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基督论

    约翰曾交代撰写福音书的宗旨:「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廿31)。这句话中的「信」字,有些抄本(像第一手的西乃抄本,梵谛冈抄本,并可能包括伯默蒲纸本[Bodmer Papyrus]66在内)是现在时态(pisteuete);有些抄本(像西乃抄本的修改本,亚历山太抄本,并大部份其他抄本)是过去时态(Pisteusete)。虽然只是一个字母之差,但对断定谁是约翰心目中的读者却尤为重要。如果采纳现在时态,约翰的目的是要坚固基督徒的信仰,面对在教会里兴起的偏差谬论,坚固他们要相信耶稣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因此,约翰的主要目标,是正确认识基督。基督论是约翰福音的重心,因为永生在乎与基督有正确的关系。

约翰福音一开头就是基督论,称耶稣为「道」。「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一1,14)。这一段「论道」前言(约一l—18)究竟是全卷的纲领,或者只是全卷写成之后附加在前面的?这个问题不能在此深入讨论。许多学者以为,这是一段颂主圣诗的遗迹。纵或如此,这段话也不只是对希腊人说的,也是对犹太人说的。

      从前学者都想从希腊思想里找出约翰「道」的概念的渊源。但现在的趋向是从旧约圣经背景去解释这个名称。麦森(T.W.Manson  )也许夸大其辞,他说:「无可置辩的,这教义的根源是旧约圣经,其主干是debar Yahweh,是神的话,是创造与启示的话,天地借这话而成,先知借这话受感。」有关这名称的可能背景,是个历史问题。我们必须首先查考约翰称耶稣为「道」,他的意思是什么?这名称对他的读者而言有什么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据记载,耶稣从未自称为「道」,虽然他说了许多与「道的神学」一致的话。「道」的称谓只在约翰著作出现:约翰福音一章一节及以下;约翰查书一章一节;启示录十九章十三节。约翰似乎有意采用一个希腊世界和犹太世界都熟悉的名称来陈述基督的意义。

      「道」的观念溯自哲学家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主前第六世纪)。他教导说,万物不断在变迁,没有一物恒久保持不变。然而,虽然万物变幻不绝,却可以从「道」了悟其中规则和模式,「道」就是宇宙中秩序的永恒法则。因为在不断变迁的背后有「道」,使得世界井然有序。

      「道」是斯多亚派神学非常重要的元素。斯多亚派用道的观念提供理性的道德生活以基础。斯多亚派面对希腊平素的神与世界的二元论,他们用道的概念作为解决二元性问题的单一观念。他们认为,整个宇宙形成独一活的整体。这个整体的每部份都被原始能力所渗透,该能力是永不止息、无所不在的火或火气。这个本体的火其确切性质并不清楚;不同的作者有不同的了解。这是一种扩散性稀薄的火气,具有思考的特性。这个高度精纯的物质被认为是遍布全世界,并以灵魂形式在活物之内出现。这是上帝的世界能力,内蕴于万有的条件与程序,并称之为「道」或上帝。这上帝的道因是个生殖力量,故称为Spermatikos  Iogos,即生殖的道,或世界的生殖本原。这种生命的能力遍布宇宙,且化作无数logoisPermatikoi(生殖的道)或成形的力量,赋与各式各样生命与自然现象以活力。这道遍布万有,使宇宙有理性的秩序,使行为有标准,使理性的人有正确的生命秩序。理性的人是遵照本性而活的人,本性里头有放诸四海皆准的行为法则。

      腓罗是埃及北部亚历山太的犹太人(约主前廿年----主后四二年)。他从事一项可怕的工作,试图结合犹太宗教与希腊哲学。他保存犹太人以旧约圣经为神默示之言的态度;借着他的极端寓意解经,从旧约经卷找出哲学观念。他持守希腊的神观,认为神是完全超越并与世界隔离;他使用道的概念作超越的神与受造之物之间的桥梁。神自己是绝对的,是在物质宇宙之外。他洞悉万物,却无人了解他。他在时间与空间之外,是不可知的存有。唯一可以用来称呼神自己的名称是「纯有」(to on),只是他自己,没有属性。因为神自己不能是世界的直接创造者,斐罗便设想一些居间力量或「理念」,是神作为的彰显。神称为道(理性),彰显出来是创造力,带领及托住宇宙。斐罗没有陈述「道」的连贯观念,也没有陈述道与神的关系。他认为道是内在的(即:在神思想中宇宙事物的计划);也是外在的(即:这计划客观地成就在世界上)。道不只是世界的本源模式,也是塑造这模式的力量。道是一连串从神发射出的力量或理念之首,同时也是这些力量或理念的总和。简言之,道的概念是斐罗在各种不同的情况中用来作超越的神与宇宙之间的居间观念,是无所不在的力量,在创造和启示中活动。

