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神的儿子
导言 研究耶稣的自我介绍,最重要的弥赛亚称谓,就是「神的儿子」。这称谓在神学思想史中,是指耶稣基督的神性本质。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是「子神」,是三一真神的第二位。可是,在着手研究符类福音中这称谓之前,不要轻易地断言「神的儿子」这用语是要传达这么顶尖的涵义。因为历史事实证明,「神的儿子」在旧约圣经和犹太教典籍中,其意义非一般所想像的。所以,必须综览这称谓的各种意义及其用法与沿革,然后再尝试确定,这称谓在福音书中究竟传达多高超的涵义。
「神的儿子」之意义 傅季和(Vos)曾指出,「神的儿子」至少可以有四种不同的用法。
第一种意义是「先天的」。人是神所创造,因此从「先天」意义来看,人可以称为神的儿子,因为人的存在源自神直接的创造作为。亚当之称为神的儿子,差不多相当于塞特是亚当的儿子(路三38)。这似乎是出埃及记四章廿二节的部份意义,神称以色列为他的儿子,他的长子。「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么?岂不是一位神所造的么?」(玛二10)耶稣在路加福音一章卅五节称为神的儿子可能就是这个意思。因为耶稣的诞生是由于圣灵在马利亚身体内直接的创造作为。
这不是犹太人独有的概念。柏拉图论到神时,他说:「如今要发现这宇宙的创造者和父,实在要费一番工夫;然而一旦发现了他,并向普天下人宣讲他,更是不可能的事情。」保罗在雅典的讲道辞也有类似的神学,他引述斯多亚派的成语来说明基督教真理:「我们也是他所生的」(徒十七28)。这是「神是宇宙万民的父」的神学思想,按此类推,普天下人,既然都是独一真神的创造,所以四海之内皆兄弟。可是,这是创造的神学,不是救赎的神学。根据这创造的神学,人的神儿子身份是放诸四海皆准的真理,是所有人与生俱来的身份。既然人天生就是神的儿女,这项事实应该决定了人对神应有的态度,并人与人应有的关系。我们必须尝试衡量这个「众皆受造」的神学,在耶稣的教训中有多少份量。
第二种意义是「道德宗教的」。人是神特别眷爱看顾的对象。「神的儿子」可以用来描述这种人仰赖神眷佑的关系。这是这称谓的「道德宗教的」用法,可以应用在人,也可以应用在以色列国。这是出埃及记四章廿二节更深一层的意思。以色列不只是籍神作为而产生的国家,以色列也是神的长子,是神父爱的特别对象。以色列是神的选民。旧约圣经始终用「神的儿子」来描述以色列仰赖神眷佑的关系。这概念在新约圣经中注入更深的意义,基督徒被描述为「神的儿子」,或借着「生」(约三3;一12),或借「立嗣」(罗八14,19;加三26;四5)。我们已经在讨论神是父的时候讨论过这方面的儿子身份。
第三种意义是「弥赛亚的」。大卫家的王称为神的儿子(撒下七14)。这种用法不一定是指弥赛亚的神性。这是指弥赛亚的位份。
第四种意义是「神学的」。「神的儿子」在新约启示和后来在基督教神学中有了更高的意义。耶稣是神的儿子,因为他是神,有份于神性本质。约翰福音的目的是要说明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约翰福音的开场白便清楚指出耶稣是神的儿子,是道,是先存的,是神,
并且成了肉身,为的是向人启示神。这就是保罗所说,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为人成就律法所不能成就的,(罗八3;亦参加四4)。希伯来书的作者在描述我们主的大祭司职任时,称呼他为「神的儿子,耶稣」。他把这两个称谓并列,为了说明我们主的神人二性(来四14)。
