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教会
教会体制 保罗在书信中所提到的教会形态,除了一些特别强调处外,基本上与使徒行传所提及的一样。教会是由分散在地中海一带(从安提阿到罗马)的信徒所组成的团体,不受有形的组织所牵制。唯一将信徒组织起来的明显因素,是使徒的权柄。保罗身为使徒,宣称有这种权柄,特别是在教导上,他坚持众教会必须承认他这权柄。然而,这是指属灵及道义劝告上的权柄,而非形式上或法律上的权柄。在使徒行传里,当保罗在耶路撒冷大会中使用这权柄时,劝勉冬于职务上的用权。会议最后的结果是由『使徒和长老并全教会』所决定的(徒十五22ff)。当保罗说要逐出假师傅时(加一8),他并不是采取形式上或法律上的裁制。雅各在耶路撒冷教会操大权,且被人认为是该城的首任监督。不过我们不清楚,除耶路撒冷外,他的权柄扩大到怎样的程度:『从雅各那里来的人』(加二12;参徒十五1)可能是雅各的正式代表,或者这些人只是承认雅各的权柄而已。无论如何,靠某种外来或教会的组织而臻至教会合一的这种观念,不能从新约得到证据。再者,宗派的观念必为保罗所嫌恶。与宗派最相似的,莫过于哥林多教会分门结党的事,这是保罗所竭力斥责的(林前一12ff)。
我们不清楚在一个城里的教会形态如何。据哥林多书信的提示,哥林多城里的信徒是集聚在一处的(林前十四23)。使徒行传也论到在家里的楼房中集会(徒一13;十二12;廿8),但这样的空间,要容纳全城的信徒,恐怕令人难以置信。考古学证实,起初的三世纪,信徒并不是在特殊的教会建筑物聚会,乃是在家中聚会。有时整座房屋就只成为聚会唯一用途。另一方面,保罗也提到『家里的教会』,即指在特别某一家中聚会的信徒(罗十六5;林前十六19;西四15;门2;参罗十六14,15)。很可能保罗所到过的城市,都会有许多信徒,足以形成好几家的家庭教会。从这些事实看来,我们尚不能确定地方教会的实况如何。虽然保罗在教牧书信中较明确地提到教会的组织,但在大多数的书信中,他并没有清楚的交代。使徒行传提到,保罗在他所建立的教会中按立长老,借着在耶路撒冷所产生的教会体制,广及希腊区域的众教会(徒十一30)。使徒行传中的用词显示,长老(Presbyteroi)也可称为监督(ePiskopoi,徒廿17,28)。保罗在大多数的书信中,没有提到长老。但监督和执事却是腓立比教会的领导人物(腓一1)。从保罗呼喻帖撒罗尼迦信徒,要敬重『那在主里面治理(Proistamenoi)你们,劝成你们的』(帖前五12),明显表示保罗所建立的教会,有正式的领袖制度。『治理』这分词,也用在监督(提前三4)、执事(提前三12 )及长老(提前五17)的牧养工作上,因此,我们能满有把握地下个结论:治理(Proistamenoi)是特用于长老或监督、与执事的职份上。
在以弗所书,保罗提及传福音的及牧师和教师(弗四11)。传福音的是指推广宣教工作、传扬福音,却没有使徒权柄的人。这词所著重的是功能过于职份。在圣灵的恩赐中,教导的恩赐仅次于使徒及先知的地位(林前十四28f)。由于先知是属于灵意上的用法,因此教师就不是灵意的用法。在徒十三1,教师与先知是并提的。弗四11的用词,表示牧师和教师是涵指在同一个职份,却含有双重功能,即牧养或监督群羊及教导的功能。这词也很可能应用在地方教会的领袖上,而且基本上,是与Presbyteroi(长老)和 ePiskopoi(监督)相同。
保罗将『治理』的能力,列在圣灵的恩赐中(林前十二28)。在字义上,此字是『司机』、『舵手』的意思,因此必定是指在教会中的领导恩赐,『是真正领导教会秩序的人,因此也包括领导教会的生命』。此恩赐大有可能是出ePiskopoi(监督)及Proitamenoi(治理者)所执行的。
在教牧书信中,教会组织的轮廓就显得较为清楚了。保罗并没有特别论到执事的功能,因这是人所熟悉的,他乃是强调作执事的资格。如长老,你们必须有治理的能力,且热衷传福音,但未涉及教导。执事不能一口两舌,因他们要与许多家庭接触;也不可贪财,因他们