      「道」在黑尔梅文献中也占一席之地。第一篇论文Poimandres记述创世,首先是一望无际的光,不久,有一片可怖可憎的黑暗往下移动。这黑暗后来变得湿润。圣道从光出来,是一股创造与成形的能力,把较低元素与较高元素隔离。这道进入混沌当中,使之井然有序。

黑尔梅的道是神思想的活动表现。

      对犹太人而言,神的话是个重要观念。万物都借神的话创造而成,也借神的话得蒙保守(创一3,「神说」;见诗卅三6,9;四七15—18);神的话带着救恩和新生命(诗一○七20;赛四十8;结卅七4—5)。旧约圣经中,话不只是言辞,也是半实体化的事物,因此,话可以发出去,并且成就神的旨意(赛五五10一11)。神的话在创世的时候说,借着众先知的口说(参考耶一4,11;二1),在律法中说(诗一一九38,41,105),它有好些功用,非常类似约翰福音「道」的功用。

    拟人化智慧的概念也是「道」概念的犹太背景。箴言书八章廿二一廾一节的智慧是个半实体。智慧是一切受造之物之首,并且在世界创造之时,「我在他那里为工师」(箴八30)。智慧从神而来,住在以色列,使他们成为神的百姓(Sir.廿四8)。所罗门智慧书七章廿二节至九章十八节有发展最具规模的智慧概念。智慧塑造万物,渗入万灵,她的纯洁遍及万物,是全能者荣耀的纯正发出物,是永恒之光的反照。能成就万事、更新万事。她进入圣洁的灵魂之中,使神与先知成为朋友。安排万事妥当,塑造一切事物,并且使人认识神,带领他们进入不朽。在这些作品中,智慧是神在全世界工作的能力的诗体拟人法。「道」与智慧有许多显著的类似之处。可是,智慧从未称为神的话,虽然智慧是从至高者口中发出( Sir.廿四3),并且智慧在所罗门智慧书中与话平行(九1—2)。

      有些学者仍然坚持,约翰的「道」只能按希腊用法来了解。「要清楚了解约翰福音的开场白,必须承认一点,虽然『道』与旧约圣经神的话有关,但亦与腓罗修改的斯多亚派之道的意义相似,也与其他犹太作者的智慧观念类似。道是宇宙中理性的本原,道的意义、计划或旨意,是神的实体,永恒的神借着道而显明并行动。」

    腓罗的「道」和犹太文学的「智慧」,虽与约翰的「道」有些类似之处,其内涵却完全不同。约翰的「道」是有位格的,是先存,是成了肉身来的。腓罗的「道」和犹太文学的「智慧」虽然偶尔也拟人化,却都是无位格。约翰使用「道」的观念,是为了表达神在基督里进入受造物之内。而腓罗使用「道」的观念,却是为了把神与受造物彼此远隔。腓罗的「道」和犹太文学的「智慧」,「完全没有下述观念:神向向人启示的言语和作为,终于明显地在地上、在人类生命中、在历史架构内出现。

      约翰的「道」有五项重要的神学意义,为希腊哲学和犹太思想的「道」和[智慧」所没有。

    第一项意义,也是最重要的意义,就是「道」的先存。「太初」是指创世以前,因为「道」是创世的工师。「太初」显然有意暗指创世记一章一节:「起初神创造天地。」约翰福音一章一节的「太初」比创世记一章一节还要早。在亘古开始之时,「道」已经存在。

