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保罗心理学
保罗在论及人时,采用了许多字汇,但他很少论到人本身。保罗谈的是作为基督徒的人。
学者们对保罗的人观有三种不同的解释。上一代的学者把帖撒罗尼迦前书五23保罗的祷告——『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看作是保罗主张三分论(灵、魂、与体是人三个可分开的部份)的明证。有些学者则按希腊二元论的背景去注释保罗,认为保罗持灵魂与身体的二元论。晚近学者们认为,保罗所用的『灵、魂、体』措辞,不是指人三个不同、可分开的部份,乃是指由三个不同的方面看整个的全人。
背景 要了解保罗的心理学,首先要知道希腊人观与希伯来人观的主要成分。柏拉图是最影响日后希腊哲学史的思想家之一。柏拉图主张两个世界(物自身界与现象界)的二元论,也主张『身体——灵魂』的人的二元论。身体本身并非邪恶,但身体是灵魂的包袱和累赘。智慧人培育灵魂,使灵魂可以超越身体,并且在死后灵魂可以脱离身体的束缚,奔往上层世界。在希腊化时代,诺斯底主义者认为,属于物质界的身体,其本身是邪恶的。史帖西(Stacey)曾指出,绝大部份希腊哲学家都接受柏拉图的『身体——灵魂』观点,而柏拉图这个人的二元论影响文明世界非常大,以致『今日所有讨论灵魂身体关系的人,都必定面对柏拉图这观点的不散阴魂。』
希伯来的人观与希腊的人观大不相同。希伯来的人观没有半点二元论的痕迹。身体的希伯来文在旧约圣经只出现过14次,没有一次是与灵魂(nephesh)相对比。肉体的希伯来文(basar)较常用来指身体(23次)。这字(basar)的基本含意是物质身体的。这字(ba-sar)有一项重要用法,就是『肉体』,象征人的脆弱(按神看来)。Basar(肉体)似乎是人与兽在他们的软弱中拥有的一些东西,这些东西是神没有的。『耶和华说:人既是肉体(中文和合译本作『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创六3)。『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们的马不过是肉体(中文和合译本翻作『血肉』),并不是灵』(赛三一3)。Basar(肉体)是指在脆弱、短暂中的人类,是指在有限中的人,以有别于那无限的神。
灵魂(nePhesh)不是指人较低部份(身体)之上的较高部份,灵魂乃是指人里头的活力或生命质素。神将生命的气息吹进人的鼻孔里,人就成了活的nePhesh(创二7)。身体和神的气联同造成有生气的、有活力的nePhesh。这个字的意义从生命素质再扩展到包括人的感情、情绪、意志、甚至心态。这字的意义也成为相等于人本身。数算家族成员时,称有多少nePhesh(创十二5;四六27。中文和合译本作『人口』或『人』)。旧约圣经从来不把nephesh看作是无形体的精神生命。死亡不只残害人的身体,也残害人的nePhesh(民廿三10)。
第三个名词是灵(ruach)。这个字的根本意义是『风,流动的空气』,这字曾用作指各种的风。这字常常用在神身上。神的ruach是指神的气、神的能力,在地上施展作为(赛四十7),创造及维持生命(诗卅三6;一○四29--30)。人的ruach(人的气息)来自神的ruach(赛四二5;伯廿七3)。因此,人被视为拥有ruach(从神吹气进入的)作为他人格中的一要素(创四五27;撒上卅12;王上十5)。神是至高的灵(创六3;赛卅一3)。人的ruach的意义又扩展至包括整个情感和意志生命,因此就与nephesh的意义重叠了。人的nePhesh 与人的 ruach 两之间的分别乃在于nePhesh是指与其他人类相关的人,是过着一般人生活的人,而ruach乃是指与神相关的人。然而,nePhesh也好,ruach也好,都不是basar死后仍可以继续生存之人的一部份。 nePhesh和ruach都是指从不同角度看整个全人。
到了两约中间时期,有一项值得注意的特殊发展。pneuma (灵)与Psyche(魂)两者皆被视为可以分开存在之人的部份。犹太启示文学以诺壹书(I Enoch)论及死了的人之灵魂(九3,10),也论及死了的人之灵(十三6;廿3)。以诺壹书描述sheol(阴间)时,提及『死去之人的诸灵』(廿二3),往后便称之为他们的灵(廿二5,7,9,11,13)。所罗门智慧书(Wisdom of Solomon)把魂与灵当作同义词交替使用(一4—5;十五11;十六14;参以诺壹书九八12),也论及灵魂在人出生之前已经先存(八19),并人死后灵魂继续存在(十六14)。再者,身体被看作是灵魂的包袱(九15)。有好几次,身体和灵魂的字眼一并使用,以指整个人(次经马加比二书六30;七37),甚至所罗门智慧书八19f,论到身体和灵魂这两个不同的部份,合在一起形成人。Psyche(魂)在所罗门智慧书出现数次,似乎都是指人可分开的部份(二22;三1),其中一次是说到人死后,魂遭受囚禁(十六14)。人死亡之后,『暂借给』人的灵魂必须归还,大概是归还给神(十五8)。虽然所罗门智慧书看似受了希腊化的影响,但是『这种灵魂先存的观念……并非斐罗取自希腊哲学家,而融入他的犹太主义思想的那种高度发展的希腊信念。』所罗门智慧书十五16论及人为他一生的年日向神借来他的灵,这句话暗指他的pneuma 在他出生之前就存在于主的灵面前。
间约时代犹太文学有另一种发展,就是虽然ruach在旧约圣经中是指在世上施行作为的神之能力,可是在后来的文献中,Pneuma的首要用法是具有位格的。后期的文献忘记了灵在神吹气中的起源,而把灵视为人的组成成份之一。这种发展并不一定表示受了希腊哲学的影响,只不过ruach在间约时代文献中的Pneuma(灵)里完成了发展。神是万有的主,是诸灵的『主』(犹太启示文学以诺壹书四九2,4;六七8)。灵常用在神身上;魂则从来未曾这样用过。这种现象似乎显示pneuma(灵)是指按人向着神这边的角度看的人,而psyche乃是指从人这边的角度看的人。这种发展的另一方面是:pneuma经常用来指能影响人得益或受损的超自然界诸灵。
魂 保罗对psyche(魂)的用法,比间约时代犹太文献对psyche的用法,更接近旧约圣经的用法。保罗未曾把psyche用来指可分开的人的一部份。他也未曾暗示Psyche在身体死亡之后仍然能够生存。保罗的psyche就是按希伯来背景来了解的『性命」。‘’保罗在罗马书十一3引用旧约圣经的一句话,就是以利亚的投诉:『他们还要寻索我的psyche(中文和合译本作『命』)』。Psyche在此句明显是指以利亚的『性命』。保罗在腓二30,论到以巴弗提『为作基督的工夫,几乎至死,不顾性命(Psyche)』。在罗十六4,保罗提到百基拉和亚居拉『为我的命』(psyche),将自己的颈项,置之度外』,意思是说他们差点为了保罗失去他们的性命。
