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段经文中要注意的第一件事是使徒说的是谁: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
第二件事是他们执行职分的方式:善于管理。
第三件事是报酬:他们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
第一,使徒说的是谁。"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对每一个留心倾听的人来说,很明显在这里说的有两种长老:善于管理的长老和劳苦传道教导人的长老。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长老,我们称之为牧师,但在使徒时代,他们是被称作长老。彼得说:"劝你们中间与我同作长老的人"(彼前五1)。显然,神是拣选了一批人作长老或叫做传道人,他们对牧师的工作所知甚少,后者认为他们不应全身心投入到传道中。但在这里所说的是另一种长老,即是善于管理的长老。神显然设置了这批人,不是为传道教导人,而是为管理神的家。我们最近讲过,当基督站在彼拉多的面前,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约十八36)。弟兄们,治理长老恰是管理神的家的臣仆。他不劳苦传道教导人,而是管理基督的家的条规秩序。
第二,他们工作的方式。"他们善于管理。"保罗很清楚会有许多懒惰的长老,因此他说善于管理的,配受加倍的敬奉。敬奉这个词,最初的意思是:加倍的赏赐。
第三,报酬。"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你们可以将这句与下一句相比:"因为经上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又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从这句经文许多人得出结论,我也同意,就是现世的报偿是这加倍的敬奉的一部分。管理教会的长老应得资助。我们苏格兰的教会首先实施了这一点。但这个加倍敬奉有更深的含义,就是:你们应当为他们工作的缘故好好尊敬他们。
1、基于这段经文我要提出下列论点:每一个基督的教会都应当有治理长老。在每一个基督的教会我们不仅应当传讲神的话语,也应当根据神的话语进行管理。这是毋庸质疑的。
首先,我希望你们注意,就我所理解的,每一个教会都应有好些长老。我们查看《使徒行传》十四章23节:"二人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又禁食祷告,就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我们注意在这一章的前半部分,保罗和巴拿巴在以哥念,路司得和安提阿传道,有好些人信了耶稣,他们回到他们中间时,就在每一个城市选立了长老。又见《提多书》一章5节:"我从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保罗将提多留在革哩底的岛上,是为了在每一个城市设立长老。设立的不是一个而是很多。就像《使徒行传》十四章告诉我们的在每一个教会都应有众多长老,在每一个城市也应有。再看《雅各书》五章14节:"你们中间有病了的呢,他就该请教会的长老来。"在这里我们看到有疾病的成员不是请一个长老来,而是请许多,再次证明了有许多长老。弟兄们,很显然这不可能指他们全都是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教会那么小他们不会有多于一个长老传道。因此在每一个教会里应当有治理的长老。
这可以从牧师和治理长老的的区别中得到证明。见《罗马书》十二章4-8节:
"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或说预言,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说预言;或作执事,就当专一作执事;或作教导的,就当专一教导;或作劝化的,就当专一作劝化;施舍的,就当诚实;治理的,就当殷勤;怜悯人的,就当甘心。"
教会里三种重要职务在这里说得清清楚楚:首先,那作传道的,或教导;其次,那施舍的;第三,那管理的。很明显这三种职务并不是集于一身,因为使徒在这里用有许多肢体的身体作比方,所有这些人并不是执行同样的职务。将它与《哥林多前书》十二章27-30节比较:
"你们就是基督的身子,并且各自作肢体。神在教会所设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师,其次是行异能的,再次是得恩赐医病的,帮助人的,治理事的,说方言的。岂都是使徒吗?岂都是先知吗?岂都是教师吗?岂都是行异能的吗?岂都是得恩赐医病的吗?岂都是说方言的吗?岂都是翻方言的吗?"
