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充满世俗肉体 反映出灵里的混乱
圣诗,是为敬拜神而创作。敬拜神就须在灵和真理里。诗歌若无属灵价值,就无法使人进到灵的敬拜中。这样的诗歌,就不能满足敬拜的需要。唱这样的诗歌,也就失去了敬拜的意义。不是从圣灵而来的诗歌,会使敬拜陷入死寂或混乱之中。诗歌作者的灵况如何,其作品的属灵价值也如何。诗歌的属灵价值能直接将作者灵里的光景反映出来。好的圣诗能将作者灵里的美好,传给唱诗的人;反之,坏的作品也能把作者里面的混乱,带给接受这些作品的人。这些,在上一章第五节中已作了论述。本节要讨论的则是《迦诗》后面的灵的问题。
本章前三节的讨论,使我们看到一个没有真理的人,不可能作出具有真理的诗歌来。圣灵乃真理的灵,没有真理,也就意味着没有圣灵的工作。我们也看到,一个文化素质不能达到撰写圣诗水平的人,神是不会使用他进行圣诗创作的。那么圣灵也就不会感动他去写诗了。我们又看到,那些以人为歌颂对象的作品,不可能出自那位为要荣耀主名的圣灵。根据这些,我们若不进一步展开讨论,也有理由认为《迦诗》后面的灵是有问题的。不过我们还是想从正面,稍稍对其作些分析。
在《迦17》中,作者自我介绍了她里面的灵,我们来看看她里面的灵是怎样的灵:
“圣灵在我的心我多想跳跃,
圣灵在我的心?我多想飞跑。
没有愁苦呀!乐淘淘,
好像在云里呀!轻飘飘。
多么美!多么好!
……
我完全被祢溶化了。”
从圣经中,我们看到圣灵在人心里的许多工作:祂光照我们,叫我们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参约16:8/11);祂重生我们,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子(参约3:5);祂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参罗5:5);祂使我们受他印记,作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参弗l:8/14);祂赐给我们能力,作主的见证(参徒l:8);祂使我们在患难中喜乐(参徒13:50/52);在受害时得胜(参徒7:55);凡事上教训我们(参约壹2:27);引导我们进入真理(参约16:13),荣耀耶稣,把受于主的告诉我们(参约16:14);赐给我们属灵恩赐(参林前12:7/11);使我们结出圣灵的果子(参加5:22);保守我们牢牢地守住真道(参提后工:14);软弱时,使我们心里的力量刚强起来(弗3:16);迷茫时,引导我们走正路(参罗8:14),感动我们当作的事(参帖前5:19);禁止我们不当走的路(参徒16:6);照着神旨意替我们祈求(参罗8:26);也为我们的硬心担忧(参弗4:30)。还有许多,只是在这么多的圣灵工作中,就是找不到圣灵使我们想跳跃、想飞跑。更没有那种在云里轻飘飘.
这么多的恩典,作者无一提及。而所提到的经验又是圣经中从未说过的。谁敢要这些东西呢?神没有说过的东西我可不敢要,也不想要。对作者来说,正是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使她看成是伟大、奇妙、美好,她也被溶化在这些圣经从未说过的经历中。这个叫人轻飘飘的灵,若感动人写诗,必写出轻飘飘的诗文。若感动人作曲,就必使人作出轻飘飘的曲调。《迦诗》的词曲既同出于一人之手,也就受于同一灵感,此灵既是轻飘飘的灵,词曲的风格在轻飘飘上也必浑然一体。
不知什么时候起,大概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吧,世俗歌坛,在中国这块古老的土地上,发生了一个巨变。文革期间曾被一度禁锢的西方精神垃圾开始涌人。在铁腕政治统治下不得动弹的娱乐场所,经过了几十年的封闭后,相继出现。霎时间,舞厅、酒吧等如雨后春笋般地开张营业,与之配套的摇滚乐、流行歌曲也就应运而生。强劲的乐曲声,控制着空虚的灵魂。使那些坦胸露背的女子们,陪着酒气冲天的男士们,扭动着犯罪的身躯,转来转去在污浊的空气中。夹杂着淫荡的笑声,发泄着行尸走肉的罪欲,正演绎着所多玛的繁华。哦!可怜的罪人们,正在为自己积蓄愤怒。时代的列车,正加大油门,全速向它的终点站--末日--冲刺。