我们基本的问题是:耶稣是神的儿子,究竟只是宗教的意义呢?抑或他是弥赛亚式神的儿子?抑或约翰和保罗对这称谓的神学观念(他是神的儿子,是有份于神的神性本质)也是耶稣自己的观念?我们曾经讨论过,耶稣在论到门徒和神的关系时,不把自己和他们相提并论。神是耶稣的「父」不等于神是耶稣门徒的「父」。个中涉及的问题,可借仔细探讨「神的儿子」得知。
犹太教中神的儿子弥赛亚 神的儿子弥赛亚的观念可溯自神给大卫的应许,神应许大卫的后裔接续他以色列国的王位。这并不是指大卫眼前的后裔,乃是指大卫将来更大的后裔,是神的儿子弥赛亚。神论到大卫的儿子说:「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撒下七14)。诗篇八九篇详述这应许,神论到大卫说:「我也要立他为长子,为世上最高的君王……我也要使他的后裔,存到永远,使他的宝座,如天之久」(诗八九27、29)。大卫的后裔是在他本人之内,而神的应许从未在他任何一位继承者身上完全实现,神的应许是指着将来更大的大卫的儿子,他是万王之王。诗篇第二篇最清楚显示「神的儿子」这称谓的弥赛亚意义,论到要来的统治者是称为耶和华的受膏者,是君王,是神的儿子:「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诗二7)。那受膏立的大君王因其职任而在此处称为神的儿子。
相当重要的是,虽然神的儿子弥赛亚有旧约圣经的背景,但神的儿子从未成为普遍的弥赛亚称谓。主后第一世纪之前的文献,神的儿子作为弥赛亚称谓,只出现过一次。以诺书的第五部份,记述神说:「因我与我的儿子要与他们永远联合」(一○五2)。可是,希腊文以诺书却没有这一章。主后第一世纪的启示文学以斯拉四书曾把「神的儿子」用作弥赛亚头衔。有数处,那超自然的弥赛亚被称作「我的儿子」。卜士( G.H.Box)曾证明这个用法完全根据诗篇第二篇的弥赛亚解释。可是,大多数学者都同意,该作品的残存抄本用的字是「仆人」,不是「儿子」。有一同性质的作品,巴录的启示录(Apocalypse of Baruch)提到「我仆人弥赛亚」(巴录启示录七十9)。近代学者同意戴门(Da1man)所说,神的儿子在新约时代不是普遍的弥赛亚称谓,虽然有些学者仍然认为有这种可能。
库穆兰作品中出现一次「神的儿子」作为弥赛亚头衔,提到撒母耳记下七章十四节的话语,是指大卫家的弥赛亚。这项发现促使富勒(Fuller)断言,「神的儿子」在主前犹太教中就已经开始用作弥赛亚头衔。所以,我们必须容许有这个可能:福音书中「神的儿子」是指耶稣是弥赛亚的一种称谓。
神人「神的儿子」另一个可能的背景是希腊神人的观念。东方诸宗教,认为一切君王都是诸神明的子嗣。希腊主义认为,有人有神的能力,可以行神迹,他们被称为 theioi andres——神人。布特曼认为,这个希腊主义的神人概念是福音书「神的儿子」的背景。「他们描述耶稣为神的儿子,用神迹显露他属天的能力和权柄。」
福音书中神的儿子 马可福音开宗明义便称基督是神的儿子(可一1)。马太福音记述彼得认耶稣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太十六16)。我们必须查考福音书,了解「神的儿子」的意义。
有一件立刻令我们惊讶的事:耶稣在符类福音中从未使用全衔「神的儿子」来称呼自己。但他常称自己为「子」。我们因此可以马上断言,不论「神的儿子」是什么意思,这不是耶稣自称的头衔。反观新约书信中,神的儿子。常用来称呼耶稣的头衔,上述符类福音的现象,就更加令人惊讶。
耶稣受洗(可一11)及登山变像时(可九7),天上有声音称耶稣为「神的儿子」。耶稣受试探时,试探攻击耶稣是基于他是神的儿子(太三11 路四41)。污鬼知道他是神的儿子(可五7)。大祭司查问他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不是(可十四61)。马可福音好几处没有「