保罗书信中也有一两个例子,像旧约圣经那样,把psyche作个别的人。罗二9的『一切(作恶的)人的魂』(直译),中文和合译本正确地翻为:『一切(作恶的)人』。罗十三1的『每一个魂』(直译)当顺服在上有权柄的,保罗的意思显然是指『人人』(中文和合译本翻译正确)。
Psyche往往不单是指物质的生命而已,乃是指有思想、会做事、有感情的人。保罗在林后十二15说:『我也甘心乐意为你们的「灵魂」费财费力』,他指的远不只是他们的身体生命。我们不必因为这句话就认为保罗特别将灵魂与身体作对比;保罗关心信徒整个人的福祉,并一切与生命有关的事物;但这句话着重在信徒的内在生命。保罗在帖前二8说:『我们既是这样爱你们,不但愿意将神的福音给你们,连自己的「性命」也愿意给你们,因你们是我们所疼爱的。』保罗这句话的意思不只是愿意为他们死;更是指愿意分享他整个人,包括一切蒙救赎之人格所有的。腓一27的『同有一个「心志」站立得稳』,及『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两者意义十分接近;前者(同有一个心志)是『在同一灵里』,后者(齐心)是『以同一魂』这句话的Psyche几乎相等于pneuma,可以交替使用。弗六6的『从心里(直译为『从魂里』)遵行神的旨意』是指以整个人及全部人格去服事神。然而,psyche与pneuma并非完全相等,可以随意互换;魂、与灵乃是指从两个不同的观点角度去看一个人的内在生命。Pneuma是按人与神、与其他人的关系去看一个人的内在生命; psyche是作为一个活物、一个人类位格的人,是按他的身体血肉的观点角度去看的人之活力。保罗未曾讲过『灵魂得救』,他也丝毫未曾暗示『灵魂的先存』。『psyche就是那人类专有的生存状态,是内蕴于人那努力、有志向、有目标的自我。』保罗未曾采用那明显希腊化对整个人的统称:身体与灵魂。
保罗和旧约圣经有一项不同之处。旧约圣经、间约时代犹太文献、和犹太拉比,对人的主要措辞是nePhesh(灵魂)或Psyche(魂)。但保罗对人的主要用语是pneuma(灵)。因此,『灵』有了特别的进展,而Psyche(魂)则大大隐退了。史帖西认为,这种现象并非由于希腊化的影响,而是由于保罗的基督徒经历,因为保罗成了基督徒,认识了pneuma hagion(圣灵),而他对圣灵的认识成了保罗人观的基础,以致pneuma在保罗书信中独占鳖头。
灵 pneuma(灵)在保罗书信中,最重要的用法是称神的灵。保罗常常说到神的Pneuma(罗八14;林前二11;三16;林后三3,等等),也说到圣灵(帖前四8;弗一13;四30),并基督的灵(罗八9;加四6;腓一19)。前面我们曾讨论过,保罗就某种真实意义而言,在救恩的事工上把基督与灵视为同一事物。『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
圣灵作事的领域是人类界,而神的灵所关注的大多是人的灵。
人乃是以灵(中文和合译本作『灵』)事奉神(罗一9)。人以灵能够享受与主联合(林前六17)。祈祷(林前十四14),与作先知讲道(林前十四32)都是人之灵的作业。神所赐的恩临到人,乃是临到人之灵的领域中(加六18,中文和合译本作『心里』)。更新(改换一新)是在灵里(中文和合译本作『心志』)经历的(弗四23)。神赐给人的属神生命也是在灵的领域中,甚至虽然身体正因罪而死亡(罗八10)。神借着圣灵向人的灵作见证,证明他是神的儿女(罗八16)。虽然保罗未曾明显地宣称,但几乎毫无疑问的,他会说(套用那稣的字句):『神是灵』(约四24)。正因为人也是灵,所以人能够进入与神的关系里,进入与神团契相交,并且享受神的福乐。
Pneuma还有进一步的重要意义。有好些经文将灵与身体相对,犹如人的内在层次与人的外在层次相对比那样。我们需要追求身体和灵魂都圣洁(林前七34;林后七1)。罗信10清楚对比人的内在与外在两方面。当圣灵内住于人时,虽然他的身体因为罪正在死亡中(潜在地『死了』),但他的灵却因义而活。在现今的世代中,圣灵只向人的灵赐下生命;在将来的世代里,圣灵也将向必死的身体注入生命(罗八ll)。乍看之下,这段经文有些难题。布特曼(Bultmann)察觉到这看似难解的难题,他解决这难题的方法是:把pneuma解释为不仅指那人的己,乃是指神的pneuma,这灵成了基督徒主位的己。如此释义似乎是将资料凑配了既定的学说,而不是从资料推论出学说。这段经文的『必死的身体』与『灵』的对比,不是『人』与『圣灵』的对比,乃是『人的物质部份』对比『人的非物质或灵的部份』。前者是在死亡中的、必死的;而后者则是已经被苏活过来的。
当保罗以『灵』指与肉身正好相对的品质或成份时,那外在与内在之间的对比就非常明显。『以灵来事奉(上帝)』(腓三3,吕振中译本)是『以纯粹物质形式事奉』的相反。『在灵里』受割礼是按字义受肉身割礼的相反(罗二28 f)。
保罗在讨论方言时,他甚至把人的灵从人的悟性中区分出来(林前十四14)。『我若用方言祷告,是我的灵祷告;但我的悟性没有果效。』有一种与神相交的境界,是人的灵享受与圣灵相交的境界,这境界超越人悟性的运作过程,因为人是灵。人可以在『神秘的』关系中享受与神立时的相交,这并不抵触人认知的能力,却是超越人认知的能力。布特曼试图避开这节经文(林前十四14)所引起的困惑,所以他把『我的灵』看作『神赏赐、临到人身上之神的灵』。于是,这节经文的对比就变成是人的悟性与神的灵之间的对比。然而,这种解释相当偏差,因为根据别处相同或类似的经文来解释这句话,其结论必然是:『我的灵』是『人的灵』,是人那真实内在的自己,借着祈祷享受与神直接的相交。
Pneuma既是人那真实的、内在的自己,这字自然是说(按照人的的自我意识)人那有意志、能认知的自己。『在同一个灵里行事』(林后十二18,另译)是指以同样的态度和动机来行事。『在一个灵里站立得稳』(腓一27,另译)是指同有一样的看法和意见,在意愿上有相同的取向。当保罗说『他们使我的灵和你们的灵都得畅快』(林前十六18,吕振中译本),及『在我灵里我没有安息』(林后二13,另译),及『你们众人使他(提多)的灵得畅快(林后七13,另译),他说的都是内在的安息与畅快。可是,心里的安歇(林后二13)与肉身的安歇(林后七5)之间有对比。前者完全着重内在的困迫,而后者则包括保罗所遭遇的外在的艰难困苦。