在远离所多玛的山上,有一片净土,神的朋友们在那里筑坛献祭,过着帐棚的生活。他们为这将被倾覆的大城担忧、代求。他们不羡慕所多玛的繁华虚荣。在那里,没有罪恶的喧嚣声,只有羊群在牧场悠悠吃草的身影。在平稳、安静中,传来牧人的呼唤,羊群紧跟着牧人,在他竿下经过。一切是那么得祥和、安宁、美丽。这就是教会、独居的民、与世分别的一群人。世界,在他里面是毫无所有。
什么时候教会中出现罗得式信徒,什么时候就会打破平静。因为圣灵和情欲永远不可能和平共处。两者分道扬镳、各奔东西是在所难免。罗得有罗得的爱好,亚伯兰有亚伯兰的追求。一个住所多玛,一个上希伯仑。
罗得为什么爱所多玛?圣经告诉我们,他从吾珥出来,是跟出来的。没有见他有过筑坛献祭的事。他所认识的主是经过亚伯兰的,是模糊的。一切都是外面的工作,没有里面与神的关系。虽然能一时跟着亚伯兰走一段路,但当肉体利益得不到满足时,就走不下去了。这个“原味尚存,香气未变”(参耶48:11)的旧人,怎能放下平时所多玛的爱好呢?里面的欲望使他离不开所多玛。当他拣选约但河平原时,他的眼睛已瞄准了所多玛。虽然里面警戒他不要去所多玛,但一个体贴肉体的人,既不从主那里支取活水,怎么有力量胜过试探呢?渐渐挪移的帐棚,麻木着他的良心。虽然因为惧怕,没有立刻进所多玛。然而当他的帐棚靠近所多玛时,就像锈铁进入磁铁的磁场范围一样,根本无力挣脱其引力,身不由已地被牢牢抓住。我们知道,天父的大爱,最后还是救了这个体贴肉体的障碍。但这犹如从火中抽出的一根柴那样的结局,永作后世的警戒。断不能以此为放纵的借口。
今天一些罗得式的信徒,竟重蹈其覆辙。因里面的旧人与世俗潮流沆瀣一气。加上这世界的神以其卑劣的方法,用污浊的事物侵蚀他们、同化他们;激动他们爱慕舞厅中的旋律、酒吧中的歌声;教唆他们用所多玛的歌声来歌唱希伯仑的神。就像当日尼希米时代的犹太人,与外邦联姻,生出的儿女们,一半是说亚实突话,不会说犹大话一样。
《迦诗》旋律的世俗化,连不懂乐谱的信徒们都知道。常有信徒对我说:“某教会在唱的诗歌,怎么好像是流行歌曲一样呢?”一问,原来是《迦诗》。目前,凡教会中出现流行歌曲那样的诗歌,约百分之八十以上出自《迦诗》,这是不争的事实。圣诗所特有的,因敬畏神而建立起来的庄严肃穆的风格,渐渐被那些连世上较正派的人士也嗤之以鼻的流行歌曲旋律所侵蚀。这些世俗化的诗歌,散发着浓重的社会上最低级趣味的乌烟瘴气,玷污着圣诗的纯洁。它的轻佻、浮夸,让一切持守纯正信仰的神儿女们不敢恭维。当聚会敬拜中有人领唱这样的诗歌时,他们只能袖手旁观。诗歌所引发的两极分化之鸿沟在不断加深、加大。
笔者曾亲身体验到其中的苦涩,在一次外地工人来带领的聚会中,二青年手持无线话筒,领大家唱诗,唱的就是这样的诗。当他兴高采烈、摇头晃脑、摆手扭臀、蹦来跳去在讲台上热闹非凡时,会场出现了两极分化,一部分信徒大声附和,喜形于色;另一部分信徒则低下了头,闭口无言.笔者见状,向神饮泣祷告,求神拯救,当时心里的痛苦溢于言表。这种鸿沟正像亚伯兰与罗得间所产生的鸿沟,无法弥补。巴望这些误入所多玛的“罗得”们,能蒙光照,离开将要倾覆之城。不要再沉湎于所多玛的罪中之乐,以致两手空空被天使拉出之日来到。
流行歌曲的一大特点,是在曲谱上加进许多修饰音,使曲调产生大量的滑音,这是庄严肃穆的诗歌中所没有的。正是这种滑上滑下的滑音效果,吊起了罗得式信徒的唱诗胃口。他们像罗得离不开所多玛那样,舍不得离开世界的娱乐场所.迫于信仰,不敢去(也有个别铤而走险,去那里与世人鬼混),心里却羡慕所多玛的热闹。当这些酷似流行歌曲的所谓“圣诗”一出笼,他们就立刻欢欣鼓舞、大加赞赏,举双手欢迎。因为它既能满足肉体的需要,又不算是爱世界,仍旧算是爱神,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呢?