这段经文说的是同样的事。如果我们先不管使徒,行异能,医病,这些显然已经停止了的职分,那么现今教会里还保留了三种重要的职位:第一,是教师;第二,是帮助人的;第三,是治理事的。从《圣经》中我们知道是神设立它们,因此我们尽可以说: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我要引用的第三段经文,是我们今天所讲的:"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
弟兄们,从这三段经文中,我们看到:身体的一部分讲道,另一部分治理,第三部分分派满足圣徒的需要。这似乎是圣灵设计的。
我要从这个问题上的绝对必要性来证明同样的结论。如果基督的教会要被教导得当,就必须有牧师和教师;如果基督的教会要被管理得当,就要有人专司其责。我清楚记得我第一次进入你们中间事奉的时候,对管理好神的家这一职责有很不清楚的职责。我认为我的重大的而且是唯一的责任就是祷告和讲道。你们的灵魂是如此的珍贵,时间是如此的短暂,于是我投入了全部时间、关怀、精力在传道和教导的工作上。当惩戒的问题被提到我和其他长老面前,我将它们视为可憎恶之事,而在这个责任面前畏缩不前:我可以说它近乎将我从在你们中间的劳作中赶了出来。然而教会的惩戒是讨神喜悦的,祂借此教导祂的仆人,有别于人所能教的,来祝福在我们牧养之下所施行的惩戒,好使得这些灵魂能悔改和真正的归正。从那一刻起有一道新的亮光就照进了我的心灵,我明白了,如果传道是基督的恩典之道,照样教会的惩戒也是。
我现在确信,两种职分都是来自神--两把钥匙都是基督交给我们的。一把是教义的钥匙,用它我们可以开启《圣经》的宝库;另外一把,是惩戒的钥匙,用它我们可以开或关那条以信心参与的圣事的道路。两样都是基督的恩赐,两样都不能轻易地忽视。我深信如果教会得到最好的管理,就会有最兴盛的景况。
弟兄们,如果教会要被妥善治理,如果在《圣经》里不曾论及它,我认为我们的主在按立长老作工这件事上含笑不语。我感到,单凭牧师是不能管理好神的家的。如果一个牧师要灵命健旺,工作成功,他就必须花一半的时间在他的屈膝祷告上。这一代的最大错误是他们呼吁牧师应该更多地在公共场合露面;他们以为解释神的话语,传扬神的道是容易的。但一个牧师的职责,更多的应该是在私下里,而不是在公共场合中。因此如果神的家要治理得当,就不能只有一个牧师,而且应该有治理教会的长老。
2、治理教会的长老的职责。我想暂时越过这个问题,来谈第三点。
3、《圣经》是怎样规定善于治理的长老的品格?
第一个品格是恩慈。如果一个教会成员都应该恩慈的话,管理神的家的人就更应具有这种品格。弟兄们,想想看,如果一个长老自己是一个犹大的话,他怎么可能主持神的圣餐?如果他自己应该被驱逐出教会的话,又怎么可能驱逐别人?如果他自己尚且必须学习祷告的话,又怎么可能为病人祷告?谁会立一个反抗女王的人作国家的官员呢?所以,一个没有恩慈的长老不会是一个祝福,而只会是一个咒诅。
第二个品格是有智慧。你还记得在《使徒行传》六章3节关于选立执事的那一段:"他们必须是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
如果这是对执事的要求,长老岂不是更应具备这种条件?并不是所有的基督徒都有智慧。你大概不会说每一个人都可以作长官,同样也不是每一个基督徒都能作长老。长老面临的问题经常是最难解决的,不是每个人都能胜任的。
第三个条件是他必须有好的名声。见《提摩太前书》三章7节:"监督也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就是说他不仅在教内有好名声,在教外也要有。我们必须明白,一个长老比一个牧师要更多地投入社会。因此世界认为他们是诚实的人。他们的归正是庄重严肃的,这很重要。弟兄们,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的了--他们不仅要被教会尊重,且要为社会尊重。
还有一个条件是他们应该是有公众意识的人。这是一个国家领导应具备的素质,更是一个长老应具备的。如果仆人不效法主人,难道要主人取悦他自己吗?这是保罗常常抱怨的,所有的人只管他们自己的事,而将耶稣基督的事置于脑后。
最后一件,是他必须是一个常常祷告的人。亲爱的朋友们,长老的圣职是一件非常困难的工作,它就如逆水行舟。所以,如果世界上有谁需要祷告的话,这个人就是长老了。我们都是一位良善大能的主的仆人,只要我们靠近祂,祂必赐给我们力量。一个长老应该是既独自祷告也同全家一同祷告的人。你们也许不知道,一个不坚持家庭崇拜的长老应该停止他在教会里的事奉。我在这里把1722年会议法案读给你们听:
"大会迫切恳求,劝戒和要求长老和执事应该忠实地执行他们的职务,小心谨慎地为人,在他们所服事的圣职上要细心,严格谨守主的圣日,坚持在家中崇拜主。大会指定教会法庭把关,除了那些有资格的,而且符合上述要求的人,绝不承认,或续任那些不够资格的。"
这,就是我们教会的法律。
他在祷告聚会上应该是一个会组织的人。每一个区域都应该有它的祷告聚会。那将是怎样可爱的一种景象!每一个长老都应将福音的火点旺,让它燃遍苏格兰。
4、最后,我来谈给治理长老的报酬。
成功是给牧师或长老最主要的报酬。老菲利普·亨利说:"我宁愿看到一个灵魂得救,胜过拥有千万金银。"我也有此愿。我们已经看到,教会惩戒的工作已经得神大大的祝福;如果我们在这方面作得更努力,它的益处会日益明显。
另一个报偿是所有善良的人尊敬。的确世界会最恨恶那最像其主的长老;但善良的人们会为他们祈祷。就我而言,我宁愿受到神的小孩子的尊敬,而不在乎王子的注意。
最后,在天上还有大大的赏赐。当好牧人出现,他将接受一顶永不褪色的生命的冠冕。不仅是牧师,还有长老,都将接受生命的冠冕。你将成为喜乐的冠冕,在那一天欢呼雀跃。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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