曾有学者提出这个问题:是否所有人都有pneuma,抑或基督徒由于领受了神的pneuma,以致pneuma是基督徒专有的。林前二11是关键性的一节经文:『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这句话似乎是放诸四海皆准的一句心理学声言。此处所用的Pneuma是指人的自觉意识或自我意识。虽然保罗未明言,但这句话可推论为:因为所有的人都是pneumata,所以他们可以享受彼此之间特有的关系。再者,因为神也是Pneuma,所以人的Pneuma。是『领受神之灵的器官』。人之所以能够与神有连系,是因为人有pneuma。古梅尔(Kummel)认为这节经文的意思,并非人站在特别与神相近的位置上。古梅尔这个看法也许对,但这节经文却的确表示因为人是pneu-ma,所以他能够领受神的pneuma,并因而进入与神相近的、活的关系。我们可以赞同史帖西所说,所有人都有pneuma,但领受神的Pneuma则表示人的pneuma的更新,以致人的灵获得新的领域。史帖西所指的罗八10,保罗说,虽然你们的身体是死的(即:必死的,正在死亡中),但你们的灵却因义而活着。我们不能赞同那些学者把这节经文的pneuma看作是神的pneuma。保罗的想法似乎是:虽然身体仍然是必死的和正在死亡中,但神的Pneuma已经赐给人那生命的恩赐,这生命乃是在人的pneuma的层次上被人经验到。当保罗说,众人在他们人的景况里都是死的,却在基督里被活过来(弗二1),保罗必定是说,他们是属灵的死,换句话说,他们的灵没有享受与神活的关系。被活过来是指在灵里苏生,以致人进入与神之间活的关系。
虽然保罗未曾论及身体死亡之后,魂或灵是否继续生存,但我们必需提出这个问题:究竟人死了是否就消失了(正如史帖西所言),抑或保罗相信人死后,他的『己』仍然会有某种形式的存在。我们在这方面赞同怀特里(Whitelev),他论及保罗的人之『修正一体观』。保罗有两处经文提及人死后的继续生存。林后五8提到离开身体就是在家与主同住。保罗的确摒弃『灵魂脱离身体躯壳、「赤裸地」存在』的观念,因为全面的存在必然一直是有身体的这种存在;而保罗所盼望的是身体复活。然而,他以他将要与主同在这种思想安慰他自己。腓一23一24表达了同样的思想:『我正在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我们也许不把这种修正的人的一体观归诸于希腊化二元论以外的影响,但我们必然归诺保罗本人的信念:『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八38—39)
身体 本来像『身体』(soma)那样简单明了的课题,是不会有释经上的困难的;可是,曾有学者提出了一些难题,以致这课题变成最复杂的难题。世如前面曾经说过,布特曼会极力主张:保罗的人观并不把人看为由一个内在的、灵的生命,及一个外在的、物质生命,这两个部份所组成。布特曼坚称,人不能分割为若干部份,人必需被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实体;而soma(身体),pneuma(灵),及Psxcnz(魂)不过是看一整个全人的三种不同方式而已。布特曼因对这种解释念念不舍,所以他认为soma并非一些依附在人真实自我(例如:人的灵魂)之外的外在事物,他认为soma乃属于人真实自我的本质本身,以致我们可以说:『人不是有一个soma;他就是soma』。布特曼承认保罗书信中有一些经文似乎反映出soma一字的原始、流行用法:用来指与灵魂或灵相反的东西;但这一类的经文并不反映那真正主要的保罗思想。人(他的整个全人)可以用soma(身体)一字来称谓。『又舍己身(soma)叫人焚烧』(林前十三3)是指『舍弃「自己」甚至死亡』的意思。当保罗说:『我是攻克己身(soma),叫身(so-ma)服我』(林前九27),他的意思是『我使「自己」受控制』。『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soma)』(林前七4),意思是她不应该控制她自己,却应该将她自己向她丈夫降服。『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十二2)的意思是将自己委身给神。『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腓一20)的意思是『借着我这个人,借着我自己,荣耀基督』。布特曼根据上述所引经文,把soma解释为:『人,有关他能够使自己成为他本人行动的受格,或有关他能够经验他自己作为某些事情发生的主格。』作为soma,人可以是他本人控制的受格。
此处有一项值得强调的真理。soma显然是人里面的一个基要成份。从这个角度来看,soma可以相等于『我』。我,除非是以有身体的方式存在,不然就不会有自己的经验。『我』,『自己』必须一直按有身体的方式来表达,因此,控制我的身体就是控制我自己。脱颖而出的重要真理是:以有身体的方式存在被视为正常和正当的存在方式。Soma是人类存在的基本主要成分,不是等间的成分。魂或灵的 生命与身体的生命并不是彼此对立的两件事物;勿以为魂或灵的生命才是真实的、基要的生命,而身体的生命不过是附带的身外物,甚至身体本身是实现人真实生命过程中的障碍物。下面我们将要讨论到真体可以『变成』障碍物,但身体本身并不是障碍物。保罗并没有对身体就其本身而言加以贬抑或轻视。
这事的重要性可从下面事实得见:蒙救赎、得荣耀的存在将会是有身体的存在,而不是『灵的』存有,不是非物质形式的存有。得荣耀将包括身体的得赎(罗八23)。『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三20,21)林前十五章的辩论,基本上是针对希腊那种『位格可以在任何身体存在的方式以外继续生存』的看法。保罗这一段辩论奠基在:要有整全的、丰盛的生命,身体是不可或缺的。末日的复活将要包括身体的存在,虽然不包括『血肉的』存在。保罗说:『血肉(即:我们现在的血肉之体)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十五50)。血肉之体之所以不能承受神的国,不是由于身体本身邪恶,乃是由于血肉之体其必朽坏的性质。然而,身体有不同种类;复活的生命将会是带着身体的生命,保罗称之为『灵的身体』(林前十五44)。此处要强调的一点是:这『灵的身体』是一真实的身体,即便与我们现今这必朽坏的物质身体有多大的分别,它仍然是一真实的身体。救赎的工作并非仅是魂或灵的得救;救赎的工作包括身体的得赎。神所设计的终极和完全的生命形式,将会是有身体的存在,神的百姓要以这种形式的存在,来享受神福乐的丰盛。『位格继续生存』往往被视为基督徒盼望的精髓,这其实只是希腊思想的教训,并不相等于圣经的『完全成就的救赎』的盼望。
基督徒对他的身体应该抱有那些态度?保罗对这方面有那些正面积极的教导?现在我们来摘要陈述。
第一、身体虽然是人生存的整体,可是肉身是必朽坏的,是必死的(罗六12;八ll;林后四11),所以,肉身这个领域,不是人现今寻得他真正生命的领域。这身体事实上是『死亡的身体』(罗七24,另译)。