是受托理财的。在同一段经文中,保罗也论到妇女,这些妇女显然是协助执事的,她们也可能是女执事(见罗十六1)。
提前五17一22提到长老的资格与职责。他们有三重的功能:管理、遗传、教导。此段经文的措辞表示,所有的长老都有治理的职责,不过并非所有的长老都从事传道与教导。保罗劝勉以弗所的长老要作监督、喂养群羊、牧养教会,正与此段经文吻合(徒廿28)。提前三1一5列出监督的职责。除了各人的品德外,另附加了乐意接待人及能与假师傅辩证福音的能力。
使徒时代的教父,尤其是在依格那丢(Ignatius)时代,监督显然比长老的位份高,而产生了教皇式的监督制度。许多人争论说,教牧书信带来了这种制度的开端。棉诺得(Menoud)指出,监督一词只有单数的用法,而执事及长老则常以复数出现。因此,他的结论是,在一个社区里,只有一位监督,他所肩负的职务,与长老有显著的不同。然而,由于莱特福特(Lightfoot)的名著,许多学者都视此二字为通用。长老和监督都从事治理和教导,而且在多一5,7,此二字也用来形容一个职份。不过,各学派不同的看法表明,我们不能对保罗的教会组织形态太过武断下结论。即使长老与监督二词是指同一个职份,这说法也无明显的根据。从提前四14,可清楚看见长老们组成长老团,按立提摩大。然而,我们不清楚,在每个地方堂会中,是否独有一位『长老监督』或是长老团,如犹太会堂一样。我们也不清楚,在一个大城市里,是否若干堂会的长老,构成该城全体基督徒团体的长老团。在使徒时代,似乎没有一个典型的教会行政楷模,而且在教会神学上,教会组织结构的存在,也似乎是不必要的。论到教会合一,从最重要的神学重点看来,我们必须了解,合一的意思并不非组织上的划一。
属灵恩赐 在保罗所设立的教会中,另一显著的真相是属灵恩赐的应用。以下是保罗所列不同的属灵恩赐:
林 前 罗 弗
十二28; 十二29一30;十二8一10 十二6一8 四4
1.使徒 1 1 1
2. 先知 2 2 5 1 2
3.辨别诸灵 6
4.教师 3 3 3 4
5.智慧的言语 1
6.传福音的 3
7.劝化的 4
8.信心 2
9.行异能 4 4 4
10.医病 5 5 3
11.讲方言 8 6 7
12.翻方言 7 8
13.服事人的 2
14.治理事的 7
15.领导的 6
16.帮助人的 6
17.怜悯人的 7
18.施舍的 5
有些学者争论说,保罗所设立的教会之领导地位,全在乎灵恩,而非职务。然而,小心研究这些恩赐,就能明显地发现,虽然有些恩赐诚然是属于灵恩的,但其他的恩赐很明显的,是天生的才能让圣灵所使用。例如:服事人、治理事、领导、帮助人、怜悯人等的恩赐,而说预言、行异能、医病、与说方言等,则是超自然天赋,非人所能掌握的恩赐。非属于灵恩功用的恩赐,很可能是『长老监督』,教师、执事所拥有的。不过,保罗论到恩赐时,是指功能方面,而非指恩赐在教会中的正式地位。他写哥林多前书时,并不是为了正确的教会组织,乃是为了全体基督徒团契的正规秩序。他认为每位基督徒都是基督身子上的活跃份子——『圣灵显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处』(林前十二8)。超然的属灵恩赐并不如圣灵呼召人服事教会的恩赐多。因此,当保罗枚举圣灵的恩赐时,他所指的,部份是职位上的,部份是功能上的。
显而易见的,保罗除了将使徒及先知的恩赐列为首要外,他并没 有按重要性的顺序列举其他恩赐。使徒和先知是最重要的,因他们是 启示的导管(弗三5),使教会有根有基(弗二20)。所有的使徒都是先知,但先知不全是使徒。使徒在教会中有特委的权柄,这种权柄非先知所拥有。先知是直接受圣灵的启迪,讲解神的话语。我们必须记得,早期教会并没有新约圣经,足以保留先知对基督生平及工作的讲解与见证。或许我们只能推测,先知拥有一套相传的信徒教义问答。无论如何,林前十二章及十四章显示,先知是被圣灵感动,以悟性的言语讲解神启示的人。他们的目的是造就教会(林前十四3)。说预言不是职份,而是圣灵赐给任何信徒的恩赐。基督教的先知所关心的是未来的事件,即神救赎历史中所要成就的事,如约翰的启示(启一3)。不过这并不是保罗书信中所强调的范围。先知的预言,是揭露神奥秘的媒介(林前十三2)。