在他们唱诗的画面中(从光碟播放中见到),敬拜神时手舞足蹈,耸肩拍手,摆腰扭臀,这些大幅度的身体动作,令人咋舌。为什么这些人那么爱唱这些诗呢?为什么这些人那么爱这样的旋律呢?笔者曾一度非常困惑,后来,才慢慢悟出个答案。原来这些人非常喜欢效法世人“迪斯科”的动作,而庄重肃穆的诗歌,会使他们的手、足、腰、臀失业,无用武之地.而《迦诗》却能非常自然地使这些剧烈动作得到最好的发挥,那么这些人为什么不喜欢安静在主前像马利亚,却喜欢世人的动作呢?因为他们里面有一个“轻飘飘”的灵,使他们爱这些轻飘飘的动作。《迦诗》作者坦言自己里面的灵会使她轻飘飘起来。这个灵给她轻飘飘的旋律,这些轻飘飘的旋律又导演着轻飘飘的动作。这些轻飘飘的动作也告诉我们,他们献上了轻飘飘的敬拜,一整套世俗肉体的东西,哪有圣灵的工作?但是,有人硬是把这样的画面誉为充满时代气息,最活泼的敬拜。
或许,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因为这个画面气息只有在这酷似所多玛的时代中才有的气息。在八十年代,当笔者在一次偶尔的机会中,首次从电视屏幕上瞥见一群空虚的年青人,在强劲的乐曲伴奏下,用最剧烈的动作跳“迪斯科”时,感到莫名其妙,不知他们在作什么?一二十年过去了,这种使人茫然的东西,在社会中已成为时尚、潮流。后一代基督徒就活在这个处处为满足肉欲的世界,他们遇到的是比前一代基督徒更大的试探。若不进到基督里,就会自然地接受这些糟粕,被世界同化。问题是,教会面对这些挑战,应当如何对待呢?
有人说,中国人最会仿冒人家的产品,这是事实。国产摩托车中,仿本田王,仿铃木王,仿雅马哈,应有尽有。其他产品亦然。然而有一个共性,就是小厂仿冒大厂,杂牌仿冒名牌。从来没有倒过来仿冒的。但是,在这里我们却看见了一件怪事,神的儿女放弃自已天国的尊严,把自己的“庄重”、“肃穆”丢掉,去仿冒世界的轻浮,浮夸。他们不但仿冒流行歌曲,也仿冒世界别样的风格。《迦诗16》的曲调几乎是世界上某武打电影的主题曲旋律;《迦95》杀气腾腾的旋律中,又夹杂着几句口号,这种风格的歌声在“文革”期间红卫兵的口中常会听到。这就是那位指挥大师所夸奖的“中央音乐学院的学生也没有谁能写得出”的旋律。
说到这里.又让我们想起《迦诗》专辑的音乐配编某先生的一段话:“仅从圣乐角度来看,我们确实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世俗音乐的汪洋大海中。‘怎样才算不效法世俗?’‘可以有基督教的摇滚乐吗?’‘在崇拜中可以扭臀部吗?’这些事在今天已不是问题,早已成了事实。”
我们看到这里,似乎觉得某先生也赞同了可以有基督教的摇滚乐,崇拜中也可以扭臀。但是他接下去又说:“那么什么是正确的答案呢?如何在这汪洋大海中坚守主的真道,分辨出哪些是合乎真道的崇高品味,并探索出适合我们所处时代之中国圣乐的方向,的确是我们应当解决的问题。”读到这里,我们觉得,这位音乐家并不赞同上文讲的“事实”,因为他还在探索,希望能坚守真道寻求合乎真道的崇高品味。但是,在他文章的末了,结尾段中的话,改变了这位探索者的身份。他说;“一位只读过初中一年级的农村姑娘小敏,在神的感动下唱出了近千首迦南诗歌,这是一个奇迹。我得以将小敏的歌编成影片配乐,能在音乐方面参与这项事工,我的心只有向神感恩。小敏姐妹的迦南诗歌,是神赐给中国教会的一份厚礼。同时也表明:一个伟大的画面--宗教改革期间众赞歌声响彻德意志大地的宏伟场面一一已在神州出现。”这段话不但道出了这位音乐家举双手赞同《迦诗》的观点,且有相见恨晚之意,真令人意想不到。与其说,他是正统圣乐的探索者,毋宁说是世俗音乐的阶下囚。
神的旨意是不可侵犯的,祂不能让步,因为祂是神。如果在这原则上错了,那么后面也就错了。当人的喜好与神的旨意发生冲突时,人必须向神让步、顺服,否则就错。任何希望以折衷的方法解决问题的想法,都是不可取的。进入所多玛前,暂时往约旦河平原留驻,就是这种妥协的写照,也是进所多玛的缓冲区。这种中庸之道是在为罗得进所多玛开门,进入所多玛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并不存在不进去的可能性。当我们在世俗音乐与神圣圣乐间企图寻找平衡点时,心中萌生的是“不偏不倚,两不耽误”的和事老观念。一方面希望不要得罪主,另一方面又不希望得罪时代人群爱慕世俗音乐的天性。这时,更大的错谬--探索出适合我们所处时代之中国圣乐的方向--便滋生出来了。