第二、这身体不只是软弱的,不只是必死的;这身体也是『肉体』的器具。然而,罪与死并非存在于身体本身,也并非存在于天然身体内,罪与死乃住在『肉体』之中。因为罪可以在这必死的身体上作王(罗六12),所以从身体作为罪的器具来看,可以被称为罪身(罗六6);因此,有圣灵内住的人,必须治死身体的恶行(罗八13)。然而,治死身体的恶行并不是禁制苦修身体本身,乃是禁制身体的邪恶行为。
第三、身体必须受控制。身体虽然是人生存的整体,但因身体是必死的,又是会犯罪的,所以身体必须受管治,防止身体凌驾支配人属灵的生命。这属灵的生命是在里面的人之中,是在灵(当这灵蒙神的灵苏醒和挑旺)的领域之中。外面的人(就是身体)逐渐毁坏,难逃一死(林后四16)。人生存的最高目标乃在属灵领域之中,因此,身体必须作灵(那真实的自己)的仆人。保罗在林前九章非常清楚地陈述这项真理。保罗在林前九章的开头部份,将属灵的领域与物质的领域互相对比。因保罗是为属灵的事情劳碌,所以他坚称,他有权柄获得物质上的报酬和享受。虽然如此,他拒绝运用他的自由,免得这物质的领域成了他的主宰。那『能坏的冠冕』(就是身体上属物质的满足、快意)并不是保罗的标竿。因此,保罗施行严厉的自我约束,就像运动员受训时那样,『攻克己身,叫身服我』,不叫身体凌驾管辖他属灵的生命。物质的领域必须臣服于属灵的领域,免得保罗被取消资格,失去他的冠冕。这段经文并没有任何暗示属物质的满足快意本身有什么邪恶或下贱的影响;相反的,这段经文认为属物质的满足快意本身是完全正常和美好的。其危险乃在于这些属物质的满足怏意变成了人生的目标,并因此叫更高的属灵目标落了空。唯有当身体拦阻了属灵目标的时候,身体就必须管理克制。
第四、自我约束身体,乃是借着身体分别为圣归给神而达成。身体应当献上给神,当作活祭(罗十二1)。这并不是靠禁欲主义或禁制苦修身体来达成。相反的,基督徒必须知道,他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林前六19),也是基督的肢体(林前六15)。身体应当是服事基督的器具。身体既然有份于成圣(纵使身体是必死的),因此基督徒必须对身体加以保养顾惜,并且使用身体作为最完全实现其属灵生命的器具。身体与灵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以致身体的罪行有赖于人格的根源。所以,身体上的享受不应该是目标;身体上的享受必须臣服并促进属灵的目标。
第五、正如我们已经讨论过,信徒的身体将要在极致得救的那日得蒙救赎(罗八23;腓三21)。
肉体 保罗的心理学,最困难和最复杂的地方,就是有关『肉体』(sarx)的教义。这困难来自两个原因,一是保罗对这字的用法错综复杂,二是其中有一个用法是保罗持有的,是别处极少见的;而学者们对这罕见的、保罗特有的、有关肉体的教义,有各种不同的解释。我们且先探讨这个字在保罗用语中的各种意义。
肉体是身体的组织 保罗经常使用sarx(肉体)来描述构成身体的组织,与身体的骨头和血液相对比。保罗在林前十五39说: 『凡肉体各有不同;人是一样,兽又是一样,鸟又是一样,鱼又是一样。』疼痛和苦难可以在肉体上经验到(林后十二7);割礼是行在肉身上的(罗二28)。耶稣的身体是肉身(西一22)。然而,肉体是必朽坏的,是不能承受神的国的(林前十五50)。
肉体是身体本身 由于自然的转移,部份可以用来指称整体,sarx在好些经文里,与整个身体同义,而不是单指身体的肌肉部份。因此,保罗可以说『我的身体虽不在你们那里』(林前五3,另译),也可以说『我的肉体虽与你们相离』(西二5,另译)。他也曾说:『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个「身体」么?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肉体」』(林前六16,17,另译)。保罗可以说:『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体上』,也可以说:『使耶稣的生,在我们这必死的肉体上显明出来』(林后四10,11,另译)。
肉体是人,与其根源有关 sarx(肉体)承袭旧约圣经的用法,sarx在新约圣经不单只用来指身体的材料、或身体本身,更是具体地指以肉组成的人。按着这个用法,这字可以专指人的人类关系,人的物质根源,并把人与其他人连结一起的自然关系。保罗曾说:『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罗九3),他是指他的犹太同胞,他的『按照肉体的』亲戚们。在罗九8,他称那些借着自然生育诞生的人为『肉体的儿女』(另译),以与那些借着神插手干预而诞生的人对比。『属肉体的』以色列(林前十18)是自然的以色列,是那些按血缘而言的犹太人。保罗甚至可以用『我的肉体』(罗十一14,中文和合译本作『我骨肉之亲』)作为他的亲戚,他的犹太同胞的同义词。『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罗一3)。这句话不单只论及基督『身体的』生命之根源,乃是指基督整个人的存在(包括他的身体,也包括包他的人之灵)的根源。
按外貌与状况而言,肉体是人 sarx的意义进一步延伸,不单指身体生命的人,更是包括其他与人生存不可分割的各种因素。当保罗说:『靠着肉体』(腓三3 ff.)时,他的意思不是靠着身体,乃是靠着人生存的整个外在领域的复合体。这包括保罗的犹太世家,保罗严谨的宗教训练,并他在犹太宗教圈子里的热心和显赫 。林后十一18的『凭着肉体自夸』一语,RSV 把这句翻作『以属世事物自夸』。加六12一14的『在肉体上夸体面的』(吕振中译本。和合译本作:『外貌体面的人』)一句,实际上与『属世的显赫』同义。那些犹太主义者坚持要割礼,以促进在宗教生活上有值得骄傲的成就感,这样他们才有炫耀的基础。然而,这些外在的卓越和炫耀的基础,不再吸引保罗,因为『就我(保罗)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保罗)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加六14)。
上面所引用的三处经文(腓三3ff.;林后十一18;加六12--14)中,『肉体』一词是指社交关系的范畴,人与别人在这范畴中互相比较,彼此猜忌,而其重点特别是在于宗教上的成就,并这些成就所带来的自夸与自耀。『肉体』一词也用在外在的关系上,意指奴隶和主人之间存在的社会系结(门16;西三22;弗六5)。En Sarki(在肉体中)也是指婚姻关系的范畴,这关系意起一些苦难(林前七28)。