神的儿子」的地方,马太福音都加了上去;马可福音和Q典的传统清楚显示耶稣曾被人、被污鬼、也被神称呼为「神的儿子」。马太福音中加上「神的儿子」的几处地方,并没有改变这传统,却只有更加强这传统。
这些段落中,「神的儿子」显然不是弥赛亚的同义词。弥赛亚是大卫的子孙,是神所膏立的,要用权能建立神的国度。而耶稣的能力在掌管灵界,因此被称呼为「神的儿子」(可三11;五7)。耶稣在十字架上受嘲骂,说他若是神的儿子,就应该救自己,这表示他自称与神有特殊的关系,所以有超自然的能力。倘若这经文不是马太福音次要的加添(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没有这节经文),那么,这就反映出,百姓相信耶稣不以自称弥赛亚,也自称是神的儿子。
这些经文可以解释作耶稣被看作是典型希腊主义的神人或行异迹的人。但有一项证据证明这解释不可能。耶稣在旷野四十天受撒但的试探,叫耶稣行神迹来成就神儿子这职任,并向百姓证明他确是神的儿子,就是把石头变成饼来充饥;从殿翅上跳下去,使百姓看见他依然无恙就惊奇;并在政治上管辖全世界(太四1--11 路四1一13)。耶稣断然拒绝这种神儿子的职任。耶稣受洗的时候,被称为神的儿子,是要成就耶和华仆人的使命。撒但试探耶稣、要耶稣放弃作仆人的职任,要他借行神迹追逐他显赫的道路。耶稣对撒但的拒绝和斥责,正表示他不放弃神的仆人的职任。「耶稣是神的儿子,不是行异迹的人,乃是顺服完成他的工作——就是他受苦的工作。」
我们查考数处耶稣被称为子、或自称为子的经文,可以确定神的儿子的内涵。
耶稣受洗 耶稣出来传道之先,天上有声音称赞他是神的儿子,是蒙拣选的弥赛亚:「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可一11)。此处称耶稣为神的儿子是什么意思?有人解释为在耶稣受洗的时候,他开始悟到对神的孝亲之爱。另有人解释为嗣子论派的基督论。耶稣在受洗的时候被委任作弥赛亚,神的儿子,并全正式就任这职。这个解释影响广泛,儿子的身份等于弥赛亚身份。耶稣之所以是神的儿子,是因为他在受洗的时候被拣选作弥赛亚。
可是,如果这项宣告是用儿子身份的方式表达就职弥赛亚职位,应该有不同的措辞。这项宣告引用诗篇二篇七节,「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这句话更合适用来表示正式就职儿子身份的弥赛亚职位。可是,这项宣告并没有完全引述诗篇二篇七节,而是融合这节经文的上半部份和以赛亚书四二章一节「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扶持,所拣选,心里所喜悦的」这一句。马可福音一章十一节的「我喜悦你」的希腊文可以翻译作:「我的喜悦降在你身上」,包含拣选的意思。「这句话是指神拣选的旨意,拣选他的儿子,包含他的使命,并他被委任作弥赛亚的君王职任。耶稣是huios ho agapetos(爱子),是这喜悦拣选的承受者。」
再者,翻译作「爱」的希腊文 agapetos,有时候是「独生」(monogenes)的同义词。因此,天上的声音可以翻译为:「这是我的独生子;他是我已经拣选的。」儿子身份和弥赛亚地位并不是同义词。儿子身份反而是耶稣蒙拣选去完成他弥赛亚职任的基础和先决条件。引述以赛亚书四二章一节也暗示他要按耶和华仆人的角度来执行弥赛亚职任。儿子身份是耶稣受试探的重心(太四3、6),而天上的声音在确定耶稣已知的儿子身份。根据这父子关系,确定耶稣委身于仆人方式的弥赛亚使命。他并不「成为」神的儿子;他「是」神的儿子。儿子身份在前,弥赛亚身份在后,两者不是同义词。「此处,弥赛亚身份不是根本,『神的儿子』也不是按弥赛亚身份来解释。天上的声音是一项引证,确定他已经有的父子意识。」
