裁决的理由”,因为法官华克的裁决已全面表现了八号提案的确违反联邦宪法。
事实上,在八号提案诉讼中,加州州长阿诺及加州司法部长布朗均属于辩方,但他们却拒绝在法庭上表态支持八号提案。接下来,相信继续争取一男一女婚姻法的仍然只有维护家庭组织及保守派基督徒。2008年大选期间,加州选民就定义婚姻为一男一女的八号提案进行公投,结果以52%赞成通过。
目前,全美承认同性婚姻并颁发结婚证书的地方包括麻州、康州、新罕布什尔、佛蒙特州、爱荷华州,以及华盛顿D.C.特区。
转自《基督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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