这种用法有助于解释一节经文(不然的话,这节经文就很难明白 ):『所以我们从今以后,不凭着「肉体」认人了;虽然凭着「肉体」认过基督,如今却不再这样认他了』(林后五16)。RSV 把『凭着肉体』(kata sarka)一语译为『按照人的看法』(中文新译本亦同),这是正确的翻译。这一节经文不能用来支持一项歪论:保罗对历史上的耶稣不感兴趣。这一节经文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去答覆这个问题:保罗曾否亲身认识历史上的耶稣。保罗在这一节经文中是论到他改变了自己对一切人生关系的看法。『按照人的看法』曾经一度是保罗的看法;那时,保罗最关注的,是人要遵行律法的义,要委身于完全遵从犹太人的妥拉(Torah,摩西五经)。按照这种人的看法,耶稣绝对不可能是弥赛亚,他必定是个骗子,因为耶稣寻找税吏和罪人,又像一般罪犯那样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然而,保罗的看法如今完全改变了,他不再看重这些人际关系和宗教自负等事。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因此,他对人生和人生关系就有了彻底不同的看法(林后五16,17)。
在少数的经文里,『肉体』的这种用法进一步指:人天然生存的整个状态或领域,一般人类生存特有的生活方式。哥林多教会曾经有人指摘保罗自私自利,为个人一己利益打算。这些人控告保罗『凭着血气』行事;但保罗答覆他们,『我们虽然「在血气中」行事,却不「凭着血气」争战,(因为)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林后十1—4)。此处『在血气中行事』一语,不可能是指身体的存在本身,因为身体的存在显而易见,不必在此处提及。在这一句话里,保罗乃是承认,他是在一个『世界体系』之中生活。但保罗坚称,他作传道事工的方法,并非来自这个属世的体系,也不按照属世的原则。保罗所着眼的,不是属世制度的『为恶』;事实上,基督徒必需活在属世制度之中。然而,属世的体系是无能的,无助于达致属天的神圣目标。当保罗说:『……你们蒙召的,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林前一26 )时,『肉体』一词也是按照这种用法。『按着肉体』的领域是人类存在特有的生命层次;这层次有其智慧,有其尊贵,有其能力。这层次本身不是邪恶的,但这层次是无能的,无助于获致神的智慧和神的知识。必须有一崭新和更高的生存层次,才能进入属天实在的领域。
肉体的伦理用法 剩下来的有一组经文,这组经文中的『肉体』(sarx)一词,其用法是保罗特有的,一般称之为『伦理』用法 。 这种用法最重要的特色是:人作为肉体(『肉体』在此处,乃是与『圣灵』相对)是邪恶的,如果没有圣灵的帮助,是不能讨神的喜悦。最为传神的一段经文,就是罗马书第八章的开头部份。保罗在这段经文里,把那些『属肉体』的人,和那些『属圣灵』的人,作了尖锐的对比。那些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但你们不是属肉体的,乃是属圣灵的,如果神的灵的确住在你们心里。(罗八8,9)。在形式上,『那些在肉体中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罗八8直译)这句话,与加二20的『我如今在肉身(也可译作『在肉体中』)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一句话,互相抵触。显然地,保罗是用同一样的措辞(『在肉体中』)来指称两样非常不同的事物。加二20的『在肉体中』是指『在物质身体中』这样的活着,可以因信而存在。罗八8的『在肉体中』(参照第9节),其意思是指没有圣灵内住,也就是指未曾重生。那些未曾重生、没有圣灵内住的人,不能遵行神的律法,也因此不能得神的喜欢。这句话当然不是指这些人做不出一件合神心意的行为。罗二15申明:即便是外邦人,他们也有神的律法,乃是写在他们的心里;只要他们遵从那写在心里的律法,他们就必定蒙神悦纳。罗八8是说,未曾重生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因为他们没有照着神所要求的去爱神和服事神。因此,律法不能使人得神的喜欢,因为肉体是软弱的(罗八2)。『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罗八6)。在别处经文,保罗也曾说:『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七18)。『肉体』一词,在这节经文中,不可能是指物质身体,因为『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林前六19),『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么?』(林前六15),『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六20)。罗七18的意思是:在他那未曾重生的本性之中,没有任何神所要求的良善住在里头。
『肉体』是一些仍然留在信徒身上的东西,即使信徒已经领受了圣灵。保罗曾说:『因为情欲(原文是sarx肉体)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加五17)保罗这句话是向基督徒讲的。基督徒心中有矛盾剧烈争战。领受了圣灵并不就因此摆脱了肉体的难处。圣灵和肉体之间有争战,信徒必须学习如何凡事让圣灵作主。
各种观点 在上述的讨论中,我们依照英文RSV,把『灵』字写为『圣灵』,相信这『灵』字是指神所赐的圣灵,不是人与生俱来、固有的灵。然而,许多学者按照希腊二元论来解释保罗有关肉体的教义。按照希腊二元论,肉体就是那物质的身体,本质上是邪恶的。肉体是邪恶的,因为肉体是物质的东西,而物质本身是邪恶的。学者佛来德烈(Pfleiderer)的典型说辞是这种二元论解释法的代表。他认为保罗对罪恶的观念是:鬼魔的灵居住在物质的肉体之中;因此,虽然肉体本身并不等于罪恶,但无论如何,肉体是鬼魔邪恶权势的座位和器官。因为人在物质上含有肉体,他就已经成为受役于那居住在他物质身体里头的邪恶势力。
有一项没有争辩余地的事实,反驳了上述这种二元论的解释。这事实是:保罗并没有把身体看作本身是邪恶的。因此,当保罗把sarx 看作是邪恶的时候,sarx一词必定是指组成身体的物质之外的一些事物。『身子……乃是为主』(林前六13),『身子是基督的肢体』(林前六15),是要与主联合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林前六19),『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六20)。身体也有份于成为圣洁的经历(林前七34),而且要『将身体献上(给神),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罗十二1)。