      还有别处经文提到耶稣的先存。约翰福音记载耶稣自己教导说:「还没有亚伯拉罕,我就是了」(约八58直译。中文和合本译作「就有了我」)。这句令人惊讶的断言,乃引自旧约圣经的用语。神向摩西启示自己为「我是我所是(I am  who I am)」(出三14直译。中文和合本译作「我是自有永有的」)。「你们如今要知道,我,惟有我,是他,在我以外并无别神」(申卅二39另译。中文和合本「是他」译作:「是神」)。耶稣的分离祷告也提及先存:「父阿,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约十七5;参考约六62)。先存的观念不是约翰所创作。保罗在他那首伟大的道成肉身圣诗中清楚陈述先存的观念(腓二6;参考西一15及下文)。保罗在更早的书信中也提到这观念(林前八6;林后八9)。我们无法肯定教会在何时并如何开始意识到耶稣的先存。宗教比较学派坚持,早期教会是以「从天降下并升上高天的救主的神话」的观点来诠释耶稣。但先存是犹太人的观念。以诺书中,人子明显是一位先存、天上的(如果不是神)存有,人子降临地上建立神的统治(以诺书卅九7一8;四八6;六二7)。耶稣自称人子,暗示自己是先存的。约翰福音的耶稣不过是把符类福音暗示的事实更加明显地宣告而已。可是,先存的观念要等引耶稣后活升天之后,才能被了解,才能完全显明;从保罗书信的证据显示,这种了解和显明,在教会初期就已经存在了。

      第二,约翰使用「道」的观念来断言耶稣的神性。道与神同在(pros), 道就是神(theos en  ho  logos)。这些希腊字陈述两个观念:道是神,但道并不完完全全与神同一。只有logos(道)是定冠词。如果约翰连theos(神)也用定冠词,他就是说:神一切所是的,道也是,神与道绝对同一。但约翰说的是:道一切所是的,神也是,表示神高过道。

      第三,约翰确认「道」是创世的工师。「道」不是创世的终极源头,「道」是工师。神才是终极源头。神借着道创造世界。保罗的话也说明相同的神学思想:万物都本于(ek)神,借着(dia)基督有(林前八6;参考西一16)。

    第四,「道成了肉身」(约一14)。这句断言令人惊奇。希腊哲学的二元论和诺斯底主义的二元论都把神隔开,远离他所造的世界。「道成了肉身。这句话是他们的当头棒喝。甚至腓罗,虽然他是犹太人,有「神创造天地」的背景,但他也以神为全然超越。他们认为,神生下观念的本原世界;而「道」是第二位神,是神在永恒里生的,「道」塑造这可见的世界。约翰要强调的是:是神自己在「道」里进入人类历史,他不是幽灵,他是真正有骨有肉的人。译作「住在」(eskenosen)或「支搭帐幕」是旧约圣经的隐喻,表明神的临在。这句话「表示神自己临在肉身卑微之内。」

      道的第五项意义是:他在肉身中降临,启示世人。他启示世人有关生命(约一4)、光(约一4—5)、恩典(约一14)、真理(约一14)、荣耀(约一14),甚至神自己。「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神;只有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一18)。虽然约翰也许没有在序言之外进一步使用「道」这个词,但「道」的神学思想显然遍及整卷约翰福音书。

弥赛亚 前面我们讨论过,耶稣当日的犹太人认为,弥赛亚(基督)是大卫后裔生的,蒙神膏立,大有恩赐、能力,他要打碎外邦的轭,解救神的百姓。对当时的犹太人来说,弥赛亚(基督)是个头衔。基督变成专名,是福音传入外邦世界之后的事(徒十一26)。虽然约翰不只记载历史,也记载大量的神学解说,却没有把耶稣升天之后的教会用语也掺杂进去,真叫人惊奇。约翰福音忠实反映耶稣当日的犹太背景,基督是头衔,不是专名只有两个例外(约一17;十七3),而约一17的例外是合理的提早说法。约翰交待福音书的写作要旨时说:「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约廿31),不是说:「要叫你们信『耶稣基督』」。他的名字叫耶稣,不是「耶稣基督」。