耶稣受试探 耶稣受试探的事件应该按这个背景来了解。撒但并没诘难耶稣说:「你若是弥赛亚」,它乃是说:「你若是神的儿子」。撒但知道耶稣是神的儿子,可以召唤天使来帮助,确保他个人的安全。这些试探固然与耶稣的弥赛亚职任有关,却因这弥赛亚职任是建基于他的儿子身份。
耶稣的儿子身份包含超自然的成份,从污鬼对耶稣的认识,更进一步证明这一点。马可福音记载,耶稣传道的起头,有一个在迦百农的会堂里被污鬼附着的人,看见耶稣,认出他来,便喊叫说:「拿撒勒人耶稣,我们与你有什么相干?你来灭我们么?我知道你是谁,乃是神的圣者」(可一24)。污鬼立刻并直接地认出他来,不是根据观察和明白耶稣的言语或作为。污鬼对耶稣的认识不是学来的,也不是推理而得的,乃是超自然一类的直觉认知。把这次事件与使徒行传第十六章保罗赶逐使女身上的巫鬼作比较,就更证明这个解释。「神的圣者」这句话不是个熟悉的弥赛亚头衔,也不是初代基督徒常用的耶稣称谓。这句话的背景是旧约圣经中称呼神为圣者。污鬼认出耶稣是一位超自然的人物。
马太福音十一章廿五----廿七节 研究符类福音的基督论,最重要的一段经文是马太福音十一章廿五一廿七节(路加福音十章21—22节)的一段Q典。狄比流认为这段话受「神话的」(即超自然的)思想所影响。一般认为(尤其是德国神学界更普遍认为)这是希腊主义基督教的后期产物。可是,耶利米亚曾主张,这段话的闪族特性要从犹太背景来了解,并且「如果我们不接受这句话,必须是基于我们对耶稣其人的整个态度,而不是基于这句话是「希腊主义的」形式或修辞。
耶稣论到借他本人在世上运作的神的君王作为时,他说:「父阿,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耶稣传道事工的意义只能借属天的启示才可以明由。神国的权能临在人中间并不是众人皆知的。施洗约翰曾宣告神国近了,而耶稣并借他弥赛亚职事彰显神国的权能。虽然有些人知道有关将临神国的预言正在应验,但这世代整个说来是瞎眼的。这世代称施洗约翰是被鬼附着的,说耶稣是贪食好酒的人,有时说他是被充附着的(太十二24)。要正确了解耶稣本人及其事工,只有借从父来的启示才可以知道,父是天地君主,并且他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他这样做是要彰显他君王的权柄。
圣子在启示的过程中成就一项不可或缺的职任。「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十一27)。「一切所有的」是指第廿五节的「这些事」,就是属天启示的整个内容。神,天地的主,已经赐给圣子施行启示的权柄;这包括把真理交托给基督来传给别人。神赐给圣子这权柄,是基于耶稣的儿子身份,因为神是他的父(第廿五节),所以神便这样差遣他的儿子。因为耶稣是神的儿子,他能够从他父承受一切所有的,好叫他可以将这些事向别人启示。弥赛亚启示的使命因此是基于儿子身份这个先决条件。
第廿七节明白交待这关系所涉及的事:「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没有人知道父。」在这对神的认识中,所涉及的远不只是意识到父子关系而已。耶稣认识父,正如父认识子一样。父与子之间存在一种绝对的并互相的认识。父神对子有直接和亲密的认识,因为他是父。父所有的这种认识明显地不是根据经验而得的知识,乃是直接、直觉、和亲密的认识。这是基于神是耶稣的父这事实。照样,耶稣知道父。他对父的认识也是如此直接、直觉和亲密,并且基于他是子这项事实。因此这父子关系和父于之间的相互认识,都是真正独一无二的,绝对与所有人际关系和人类知识判然有别。基督作为子,拥有同样与生俱来、绝对的对神的认识,正如神作为父所拥有对耶稣的认识一样。