为什么要圣乐适合我们所处时代呢?为什么要圣乐又适合我们所处时代,又适合我们中国人的胃口呢?如果这种让圣乐来迁就我们天性的道理是正确的话,那么当十字架的道理不能适合犹太人要神迹的胃口,也不能适合希利尼人求智慧的胃口时,岂不也可稍作调整,以适合他们的胃口,使他们不致被关在救恩门之外吗?为什么要拥有属于我们中国人专有的中国圣乐呢?为什么不把基督看成是全人类的救主,以致把世界各地教会中涌现出的美好圣乐,看为是我们共同拥有的,并为此感恩呢?基督是分开的吗?既然只有一位基督,为什么区分“神州”和“德意志”呢?莫非是狭隘的民族主义在作祟,企图搞一个中国特色的圣乐模式吗?这种藏于内心深处,不为人注意的东西,会使人们在它的干扰下,以不为公平的地域观念、民族观念来侍奉神,并发展成本位主义,最后形成嫉妒纷争、相咬相吞的各种宗派。
我们并不否认神对工人有着不同的带领。这种带领是出于独一全智的神,在祂至高的境界中掌管、安排,把工人均衡地,在祂自己预定的时候里,分布在祂要他们去的地域、工场、民族中,以拯救全人类中祂所预先知道的人。就像祂感动彼得作受割礼之人的使徒,也感动保罗作外邦人的使徒一样。然而,这个不同的托付,决不可以成为工人本位主义的理由。初期教会在这方面蒙神喜悦的见证--保罗问了他们安,便将神用他传教,在外邦人中间所行之事一一地述说了。他们听见,就归荣耀与神(参徒2l:19/20)--使我们看到使徒们尊神为大的胸怀。当我们希望让“神州”代替“德意志”的渴求,超过了让神得荣耀的期望时,内心的天平就立刻失衡了。这时,神的原则向时代潮流让步,也就觉得合情合理。当围堵时代浊流的堤防出现裂痕,任其渗漏时,接踵而来的就是大堤溃决、不可收拾。一旦发生“渐渐挪移帐棚”,那么“进入所多玛”也就指日可待了。
失衡的天平是无法衡量出正确的数值来的。它欺骗了这位杰出的音乐家。连不懂乐谱的信徒们,也闻出《迦诗》的世俗味来。这些充满世俗味的曲调,诱导着那些只能吃奶不能吃干粮的婴孩们手舞足蹈。就是这样的乐曲,竟被这位乐坛巨匠视为踏破铁鞋无处寻的圣乐瑰宝,令人痛心疾首。
我曾想过,为什么一个信主的人,会作出世俗味那么重的歌来?它是怎么形成的呢?后来,我是这样揣测的:
作者未信主前,是一位很爱唱歌的人,且尤其喜爱流行歌曲。信主后,这个爱好并投有从她心里彻底灭绝。口中虽不唱世俗歌曲了,心里却常胡乱哼哼这些曲调。从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中所听到的音乐,与心里所哼的发出共鸣,使这些曲子定格在某种固定的状态中。当作者受聚会影响,而心里有些感受时,将这些感受放在这已固定了的曲子中,这时,“连词带曲一齐出来”,就完成了全部的创作过程。
这只是笔者的一些猜想,或许这些猜想是对的。第一,因作者不识乐谱。不会记录乐谱,在曲调创作中,会是很困难的。开始时她又没有录音机,若不把曲子哼熟,第一遍创作的曲子很可能后来“改道”。第二,这个解释也回答了为什么《迦诗》中有许多曲调旋律雷同的问题。当她编出一些随口而出的“诗”来时,竟被某些教会认可。这就使她以为自己有诗歌创作的恩赐,就不断地如法炮制。有一位弟兄在与笔者谈到《迦诗》时曾发问:“如果神给作者作诗的恩赐,为什么不给她识谱的恩赐呢?”这个问题确实发人深省。
我们从《迦诗》的曲凋中,似乎认识了丁点关于作者创作的灵。其实,最能反映诗歌的灵的,莫过于歌词本身所显明的。《迦诗》在文字上,不但是没有真理的内容,也缺乏语言表达意思的功用。它不规范的用词,以及病句连连、文理不通等问题,都显示出作品本身非出自神的灵。使人在文字上更难忍受的是,世俗血气的用词太多太多。这就更加直接地告诉我们:诗歌的灵是有问题的。
哥林多前书二章十二至十三节说:“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