      约翰福音很早就提到耶稣是基督。耶稣的第一批门徒中的安得烈告诉自己的哥哥彼得说:「我们遇见弥赛亚了」(约一41)。第二天,拿但业认耶稣为「神的儿子,以色列的王」(约一49)。约翰福音忠实反映当时的政治情况。当时的犹太人以「以色列的王」为军事革命家,但耶稣的意思不是这样。有一次,耶稣行了个神迹,把五饼二鱼供五千人吃饱,「众人要来强逼他作王」(约六15),他却拒绝了。耶稣受死之前进入耶路撒冷,百姓称他为以色列的王(约十二13,15)。从彼拉多的问话,可知耶稣在彼拉多面前被控为政治叛乱:「你是犹太人的王么?」(约十八33)。耶稣回答说,他的王权并非来自这世界,他的王权不用世界的方法,不用武力来达成(约十八36)。耶稣后来被讥为犹太人的王(约十九3),他被钉十字架,上面安着一个名号:「犹太人的王」(约十九19)。

      耶稣的弥赛亚王显然不是政治性的,乃是属灵的。照样,「基督」这头衔本身不足以称呼耶稣本人及其传道事工。他不只是弥赛亚,他更是神的儿子弥赛亚(约廿31;一49:十一27)。他是那位成就旧约中所盼望将要来之救赎主的弥赛亚(约一45)。犹太人认为弥赛亚先是隐藏,然后忽然显露(约七27),但眼前这位耶稣却是家喻户晓的人物。耶稣论到他自己将要怎样死,犹太人回答他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十二34)。约翰引述这句话,不是引旧约预言,乃是引犹太人对旧约圣经的注释(参考赛九6)。弥赛亚要受死,这句话在用词上有矛盾,因为弥赛亚的使命就是要在神永远的国度里掌权。

      虽然耶稣是弥赛亚王的观念不是约翰思想的核心,但约翰福音有些句子反映出一个历史情况:耶稣做了一些事、说了一些话,使有些百姓认为他是弥赛亚,而他却不按照他们所期待的弥赛亚模式去行。除非约翰主要是为犹太人而写约翰福音,不然我们很难相信上述事实是反映作者当时的情况。外邦世界对耶稣的标准认信不是耶稣是基督,乃是耶稣是主(罗十9)。约翰书信更佳地反映作者当日的情况,它通常以基督为专用名。然而,基督与神的儿子并非可以互换使用,两者并不完全是同义词。

人子 约翰福音与符类福音一样,只有耶稣自称「人子」,他的门徒或群众从来没有这样称呼他。当「人子」用来称呼众人中之一人时,约翰福音更清楚地反映其意义之难解。有一次,耶稣问那位生来瞎眼的说:「你信人子么?」(约九35,按某些抄本另译,中文和合本作「你信神的儿子么?」),那人回答说:「主啊,谁是他,叫我信他呢?」(约九36,直译,中文和合本作「主阿,谁是神的儿子,叫我信他呢?」)。另一次,耶稣论到人子的死(约十二23),犹太人便问:「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你怎么说,人子必须被举起来呢?这人子是谁呢?」(约十二34)。这话也许反映出,不知道「人子」这用语的意义。而且这话也许被认为是一项证据,证明「人子」这用语没有弥赛亚的含意:但这话也同样适合表示,当「人子」用来称呼众人中之一人时,犹太人觉得很困惑。约翰福音与符类福音一样,只有耶稣自称「人子」,这件事实似乎反映出一项历史的回顾,耶稣的确用「人子」的称谓,以别于其他门徒在他复活以后对他的称谓。人子是天上的、超自然的,要以启示文学式荣耀地临到地上;人子怎么可以在众人当中,叫人相信他?他怎么可以死?这些有关人子的观念的确闻所未闻。

     前面我们讨论过,符类福音中,人子的话语可分成三组:在地上服事的人子,在卑微中和受死的人子,以及在末日荣耀中降临,审判,并开启神国度的人子。约翰福音人子的话语不适合这种分类法;约翰是从不同而独立的传统来撰写福音书。有几句话是指受难中的人子,但其用语和符类福音的不同。约翰说到耶稣从地上被举起来,约翰以此为耶稣的得荣。蛇怎样在旷野被举起来,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好叫他可以赐永生给那些信他的人(约三14—15 ;见八28)。他在死亡中被举起来,可以是吸引万人归向他自己的方法(约十二32)。这种高举也是他的得荣(约十二23;十三31)。他的死将不单纯是人的悲剧,却将是重返他所出之荣耀的方法。「父阿,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末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约十七5)。似乎群众了解被举起来就是死的意思,因为他们回答说,这不符合他们对弥赛亚是永存的期望(约十二34)。