因为耶稣是子,并且有这独有的认识,所以神给他弥赛亚的使 命,要赐给人对神有间接性的认识。人唯有借着圣子的启示才能进入对神的认识。正如父在向人启示他儿子时,有绝对的主权,同样的,子在向人启示他的父时,也有同样绝对的主权。他向他拣选的人启示。这种对神间接性的认识,是借启示赐给人的,这认识类似耶稣对他父所有的认识,但不是同一的认识。子对父神的认识是父神对子所有的同样直接直觉的认识。因此,这是在属天认识的层面。人能获得对神的认识是间接性的认识,是借着子启示赐与的认识。因此,耶稣所拥有对父的认识是相当独一无二的。并且他的儿子身份,在同样的层面上,也是独一无二的。赐给人的是对神间接性的知识,正如人借着圣子耶稣而有的儿子身份也是一项借着子的间接性关系。
这段经文清楚显示儿子身份和弥赛亚身份是不同的。儿子身份在弥赛亚身份之前,并且事实上是弥赛亚使命的基础。再者,儿子身份所涉及的不只是父子间的亲情意识而已,它也涉及父神和耶稣之间那独一无二且绝对的关系。
子的不知 耶稣论到他再来的时间,称自己为神的儿子。「但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可十三32)。这段话的震撼在于:这些事情应该是天使、子、和父都知道的。要点是,耶稣把自己和父和天使列在同一类,通常全部都享有超自然的知识。在这方面,与所想望的相反,子竟不知。
凶恶园户 在凶恶园户的比喻里(可十二1一12),儿子身份再次和弥赛亚身份区别,儿子身份再次是弥赛亚使命的先决条件。园主打发好些仆人到园户那里,仍然收不到果子,便打发他的儿子去承受产业。园主因为他是儿子,所以期待这个最后使命会成功。他的儿子身份并不根据他的使命,而是早于他的使命。因为他是儿子,所以他是葡萄园的继承人,并且因而蒙打发进入他的产业。
与法利赛人的辩论 耶稣在世上最后一个星期,曾与法利赛人辩论。耶稣问他们一个问题:「文士们如何能说基督是大卫的子孙呢?」耶稣并不否认文士们说法的可靠性。弥赛亚是大卫的后裔,这观念普遍被接纳,无法否认(罗一3),并且没有证据显示耶稣讨论他被称为大卫于孙的事。耶稣纠正当前对弥赛亚的流行看法,指出弥赛亚一定不只是大卫的子孙,因为大卫称他为主。「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诗一一○1)。然后耶稣追问:「大卫既自己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可十二37)。要点是,法利赛人对弥赛亚的看法不是错误,而是不足。弥赛亚必须不只是大卫的子孙;他必须也是神的儿子,并且作为神的儿子,他是大卫的主。作为神的儿子,他要坐在神的右边执掌宇宙王权。人卫的子孙要治理全世界;而神的儿子要治理将来的世界。耶稣认为,按照此处所引述的诗篇,弥赛亚必须是超自然的存有,他将要坐在神的右边。这句话甚至也涉及到耶稣的先存。弥赛亚是大卫的后裔,是地上的人,他同时也是将来世界的审判官——是大卫的主和审判官。
在公会前受审问 耶稣在公会前受审,也曾自称是神的儿子。那时,有好些人作见证告耶稣,耶稣却不言语,一句话也不回答。最后,大祭司叫他起誓(太廿六63),并且问他一个直截了当的问题:「你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基督不是?」(可十四61)。有些学者坚称,大祭司会问这样一个问题太不可思议。但若大祭司曾听过传闻说耶稣曾自称是神的儿子,又倘若他要找一个定他死罪的理由,这个问题就完全不会难以置信。究竟大祭司口中的「那当称颂者的儿子」或「神的儿子」这称谓只是弥赛亚职任的称谓,与「基督」同义,或是涉及更深一层意义,我们不能断言。但因为这句话并不是常用的弥赛亚头衔,我们猜想这个称谓应有更深一层意义。至少耶稣的答覆澄清了一部份猜疑。他说:「我是;你们必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可十四62)。