这里保罗讲到几个问题:
第一,有两种灵:世上的灵和从神来的灵。
第二,神的灵使我们能知道关于神赐给我们恩典的事。
第三,把这些从神的灵领受的发表出去,乃靠着神的灵(圣灵)
第四,圣灵所指教的话是属灵的话语。
第五,这些属灵的话,在属灵的人身上会产生共鸣(参林前2:13小字、14节)。
圣灵绝不会指教人讲出充满血气的话语来。属血气的话,只能证明作品的源头是出自世上的灵。对那些充满血气的诗文会产生共鸣,证明这种共鸣是出自同一个灵--世上的灵。
《迦150》题目是《我们乃主精兵》,诗曰:
“我们乃主精兵,
勇敢向前方,
耶稣是元帅,
不怕风雨狂,
高举十架传福音,
要走遍城乡,
平原和山岗。
一个个荣光焕发,(注“荣”为别字)
一个个英姿飒爽,
奋勇杀敌上战场,
扫除恶魔擒拿豺狼。
捍卫真道,保护群羊,
真理的旗帜扬起来,
基督永为王。”
读完这首诗,亲爱的读者,你的感受如何?其中一些充满血腥味的歌词,放在世界战斗故事影片中是再恰当不过了,可是现在却出现在赞美诗里了。这个“英姿飒爽”,曾是一位已故君王,为中国女民兵题词时,作的一首七言绝句中的用词。当这位君王盛赞女民兵“不爱红装爱武装”时,就用“飒爽英姿五尺枪”来描述。这个“武装”她们的“枪”。当然是指会杀人咯。如果不会杀人,枪就没用,也就谈不上英姿飒爽了.那么现在这词用在赞美词里,且下文的“奋勇杀敌上战场”与之呼应,作者的用意是什么呢?要我们去杀人吗?当然不可能。那指的是什么呢?
或者读者会提示我:“你应往灵里解释呀,”我说,这些词解释到灵里去太困难了。“杀敌”我们权且解释为打魔鬼吧,但是打魔鬼时,我们灵里要“容光焕发,英姿飒爽”吗?灵里的容光焕发,灵里的英姿飒爽是个什么样子呢?经上没有记载啊!这就没办法解释了。看来这歌只有从外面来解释。什么容光焕发、英姿飒爽,从字面上可以解释为外面的精神抖擞、满面春风、英姿矫健。这样解释的话,作者的意思是说,一个神的工人,应该注意外面的仪容、穿着、打扮。这显然不合圣经的教训,因为圣经从来没有要求我们外表要有这些风度。但是,根据《迦诗》的立场,作者的意思是在这方面。《迦236》要我们“靠主今天活的潇洒”。怎样才算“潇洒”?还不是合潮流、赶时髦、穿名牌、耍滑头、摆噱头、讲派头、出风头呗!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迦150》的前面,在说“耶稣是元帅”,还在说“高举十架”,在结尾时又说“基督永为王”。圣经告诉我们的是:这位元帅的面貌比别人憔悴,形容比世人枯槁。“像根出于干地,祂无佳形美容,我们看见祂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他。祂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祂被藐视,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我们也不尊重祂”(赛53:2/3)。这就是我们的元帅啊!哦,谁能识透--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神的智慧和能力呢?谁能明白--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十字架的荣耀呢?谁能领会--祂虽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敬虔的奥秘呢?我们藉着“潇洒”,是为要羞辱这位走在前面的元帅抑或独辟蹊径,开创一条元帅没有走过的路吗?这“高举十架”、“基督永为王”,岂非成为空无一物的口号吗?那位“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的使徒,在未加入十字架队伍前,曾是犹太社会中声名显赫的上流人士。自从接受这位救主以后,就走上上十字架的道路,被人看为世上的污秽,万物中的渣滓。学生不能高过先生,这位基督的使徒是用自己的生命,见证了“基督永为王”的内涵。