      另外一段有关生命之粮的话也反映出他的受苦。耶稣说,他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约六33一35),他是人子,他赐下存到永生的食物(约六27),人必须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才能经历这生命(约六53),他所要赐的粮,就是他的肉(约放51)。「这些经文绝对表明是指耶稣的死——他要在死亡中赐下他的肉——并且显示献祭的含意。」

      上述这些类似符类福音有关人子受苦和受死的说词为约翰的人子用法中之最独特的成分提供其背景。耶稣是人子,是那位从天降下并且升上天上的人子(约三13)。该观念反而提供一些线索来解释约翰福音最困难的人子说词:「你们将要看见天开了,神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约一51)。有些学者认为这话是指人子在末日降临,类似耶稣在公会前的应许(可十四62),他说,他们必看见人子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布拉克(Black)则认为这句话是描述天开了,从上从下的天使集中在人子身上,人子是核心人物。可是,这话清楚含有雅各天梯异象的引用。这句话按约翰思想结构更自然的解释是,耶稣是人子,他来建立天上与地上之间的沟通。这一点「实现末世论」。门徒要经历到(「看见」),往耶稣所有的工作里,与神联合,是属他的,并且惟独是属他的。囚此,人子是「天的门」,是神恩典临在地上的地方,是神在人间的帐幕。

    约翰福音还有另外少许「实现末世论」——「并且因为他(耶稣)是人子,(神)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约五27)。这话的上文是实现末世论(约五25),下文是将来末世论(约五28一29)。这话处在两者间的张紧状态中。无论从实现末世论来看,或是从将来末世论来看,作为人子的耶稣,都是审判的主。「我(耶稣)为审判到这世上来」(约九38),并且「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约三18)。可是,这并非否定将来末日审判的真实性。因为将来必有复活,复活之后有审判(约五29)。

    约翰福音「人子」的用法与符类福音「人子」的用法虽有不同之处,但这并不等于说,约翰或早期教会彻底更改了真正的历史传统。约翰的确借省略末世论话语来减低末世论的份量,他强调人子的先存与道成肉身,这方面在符类福音话语中是含蓄的。约翰可能在人子话

语中强调耶稣肉身的实在性(约六51)来对抗幻影说的倾向。降下升上的主题确实不必找希腊背景,这主题属于犹太背景。约翰可能从与符类福音传统无关的人子传统中取材,该传统弥补了符类福音传统的不足而不冲突。

神的儿子 约翰福音与符类福音有一项非常显著的差异,就是有关耶稣是神儿子的记述。

      照符类福音的记载,耶稣不常自称是神的儿子,也不常称神为父。他称神为Pater(父),在马可福音只有四次,在Q典有八、九次,在马太福音约有廿三次。按照符类福音的记载,耶稣称神为父,自称为神的儿子,都限于他传道事工的后期,也限于他与门徒私下谈论的时候。

      可是,照约翰福音的记载,耶稣称神为父,有一百零六次之多,且不限于某一段时期,某一类听众。耶稣称神为「我父」,在约翰福音有廿四次,在马太福音有十八次,在马可福音有六次,在路加福音有三次。「耶稣是神的儿」显然是约翰福音最主要的基督论。前面我们说过,约翰福音在明确地陈述那些在符类福音中含蓄暗示的观念。约翰福音的写作要旨,是要叫人信耶稣是弥赛亚,而且不只是弥赛亚,更是神的儿子(约廿31)。

      约翰福音一开头就明说耶稣是神的儿子:「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一14)。再者耶稣刚开始传道,约翰福音便记载施洗约翰宣认耶稣是神的儿子(约一34;参约一49)。但若按符类福音的记述,门徒似乎要到耶稣传道事工的中途,才明白耶稣是神的儿子的真理(可八29)。