于是公会立刻同意定他死罪,罪名是说僭妄的话亵渎神。有一件重要事实尤应特别注意:按照犹太人的法律,自称弥赛亚这件事本身并不构成定罪的条件。单是弥赛亚身份的确认并不能导致死刑。这种自称绝对不会推论为僭妄亵渎。因此,耶稣的自称远不只涉及弥赛亚身份而已。他的自称涉及高升的人子那种弥赛亚身份。耶稣等于这样说:「如今我站在你们的审判台前受审判;但那日子要临到,这种情况将要逆转,那时,你们将要看到现今你们所审判的这一位,要成为人子坐着审判世界。你们现在所审判的人,他将要永远作你们的审判官。」耶稣自称有末日审判的特权,只有神才有这种特权。因为耶稣自称将来要高升、坐在神的右边,并要执行神自己的特权,所以他被定死罪,罪名是亵渎僭妄。
结论 耶稣认为自己是神的儿子,是独一无二神的儿子。他和一切其他人类判然有别,因为他与神原为一,这种单一性不是其他人能有份的。还有别的证据。前面我们把讨论限制在神的儿子这名称的用法上。人子和神子之间有很接近的关连。马豪尔(Marshall)会说,耶稣用人子这头衔「是谨慎地表达他自己和神独一无二的关系,是神的儿子,是施行拯救的。弥赛亚这头衔不只不充分……而且使人易生错觉……而「神的儿子」含意又太显露。然而「人子」这头衔却是奇佳无比,这头衔极合适表达耶稣对他自己本人的观念,因为人子这头衔是指与神密切有关、并来自天上的一位……因此,「人子」是个完美的名称,可以表达耶稣属天的自我意识,但同时又能向那些蒙着眼睛、捂着耳朵的人保留他自我启示的隐密性。」到了早期教会,「神的儿子」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来表示耶稣有极崇高的地位。
弥赛亚的隐密 在结束本章之前,我们必须简单讨论「弥赛亚的隐密」的说法。有关耶稣弥赛亚身份的问题,福音书里还有一类重要的证据,关乎那稣谨慎使用弥赛亚的头衔。耶稣有好几次行了神迹之后,因知这些神迹会使他广受群众注意,所以他严严的吩咐蒙医治的病患不要把事情张扬出去。耶稣严严的嘱咐一位蒙医治的大麻疯病人,什么话都不可告诉人(可一43及下文)。耶稣责备那些认出他来的污鬼,不准它们作声,不准将他显露出来(可一34;三11及后)。耶稣使睚鲁的女儿复活之后,他切切的嘱咐她的父母,不要叫人知道这事(可五43)。耶稣医治了一个耳聋舌结的人,然后嘱咐他们,不要告诉人(可七36)。彼得认耶稣为基督之后,耶稣就禁戒他的门徒,不要把这件事实告诉人,直等到耶稣复活(可八30;九9)。
这些嘱咐保密的吩咐,是「弥赛亚的隐密」这学说的基础。威列得(Wrede)认为所有这些要求保密的吩咐,都不是耶稣说过的,乃是福音书作者编纂时添加的。威列得认为早期教会在面对与事实矛盾的情况。她所拥有耶稣生平的传统是完全「无弥赛亚」(nonmessianic)的传统。耶稣从来没有自称是弥赛亚,并且他在世上传道的时候也从来没有人认为他是弥赛亚。可是,早期教会演变成相信他是弥赛亚(超自然的那种弥赛亚),因为他从死里复活。这就是与事实矛盾的情况!教会相信耶稣是超自然的弥赛亚,但有关耶稣的传统却是「无弥赛亚」的。
为了解释这项矛盾,也为了解释弥赛亚怎么可能留下一个无弥赛亚的传统,便兴起了这个「弥赛亚的隐密」(messianic secret)学说。耶稣确实是弥赛亚,但一直要等到复活之后才为人所知(可九9是钥节)。耶稣传道期间,他始终都隐藏弥赛亚身份。因此耶稣生平的传统是一个无弥赛亚的传统。耶稣只在他复活之后才被称为弥赛亚。马可福音把两个传统接合在一起——基督教对耶稣是弥赛亚的信仰,以及耶稣没有自称弥赛亚,这两个自相矛盾的传统——发明了「弥赛亚的隐密」的设计。