属血气的话,不能产生属灵的效果,只能产生属血气的效果。这也表明作者作诗的灵不是从神那里领受的。在《迦诗》中,这种血气方刚的话比比皆是:
《迦100》中说:
“战鼓齐鸣,号角声声冲向疆场”。
《迦205》中说:
“铸成一座座血的长城,
福音的旗帜扬起来。”
保罗说:“我们虽然在血气中行事,却不凭着血气争战。我們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10:3/5)。.保罗在这里讲的能力,在以弗所书六章十至十八节中,解释为在主的灵和祂的大能大力里被刚强起来。这个进入主的灵和祂的大能大力里,是藉着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但是,《迦诗》在有关属灵争战的诗中,竟没有一处讲到属灵的兵器。只有空头的口号基督的精兵,若不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就凭这些口号和血气的喊声,魔鬼会吓跑吗?这些只能用字面解释人外面的事,无法解释属灵层面的歌词,只会把人往外面带。带到口号里,不能带到生命里;带到血气里,不能带到圣灵里。因为这个轻飘飘的灵是世上的灵,不是从神那里来的灵。尽管其中夹杂着一些属灵的词汇,但不能改变它的本质。
曾经风闻有些地方,打发工人出去工作前要开誓师大会,成立“福音敢死队”。就常常以为这是传言,不大可能有这样的事或许因为笔者素不出远门,坐井观天,不识天高地厚。今天,《迦诗》生动地告诉我,确有其事!上述这些歌词,加上许多“起誓”的词句,还不够誓师大会的主题发言吗?使徒行传十三章一至三节中,教会按圣灵的意思差派工人出去前的禁食祷告,已被这些充满血气的誓师大会所取代。人的刚勇、吼声,代替了依靠圣灵而有的爱心、能力。那管辖这幽暗世界、空中属灵气的恶魔,对这班手中没有属灵兵器的散兵游勇,会毫不理会。属肉体、属血气的喊声,怎能动摇牠的营垒呢?
《迦诗》的曲调、词句所显出的,是里面的灵。灵错了,就没有什么是对的了。但是,今天为《迦诗》捧场的人,还在煞有介事地介绍它属灵的价值。光碟《迦诗》专辑中,特意推荐《迦85》,并以其为作者与神灵里面密交的证据,从而表明每一首都是与神灵交的经历中出来的。我们不妨来看看这从“灵交”而来的《迦85》吧!
“良人带我,进入内室,
知心的话儿说不完,
我们的爱情,如死之坚强,
大水也不能淹没。
我的良人,白而且红,
超乎那万人之上。
良人属我,我属良人.
从此也不会离分,
良人带我往田间去,
也在那葡萄园中,
在百合花中,牧放群羊,
我和良人永远同行。”
笔者认为,凡是有一些里面与主交往经历的肢体们,没有一个会说,这诗是从内室经历中出来的。因为全诗中找不到什么内室经历的东西。反而叫人看到一幅将雅歌经文搞得支离破碎的画面。作者对肢解圣经后重新粘贴特感兴趣,这在本章第一节中已有论及。现在是故技重演。这次是把雅歌肢解,然后随意拼凑。就好像一个小孩子,把一幅色彩艳丽、组合得当的美丽名画给剪碎了,又弄丢了许多,然后把这些残缺的碎片,随意粘贴在一张白纸上,留下许多空白处。当它被挂在墙上时。人们远远望去,因艳丽的色彩,给人以美的感觉。但走近一看,根本算不上是一幅画。因为画面上的东西,已被剪得无一完全,而且杂乱无章。《迦85》不但不能显出作者灵里光景的丰富,反而弄巧成拙。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还是一句话:里面没有的东西,写不出来。在这五百多首的洋洋大观中,找不到有属灵价值的作品来。这是作者作诗的灵所决定的。把人往外领,是它的主题思想。世俗的、肉体的、血气的词句、旋律,反映的是灵里的混乱。有人或许会说,选几首好的总有吧!笔者认为,神要赐给教会的诗歌,是藉着合用的器皿。器皿对,作品才对。器皿作诗的源头错了,从哪里去找对的呢?错的东西会传染给一些毫无戒备的肢体们,使他们陷入混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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