有些学者持第二种观点。他们按照道德二元论来解释sarx。道德二元论是他们以为对的学说,认为是人的本性中固有的。在人里头,有两种质素:一种是较高尚的质素,就是pneuma(灵),另一种是较低下的质素,就是sarx(肉体);两者之间有不止息的争战。基督徒是那些蒙神帮助使那较高尚的灵的质素赢得胜利的人。人的灵是那真实的自我,是那较佳的自己,是那使他最与神相似、相近之灵的质素,是那使他与永恒不朽世界相连的不朽部份。这个较高尚的生命在基督徒身上成了掌主权的成分;而人的灵在基督徒身上得到发展,掌管了人生的行动作为。学者贝士拉革(Beyschlag)有一番话活泼生动地刻划了这种与生俱来的道德二元论。他说:『但没有一位使徒曾经像保罗那样刻划出肉体(那诉诸感觉的、自私的本质)的压倒性力量;也没有一位使徒会经像保罗那样强调人里头的属天本质是何等软弱无力,就像风前残烛一般。也没有人曾像保罗那样使整个救恩的工作针对着这个在人和自然界里头的邪恶成份;因基督这位完美的、理想的属灵人所设立的救恩,乃在乎透过从上头而来的供应,打破肉体的势力,并将那如风前残烛般的灵挑旺起来,成为明亮圣洁的火焰。这火焰首先使人的心和人的行为更换一新,而且最后,这火焰更把那必死的身体变成那臻致完全的基督的样式。』
有一项事实反驳了上述这种解释。这事实是:保罗所说的肉体与灵的争战并不是指肉体和人的灵之间的争战,而是指人的肉体与神的圣灵之间的争战。罗八4一8所说的争战,那较高尚的一方是指圣灵而言,不是指人的灵而言,这是非常清楚,而且不容置疑的,因为第9节说:『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的灵在这种情况中的确是活过来了,但人的灵之所以活过来是由于那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神)的灵住在人心里(罗八10,11)。保罗的确经常提及人的灵(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但他并不是把人的灵与sarx相对比。加五16—26所刻划的争战并不是未曾重生之人里头有的争战,这争战乃是那些已经有神的灵内住之人里头才会有的争战。在基督徒里头,圣灵与sarx相争,这场争战要化解,唯有『肉体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且圣灵完全管理其人生之时。
第三种观点是布特曼所提出的。他认为保罗对肉体的观念并不扩展到越过前面讨论过的范围。他认为保罗仅把肉体看为『人的属地的、天然的存在领域』,这领域与神相对比之下,是软弱无能的,是昙花一现的。当这种外在的、天然的领域成了人追求的目标之时,这领域就不只是属地的、无常的(与那超越的、永恒的相对比),这领域更变成被视为确实邪恶与神为敌的。任何追随肉体,以肉体为准绳的行为或态度,都是邪恶的行为或态度。仅只追求人的、地上的、短暂的,这种追求是邪恶的,因为人应该在神里面追寻他真正的人生。
这种解释比前述两种解释更为吸引、更接近解经的资料。但这些解经资料所显示的立场比布特曼的立场更进一步。布特曼本人不得不承认sarx有时是拟人化的,因而变成实际上相等于『我』。再考,『肉体的工作』(中文和合译本作『情欲的事』)并非主要指向外在的世界和属地天然的外在领域;那些像仇恨、嫉妒、自私、贪婪等罪行是『灵的罪行』,不一定彰显在外、在关系的领域里(加五19—21 )。这些罪行是以自我为中心,没有以神为中心,而肉体是自我追求一己利益,与神的灵为敌相争的。布特曼的这种解释迫使他不得不把『我们属肉体的时候』(罗七5),及『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罗八9)等语句作预告解释,认为这些话是以应许的方式指向将来的荣耀状况。然而,这不像是保罗的意思。在这些话里,保罗并不是向前瞻望将来从肉体中得释放,他乃是申述现在的生存状况,是在圣灵里和不在肉体中的生存状况。那『在圣灵里』的人事实上是继续『在肉体中』活着的;(加二20)虽然他依然在肉身中并在自然世界中活着,可是他却不再是『在肉体中』,乃是『在圣灵里』,因为神的灵的确居住在他里头。我们的结论只能是:『在肉体中』这个措辞,其意思是作为未曾重生的人,没有神的灵内住的人那样的生活。sarx按道德理解,是就人整体而言是远离了并抵触神的公义和圣洁这角度去看的人以及人的本性。如此,人不仅是软弱无能,他也是邪恶和敌对神的。在罗八14—11中,保罗在『在圣灵里』的领域,和『在肉体中』的领域两者之间绝对区分,壁垒分明。一个人只能够属于其中一个领域;而人的地位乃视乎他是否有神的灵内住。那些有圣灵内住的人『是』『在圣灵里』;天然人是『在肉体中』。后者在人性中活过他整个人生,其结局就是死亡。唯有当神的灵在人的灵的领域里内住和复活他,人才能够事奉神。(罗八10)
第四个观默是戴维斯的看法。他认为保罗所说的『肉体和灵相争』源自犹太拉比的教义。犹太拉比认为人有两种倾向,有善的倾向(yetzer hatob),有邪恶的倾向(yetzer hara)。人人都有这两种倾向在里头。两种倾向在人里头彼此相争掌权。然而,保罗和犹太拉比之间有一显著差异:犹太拉比认为善的倾向是人人与生俱来,本来就拥有的;但保罗所说的与肉体彼此相敌的灵不是指人的灵,乃是指神的圣灵,这圣灵是只有信徒才能拥有的。
肉体是未重生的人性 有些学者认为,sarx这种『道德的』用法不是指人的物质身体,也不是指人里头较低下的成份,乃是指按人因堕落、与神为敌这角度去看的整个人。我们赞同并遵从他们的看法。这种用法是旧约圣经basar用语的自然发展。Basar是人就其在神面前是脆弱无能而言。应用在道德的层面时,就变成是人就其在神面前是在道德软弱(即『罪恶』)之中。 Sarx不是指人的一部份,乃是指整个的人——整个未重生的、堕落的、罪恶的人。『至于sarx,主要的概念是以自己对抗神的人——换句话说,是指天然人,被视为未领受恩典,或未完全受恩典所影响的人。』『使徒保罗并没有把sarx看作等于物质的身体或人的外在躯体的物质。』『加五19f 清楚显示:当「肉体」一词用作道德含意的用语时,这词不一定要有任何物质身体的含意,因为大部份归咎于较低下本质(sarx)的罪行,即使是脱离了躯壳的灵也一样能做出来。』『罪不只彰显在身体的欲望上,也彰显在生命的每一个部门上。……罪恶行为绵延不绝,显示每一个人里头都有罪的权势,那较低下的本质;这等于肉体。肉体变成那较低下的本质(整体而言,并与那较高尚的自我相对比)的同义词。……那较低下的本质是个实体,甚至拥有自己的心思意念(罗八6,吕振中译本作:『肉体的意念……』;西二18,吕振中译本作:『随着自己肉欲之心思』)。』若史帖西的意思是说『那较低下的本质』等于『那物质的肉体』,我们就不能苟同。正如前面显示,许多有关肉体『道德』用法的经文,都没有物质身体的含意。『证据显示,「保罗以肉体作为一物质事物是迫使人犯罪的力量」的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倾向邪恶的肉体,不是身体或物质本身,乃是遗传的犯罪力量。』