上述学说很聪明,但完全缺乏证据。没有任何一丝半缕的历史痕迹显示有所谓无弥赛亚的传统存在。每一丝可查觉的福音传统都是彻头彻尾的「弥赛亚的」。无弥赛亚的传统是鉴别学的假说,没有历史根据。在德国神学界,这项假说被认为是「鉴别学的正统」事实,但许多学者仍然认为完全难以置信。麦森(T. W. Manson)称「威列得的路」(“Wredestrasse”)为「此路不通」。没有充分理由不接受弥赛亚的隐密为历史事实,是耶稣传道事工的重要成份。弥赛亚身份的隐密非常类似神国的隐密。
福音书显示两方面的证据。一方面,福音书清楚记载耶稣有弥赛亚意识,他接受别人给他的弥赛亚称谓,门徒第一次认他是弥赛亚时,他称他们为有福,公会查问他的时候,他断然承认他是弥赛亚。但另一方面,耶稣并不广泛公开地宣布自己是弥赛亚,他甚至常常吩咐那些知道他是弥赛亚的人不要张扬。
这个矛盾可以这样充分解决:就是认识耶稣知道自己是弥赛亚,但不是大众所想望的那种弥赛亚。他的使命是要把神国带来,但不是百姓所希望的那种国度。他的确被称为以色列的王(太二2;路一32;约一50),但他的国度是属灵的国度,而他的弥赛亚使命是属灵的使?。他将来要作荣耀的王(太廿五34),那时候,他的国度要在大能中显现(太十三41一43 :路廿二29一30)。但目前,他的弥赛亚身份并不是宝座,而是十架;不是荣耀,而是卑微;不是掌权,而是被杀。他现今的职任是受苦仆人的职任;要待将来他才成为荣耀的弥赛亚王。百姓所有的弥赛亚概念,需要彻底更变。所以耶稣不能随时使用弥赛亚这称谓,因为这称谓会使百姓误解,以为他就是他们所想望的那种弥赛亚。而事实上,耶稣现今的目标不是要成就那种弥赛亚。然而,因为他实在是弥赛亚,所以别人这样称呼他的时候,他不能说谎否认。因为他是弥赛亚,但他必先受苦,然后进入他的荣耀(路廿四26)。
我们不要把耶稣的弥赛亚自觉和弥赛亚的揭示混为一谈。福音书记述耶稣有弥赛亚自觉,是毫无疑问的。他极少公开宣告这项事实,他严严吩咐人不要张扬这事实,这现象必须从当时大众对弥赛亚的期望,并耶稣自我启示彻底不同的弥赛亚职任两方面来了解。因此,他的弥赛亚自我启示是为了再教育他门徒对弥赛亚使命(事实上这使命就在他身上)有更新更正确的认识。
主 早期教会对耶稣最尊敬的称谓之一是「主」。这是信仰耶稣的基本认信(罗十9)。这称谓有神的涵义。耶稣是主,他复活、升天、坐在神的右边(徒二36、33),他在天上掌权,直到万物都称他为主(腓二9—11)。形式批判学家认为,历史性耶稣的传统,曾被基督教信仰彻底改变过,假如他们的看法是正确的,「主」这个头衔一定会在有关耶稣的传统中出现。
可是,我们发现的却不是这样。「主」这个字的确是常常出现,却不是用来表达崇高的基督论涵义。这个字的呼格常常用来表达客气的称呼(大十八26;十五27;路七6;九57,等等),这和英文的Sir(先生)或Milord(阁下)有同样的作用。也相当于希伯来文的「拉比」——学生对老师的称谓。路加福音使用这个称呼,好几次故意把年代提早,等于是说:「他,我们现在所称为主的」(路七13,19;十1,39,41,等等)。有些话用这字(「主」)来表示崇高的称呼,但略逊于早期教会的基督论(路五8;太七21)。在马可福音二章廿八节、十一章三节、和十二章卅七节,耶稣用这字来表示他自己的尊荣。马可福音十二章卅七节,耶稣引用诗篇一一○篇一节,弥赛亚称为Kyrios(主)。这句话很重要。泰莱(V.Taylor)认为这句话可能是导致早期基督徒以耶稣为Kyrios(主)的因素之一。
约翰福音对这称谓的使用十分突出。前面十九章,Kyrios(主)只出现三次(四1:六23;十一2),(另有些是呼格,是客气的称呼)。可是,最后两章,这字出现了十五次之多。「福音书作者显然觉得在这些经文中,说「主」也合适,却觉得因涉及耶稣早期的传道事工,不太方便用这称呼。」泰莱说得对,这个称谓相当不可能用在耶稣在地上的时候,而是当耶稣成了复活及高升之主时,他是Kyrios(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