    约翰说耶稣是神唯一的、独一的儿子。约翰采用monogenes(中文和合本译作「独生」)这形容词,究竟想要表达那些意思,我们不清楚。这形容词也用在约翰福音三章十六、十八节,及一章十八节。按照最可靠的抄本,约翰福音一章十八节不是 「在父怀里的独生子」,乃是「在父怀里的独一神」,乃指耶稣是「独一神」。

      又若按照英文修正标准译本的标点符号,引述耶稣的话,到约翰福音三章十五节便结束,所以约翰福音三章十六、十八节非耶稣所说,即「独生子」并非耶稣的自称。

    约翰采用monogenes这形容词,有可能想要包括「生产」的意思,说耶稣是神所生的,因为约翰壹书五章十八节说:「那从神生的(耶稣)必保护他」(中文和合本小字)。可是,约翰壹书五章十八节译作「生」的希腊字gennetheis的字根是genos(种、类),不是gennao(生产)。最低限度, 约翰福音三章十六、十八节的monoge-nes是要称耶稣为「他种类中唯一的一位」口也许别人可以成为神的众子,但耶稣的儿子身份与所有其他众子的儿子身份迥异。因耶稣从来不把自己放在门徒行列之中,一起称呼神为「我们的父」。相反的,他把自己与神的父子关系,和门徒与神的父子关系分得清清楚楚。他向马利亚说:「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约廿17)。

     「耶稣是神的儿子,神是他的父」的主题在约翰福音中自始至终随处可见。尤其是耶稣自称为父所差来。神往往被简单地称为「那差我(耶稣)来的」。耶稣整个传道事工都充满了自觉:他是神所差派的。

      「子」是神爱的特殊对象。「父爱子,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给他看」(约五20)。「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约十17)。耶稣的全部传道事工都在父的爱里执行。照此,耶稣也与他的门徒分享这爱(约十五9)。

      因耶稣是神所差来,所以他的工作是神的工作,是神自己的工作。当耶稣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约五17),犹太人明白他「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约五18)。耶稣进一步说:「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约五19)。耶稣各样工作都来自父神(约十32);「乃是住在我(耶稣)里面的父作他(父)自己的事」(约十10)。

      不只耶稣的工作是神的工作,他的话语也是神的话语。「我(耶稣)在他(父)那里所听见的,就传给世人」(约八26);「我(耶稣)说这些话,乃是照着父所教训我的」(约八28)。「我将在神那里所听见的真理,告诉了你们」(约八40)。 「你们所听见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来之父的道」(约十四24)。

      作为「子」,耶稣自称拥有对父独一无二的认识。「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从神来的,他看见过父」(约六46)。「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约十15)。此处与马太福音十一章廿七节所记载的相同,子对父的认识正如父对子的认识那样直接、不必媒介。「世人未曾认识你(父),我(耶稣)却认识你」(约十七25)。因为父爱子,并差他到世上来成就神的旨意,所以父「已将万有交在他(子)手里」(约三35)。因此,神子耶稣宣称:「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约五23)。耶稣有权作上述吩咐,因为「我(耶稣)与父原为一」(约十30)。耶稣与父原为一的「一」,似乎不只是计划和心意合一而已,更是(人所不能识透的)「父在我(耶稣)里面,我在父里面」(约十38;亦见十四10、11)的那种「一」。

「子」  的使命 作为神的儿子,耶稣有神委任的使命要完成。这使命中最常反复申述的部份,是耶稣赐人生命。子有父一样的权能赐人生命(约五21)。「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五26)。所以,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其结果就是拥有永远的生命(约三36;六40,47;.十10)。耶稣甚至可以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约十一25)。耶稣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将永生赐给神所拣选的人(约十七2)。

    这永生不是静态的事物,因为耶稣不只赐下永生,也「赐下」神自己。约翰福音一开头就说明这点:「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约翰撰写福音书的时候)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一18)。耶稣自己也复述这点。他控诉犹太人,他们虽然有旧约圣经,却「从来没有听见他(神)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他(神)的形像」(约五37;参约八19)。耶稣自称:「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耶稣本人),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6)。

      耶稣不只赐永生给凡相信的人;他也向凡拒绝他的人施行审判。耶稣是审判的主,他站在神自己的地位上。「父不审判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约五22—23)。