虽然保罗把『在肉体中』(未重生)活、与『在圣灵里』(重生)活,两者之间强烈和彻底对立,但信徒心中自然有肉体和圣灵两者之间的争战。如果『肉体』一词是指未重生的人性,那么,信徒仍然保有这种人性,即使他已经领受了圣灵。甚至在基督徒里头,肉体仍然与圣灵敌对抗衡,使他不能作他所愿意作的(完全)人(加五17)。
林前二14至三3这段经文,也反映出上述同样的情况。保罗描述三个阶级的人:paychikos,天然人(林前二14,和合译本作『属血气的人』;sarkikos,属肉体的人(三3);和pneumatikos,属灵的人(三l)。在这一段经文里,『天然人』是未重生的人,是『在肉体中』活着的人(罗八9),换句话说,他生命的全部领域都委身于人的层次,并且因而不能够明白神的事情。『属灵的人』是那些生命受圣灵管治的人。在这两个阶级之间,有第三阶级的人,他们是『属肉体的』,但他们是『在基督里』为婴孩的。因此,他们必定是『在圣灵里』的,然而他们却并没有『照着圣灵』行事为人。因他们是在基督里为婴孩的,所以我们必须断定说:神的灵的确内住在这些人里头;可是,圣灵却没有完全控制他们的生活,并且他们仍然『照着世人的样子』行事为人(林前三3),彰显出肉体的作为,就是嫉妒和纷争。那些不再『在肉体中』,乃『在圣灵里』的人(换句话说,那些蒙了重生,有神的灵内住的人),仍然需要学习不靠肉体、乃靠圣灵行事的功课。
胜过肉体 虽然在基督徒里头自然留有圣灵与肉体的相敌相争,但保罗知道使圣灵得胜的途径。身体的肉是在成圣的范围之内(帖前五23)。可是作为未重生之人性的肉体就必须治死。
在此,我们遇到保罗书信经常出现的直陈语句和祈使语句之间的张力。保罗视肉体的死为一些已经借着基督之死发生过的事物。『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你们在他(基督)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西二11)。保罗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二20),也说:『我们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罗六6,新译本)。在这个有关钉十字架的教导中,进一步证明肉体和『己』是同一事物,因为当保罗说『肉体钉十字架』的时候,他的意思相等于当他说『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我们已经在死上与他联合』,『我们是借着洗礼归入死与他一同埋葬』(罗六2—4)。是『我』、『我自己』,已经与基督同死。
西三9用不同的措辞表达了上述同样的思想:『不要彼此说谎,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anthropon,人),和旧人的行为,穿上新人(anthropon)。』这句话是指着一件已经发生过的事。『旧人』『是指未悔改归正之人的邪恶存有。』这是以另一种方式表达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罗六6,新译本)。
然而,这种肉体的死并不是一些自动成就的事物。肉体的死必须借着信心才能获得。这就包括了两方面。信徒要知道肉体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因而『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罗六11)人不能『看』自己是与基督同死的,除非他『已经』的确死了,『已经』的确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了;但因为这件事已经发生过,就可以在每天的经历中实行出来。因为我『已经』与基督同死了,所以我要『治死身体的恶行』(罗八13)。『身体』一词在罗八13是用作『肉体』作工的器具,而『肉体』就是未重生之本质的官感生命。因为我们『已经』从死里复活过来。所以我们要『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罗六13)。因为我们『已经』与基督同死了,所以我们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西三3,5)。因为我们已经脱去了旧人,穿上了新人,因此我们就要穿上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忍耐……(西三12)。
另外一种描述胜过肉体的方式是『在圣灵里行事』(中译:顺着圣灵而行)。『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加五16;参罗八4)。在圣灵里行事的意思是:每时每刻活在圣灵的管治之下。行路必须一步之后才再一步地走,是每时每刻累积而成的。因此在圣灵里行事的意思是:我在地上的每一步路程都在圣灵的指引、管治、和率领之下。
心 还有好些其他字汇是保罗用来描述人的,其中最重要的是心(kardia)。保罗的用法基本上与leb(心)这个希伯来文相同,都是指从几种观点角度所看的人的内在生命。人的心或人的内在层面是与那外在看得见的相对比。真割礼是心里的事物(罗二29),不是外面肉身的。面目身体上的离别,也可以是在心里相见同在的(帖前二17)。与内心的光荣比较之下,外在的夸耀是虚浮的(林后五12)。心中藏有的隐情秘密,唯有圣灵才能揭露(林前四5;十四25)。对人的真正了解认识,唯有借着鉴察内心才能得着(罗八27)。
心是各种或好或坏的情感之座位。心可能会恋慕邪恶的事物(罗一24);但保罗可以说他的心所愿的,是他的犹太同胞悔改归正(罗十1)。保罗在『心里难过痛苦』之下写信给哥林多教会的信众(林后二4);他的心时常伤痛,因为犹太人拒绝了基督(罗九2)。他向哥林多人呼喻:『请向我们敞开你们的心』(林后七2,另译),其意思是『请用爱心接待我们』。
Splangchna(腑脏)一字也有类似的意义,KJV 把这字错译为『肠脏』。Splangch是更高贵的器官——心、肝、和肺——在保罗书信中,这字是用作基督徒的相悦(林后六12;七15;西三12;门7,12,20)。 在腓一8和二1,这个字是指爱心。