    耶稣受死是他救世大工的一部份。永生的恩赐借着他的死而来。约翰福音记载了耶稣一个简短的比喻,这比喻与符类福音的比喻没有两样,用来表达上述观点:「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十二24)。这话的上文是耶稣「得荣耀」(约十二23),就是他的死。约翰福音十二章卅二节再次表达这思想:「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这句话不可能指「普世得救」,因为约翰经常表示许多人(尤其是犹太人)拒绝耶稣的福音,并且在他的审判之下。但这句话的确表示,救恩是传给万民的。

      耶稣完全明白,他使命的目标是受死。他一再强调,人子被举起来,人子得荣耀,「时候」到了(约二4;十二23,27;十三1;十七1),以及一些明确的宣言,在在显示受死是他使命不可或缺的高潮部份。「好牧人为羊舍命。……我为羊舍命」(约十11,15)。他的死并非「按着定命,人人必有一死」的日常事件而已;他的死是他全盘掌握的事件,是一项预计的行动。「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十18)

    约翰福音一开头就提到耶稣为了救赎而受苦。施洗约翰指着耶稣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一29;亦见约一36)。这句话曾使现代释经学者备受困扰。有些学者认为,羔羊象征得胜的弥赛亚,是神百姓羊群的领袖。启示录的「犹大支派中的狮子」是「一只羔羊」,有七角,就是有完全的权能(启六5—6)。有些学者认为,羔羊的象征是指以赛亚书五三章受苦的仆人。因为亚兰文lalya可以译作「羔羊」或「僮、仆」。另外一些学者认为,这话有意融合两项象征。一是逾越节被杀的羔羊,二是他(那仆人)「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赛五三 7)。

      无论如何,约翰以耶稣为羔羊,不是指得胜的弥赛亚,乃是指赎罪的救主。他「除去世人罪孽」。airo这动词是指「移走、除去、涂抹」,不是指「背负」。约翰一书的「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约壹三5)是这话意义的有力证据。约翰以「除掉」暗示赎罪的涵义(约壹二2;四10;参一1O)。神的羔羊是借着流出自己的血来赎罪的救主。

「子」是神 作为神子,耶稣不只是蒙拣选、奉献的人;他也是神。约翰福音开头第一句话便见证耶稣是神:「道就是神」(约一1)。并且,照着最可靠的抄本,约翰称耶稣是「在父怀里的独一神」(约一18)。

      耶稣知道自己是神。他多次提到:他与父为一;这些话我们已经讨论过。约更常说「我是」。这些「我是」的说词,以两种型式出现:一种是带述词,一种是独立形式。「我是生命的粮」(约六20);「我是世界的光」(约八12);「我是羊的门」(约十7);「我是好牧人」(约十10);「我是复活,我是生命」(约十一25另译);「我是道路,真理,生命」(约十四6);「我是真葡萄树」(约十五1)。除了这些说词,还有一些耶稣自称「我是」(ego eimi;参四26;六20;八24,28;十三19;十八5,6,8 。中文和合本有些地方未译作「我是」)。ego eimi(我是)几乎无法照字面直译;在大多数段落中,单译作英文I am(我是)是没有意义的。但约翰福音八章五八节,英文修正标准本译作“Before Abraham was,I am”希腊文的语句比英文有力得多:「亚伯拉罕出生前(genesthai),我就是(egoeimi)」。「这是新约圣经唯一的经文把einai(是)与genesthai(成,或生)对比。」犹太人拿石头要打他,因为这句话似乎亵渎了神,但他躲开他们出去了。在约翰福音,耶稣招惹犹太人的敌对,是因为耶稣的话暗示自己与神同等(约五18),「将自己当作神」(约十33)。耶稣绝不驳斥这些控诉。

      这些「我是」的话语,尤其是那些独立的形式,其背景不在希腊世界,乃在旧约圣经。神向摩西启示自己为「我是我所是」(lainwho I am,出三14另译,中文和合本译作「我是自有永有的」),而在以赛亚书,神被称为「我是」(赛四一4;四三10;四六4,等等(中文和合本未译作「我是」)。史涛弗(Stauffer)认为,这些 「我是」的话语,「是最可靠(确实出自耶稣亲口说的),最无畏,最有深度之耶稣的自称、自述。」耶稣借「我是」一词高举自己,超过当代所有弥赛亚的盼望;他也借「我是」一词,宣称神正借着耶稣本人在历史中显现。「神自己成为人,比有史以来任何人更是人。」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史涛弗讲得太极端了,但有件事似乎毫无疑问:耶稣用ego eimi(我是)的独立形式,确实以自己为旧约圣经的神。在约翰福音,耶稣是神这观念,在耶稣复活之后多马的认信中完全表达:「我的主、我的神」(约廿28)。

      可是,把耶稣与神视为一的观念并不完全,因为耶稣经常区分自己和父。「子」是父所差派的,「子」遵守父的命令(约十五1O);子凭着自己不能作甚么(约五19一20);子的话语就是父的话语(约十四10、24;十七8);父比子大(约十四28)。戴伟(Davey)曾详细列出这个子隶属于父的主题。

     「约翰比其他新约圣经作者更明显地强调、宣告耶稣基督的神性,是神永恒的儿子,并且同时强调子和父的区别。」

耶稣的人性 耶稣不只是神的儿子,完全隶属于父;约翰福音也从完完全全人的角度来描述耶稣。他被描绘为正常人,有一般家庭的关系。他与他母亲并兄弟们参加婚宴,在场的似乎还有不少朋友和亲戚。他在迦百农的家属当中住了一段日子(约二12)。他行路经过撒玛利亚,又困乏、又口渴(约四6—7)。他的弟兄想教导他怎么做(约七3一8)。他在十字架上流露对母亲的孝心和照顾(约十九25—26)。 他亲爱的朋友拉撒路死了,他流露悲伤的人类情绪,在拉撒路的坟墓前痛哭(约十一33,35)。他想到受死,心里忧愁(约十二27)。他甚至流露出一时不能决定他自己是否应该祈求脱离他的时辰。在约翰福音八章四○节,他的确自称为人(中文和合本未译出)。他在十字架上的痛苦都集中在他的呼喊:「我渴了」(约十九28)。

    彼拉多的话:「你们看这个人!」(约十九5),我们不易确定其义。耶稣被鞭打,浑身流血,他的头皮被荆棘编成的冠冕割裂,他的身上被人披上紫袍,嘲弄他是王。彼拉多的话也许是戏谄,也许是可怜、藐视。这一切都证明了约翰福音其中一项主要的主题:道成了肉身。

      有些学者怀疑约翰福音中耶稣的人性是否真实。他们认为,耶稣只是外表像人,实质上不是人。耶稣哭了,不是因为人性情感,乃是因为神性慈爱。但这种看法与约翰福音十一章五节不符:「耶稣素来爱马大、和她妹子,并拉撒路。」这显然不是神对世人的爱,乃是人性对亲密朋友的爱。楷西门(Kasemann)晚近同样否认耶稣真实的人性,他说:「他是什么样的肉身?……他在撒玛利亚井旁困乏,想喝水,可是他却不为要喝水,并且他有食物不同于他门徒找的食物。这种说法不合经文。「那妇人就留下水罐子」(约四28),耶稣很可能喝那水罐子的水解渴。约翰不可能误解耶稣的话:「我有食物吃,是你们不知道的」(约四33),以为耶稣不再需要肉身的食物;正如约翰不可能误解那稣向妇人说的话:「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约四13,14)而以为属灵的水会满足身体的口渴。整个事件是一个用行动来说的比喻,指出属灵事物最重要。在符类福音,耶稣说:「人就是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牛命,有甚么益处呢?」(可八36)。

      下面是我们的结论。约翰从两方而的了解来描绘耶稣。耶稣与神同等;他实在是神在肉身中显现;然而他也是不折不扣的人。约翰的描绘不是凭空虚构、玄思幻想。虽然教会日后耶稣神人二性的教义,其圣经依据大多倚重约翰福音,但约翰的目的本不在理论,乃在于忠实记载耶稣所成就的大事。

      我们不能再以为符类福音在叙述一位人的、「历史上的」耶稣,而约翰福音所叙述的却是彻底地再诠释、「神性化」了的耶稣的画像。符类福音描述耶稣是神的儿子,基本上不逊于约翰福音的描述。约翰并没有陈述走了样的画像,他是「使我们更深一层、更明确地了解符类福音的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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