Kardia也可以用来指人的理智和知识的活动。在罗一21,不敬虔之人的心是无知的。保罗在林后九7劝诫他的受书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乐意捐输。『心中的眼晴』必须被照明(弗一18),才知道基督徒的盼望。
Kardia也可以用来指意愿的座位。心有意旨或动机,是唯有神才知道的(林前四5)。心可以是毫无悔意的,因为心定意要做坏事(罗二5)。心可以是顺服的(罗六17),换句话说,意志也赞同。
Kardia是伦理判断的器官。不敬虔的人,他们『无知的心就昏暗了』,是指他们的罪孽使得他们失去正确判断的能力(罗一21)。外邦人有律法写在他们的心里,使他们能够分辨好歹善恶(罗二14)。心可以是刚愎腐败的(罗二5),或者是蒙光照的(林后四6)。
Kardia是宗教经历的座位。神可以照在我们心里(林后四6);心领受圣灵作凭据(林后一22);心经历神爱的浇灌(罗五5);基督可以住在心里(弗三17);基督的平安可以在心里作主作王(西三15)。
心思 保罗常常提到心思或心地(nous),他用这字汇来指人作为一个能知道、能思想、能判断的受造物。Nous并不是用来指人从事玄思冥想;这字可以用来指实用的判断。
在保罗讨论有关方言问题的一段经文里,清楚显示nous是明白、了解的器官。『我若用方言祷告,是我的灵祷告;但我的nous(悟性)没有果效』(林前十四14)。换句话说,他不明白他自己的说话。神所赐的平安超过人所能了解(腓四7,新译本)。保罗劝诫帖撒罗尼迦人『不要轻易被摇动,而失去了悟的心思』(帖后二2,吕振中译本)。换句话说,就是思想慌乱。
Nous不是指玄思冥想,乃是指道德判断,可以从下面事实清楚得知:不敬虔的人有『不上选(不中用)的心思』(罗一28,吕振中译本)。他们『凭心思之虚妄』而行(弗四17,吕振中译本)。甚至肉体也可以说有其自己的心思意念(西二18,新译本及吕振中译本),引向自高自大的虚荣。信徒的心思必须常常更新(罗十二2;弗四23。参吕振中译本)。显然地,nous是可以被邪恶或者被神所支配的人之机能。
这字也有宗教的层面,可从下列经文得知。保罗提及神的心思(罗十一34,吕振中译本),并基督的心思(林前二16,吕振中译本),其意思是指透视神自己的心思。『主的心思』无疑地是指他那永古隐藏、如今启示了的救赎计划。
Nous也可以指『道德良知,当它实际上支配意愿和行动时。』在罗马书第七章,nous喜欢神的律,承认神的律的属灵性质,并且很愿意遵行神的律(罗七23)。可是肉体在未重生的人里支配着这人的心思,以致虽然他『是以心思给上帝之律作奴仆,却以肉体给罪之律做奴仆』(罗七25,吕振中译本)。
里面的人 保罗使用ho eso anthropos(里面的人)有两种不同的方式:未重生之人的,与重生之人的。在罗七22中,我『里面的人』与『心思』同义。『我里面的人』可以赞同、喜欢神的律,也定意遵行神的律,可是到头来却发现自己软弱无能。学者边姆(Behm)把『里面的人』描述为『人属灵的一面,或那位能享受自觉、能思想、能立志、能感觉的人自己』。
在林后四16中,那『里面的人』(中文新译本)是用作与『外面的人』(就是作为必朽坏的、属地的存有之人)相对比。『我们外面的人虽然渐渐朽坏,但里面的人却日日更新』(中文新译本)。『里面的人就是那真实的自我,能够从血肉之躯体进入复活的身体。』
上述两段经文中,『里面的人』都是那较高尚的、基本的自我,是蒙了救赎、或是可以蒙救赎的,是为神而受造的,是敌挡罪的。
良知 保罗还使用另外一个字汇syneidesis(良知)。希伯来文没有相等的字汇。可是,这个字虽然广受希腊哲学家(尤其是斯多亚派)采用,但它的概念却是包含在希伯来文leb(心)里面。
良知是普世人人皆有的功能。保罗提及他自己的良知(罗九1),基督徒的良知(林前八1一13;十23一十一1),和外邦人的良知(罗二15)。良知是道德判断的功能。Syneidesis这字的意思是:与一己自我一同分享的知识,是人对他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自觉意识,是他对这些行为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的判断。当保罗说:『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林前四4),他是说自己的良知是清洁的,是问心无愧的,他的良知并没有责备他曾经做过什么错事。然而,良知并非最高法院、终审法庭。良知并不是独立、自主、自足的指南。保罗继续说:『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但判断我的乃是主。』因此,良知充其量也只是相对价值的指南。人可能有一个清洁的良知,但在神的眼中却仍然有罪咎。保罗在罗九1中,把良知的见证与圣灵相提并论;但除此之外,他再没有进一步讨论良知和圣灵这两个指南相互之间的关系。
保罗呼喻哥林多人按着他们的良知来判断他的行为。他『在神面前』把自己荐与各人的良知(林后四2)。这句话的意思是:良知要按照神已经赐下的启示来判断保罗的行为。他也再次声言,神知道他行为的动机,他并且希望哥林多人的良知也会赞同(林后五11)。保罗在提前一5,19,把无亏的良知与无伪的信心相连。然而,良知并不是绝对的指南。人若偏离信仰真道,『这等人的良知,就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提前四2)。换句话说,良知刚硬麻木了,以致不是可靠的指南了。这些经文全都显示:基督徒的良知必须经常按照神在耶稣基督里的启示来运用。
保罗讨论到『吃祭偶像之物』的问题时,他提到有些人的良知是『软弱的良知』,因为他们『不都有这等(正确的)知识』(林前八7)。他们不明白『凡物都是洁净的』(罗十四20)。虽然如此,这艮知还是不得违背的指南;保罗并且劝诫那些有坚固良知的人,就是那些明白『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林前十26)的人,他劝诫他们要检点自己的行为,不要因着他们的榜样,而鼓动了那些软弱的弟兄污秽自己软弱的良知(林前八9一13)。
未信主的人也和基督徒一样有良知。外邦人虽然没有旧约圣经的律法来引导他们行善去恶,但他们『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良知)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二15)。保罗并非暗示良知是可以引向救恩的指南;他只是说,因为外邦人有良知,他们能够分辨是非对错之间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