哥林多教会最渴求的是说方言的恩赐。经历这恩赐者,能用自己与别人所不能领悟的言语赞美神。说方言的人,在灵里大得振奋,但对于神的旨意,却不像先知有悟性上的领受(林前十四14)。说方言对听者会成为毫无意义的经历,除非讲者或另一人有翻方言的恩赐(林前十四13),将人所不通的方言翻成悟性的言语,好叫听者能明白所说的话,也能同说『阿门』(林前十四16)。然而,哥林多信徒觉得说方言是最显著的恩赐,由于他们过份强调这恩赐而使教会产生纷争与混乱。保罗说明了正确的先后秩序,说方言的目标在造就教会,而非个人的自我陶醉(林前十四26)。若有说方言的,只好两个人、至多三个人,轮流着说,且须有人翻出来。说方言的必须顺服作先知讲道的,但作先知讲道的,也是要按着次序行事(林前十四29)。
我们必须留意,某一些圣灵的恩赐是超然的,只有在圣灵的掌管之下才能运作。而另一些恩赐,如帮助人的、怜悯人的、施舍的等恩赐,是每位基督徒都应该操练的。至于是否所有的恩赐都必须成为全教会的生活规范,则众说纷纷了。由于使徒及先知的恩赐,是为了建立教会(弗二20),因此那些显著的超然恩赐,基本上可能是为使徒时代所属。无论如何,保罗确切地以爱为圣灵的最高彰显。有时人会忽略林前十三是保罗谈论圣灵恩赐的篇幅。保罗说先知讲道与说方言等恩赐终必停止,而爱却永不止息,爱是圣灵赋与信徒的最高彰显。
教会 我们可以考察保罗对ekklesia这字的用法,探讨教会的神学。按该字的希腊背景,可作为司法的集合团体(徒十九39),或政治性的大会(徒十九32,39)。但在保罗书信中,ekkesia的用法,是取自旧约的背景,指以色列为神的子民,此字隐含的意义,是指教会为旧约神子民的直接延续。
Ekklesia可作为基督徒崇拜的聚会;en ekklesia(林前十一18;十四19,28,35 )译为『在教会』是很恰当的。这并非指在一所称为教会的建筑物里,ekklesia从未指建筑物而言。它是指圣徒崇拜的聚会,因此ekklesia可以指在某一家庭聚合的信徒们,如家中的教会(罗十 六5;林前十六19;西四15;门2);也可指住在一处的全体信徒——在坚革哩(罗十六1),老底嘉(西四16),或在犹太城市(加一22)及加拉太(加一2)。最特殊的用法,是指普世性或一般的教会,使徒行传中的用法即是。明确地指全体信徒的用法如下:歌罗西两次(一18,24);以弗所书九次(一22;三10,21;五23,24,25,27,29,32)。下列经文的用法是否含有此意,有行考证:林前十二28;十五9;加一13;腓三6。
Ekklesia的真实用法,表明了保罗对教会的观念。教会可指地方性的信徒,也可指信徒的全体。由此可下个结论:教会不是以数目衡量,乃是以有机体的观念看待。普世的教会不是指各区域的教会之总和。而是『每一团体,无论多小,都可作为教会整体的代表。』林前一2与林后一1的正确意思,并非『与其他教会并列的哥林多教会』,而是『在哥林多本身的就是教会、会众、团体』。『地方教会』按字义解释,并非指局部性的教会,而是直接指『教会』而言。这表示,每一个地方教会都能得着基督全备的能力,也表示每一个堂会在其区域内要发挥其所有功能,如同普世的教会要在全世界发挥功能一样。不但如此,地方教会也不是孤立的一群,而是与普世教会整体团结共存的。
神的百姓 教会是神的新百姓(laos)。在圣经里,『百姓』这一术语常是指与神有特殊关系的人民。这决不是保罗的独特用法,而是新约中常出现的用词。在旧时的用法上,以色列人就是神的百姓。由于以色列人弃绝弥赛亚,因此保罗说:『神弃绝了他的百姓么?』(罗十一1)。再不需要其他更具资格的,来称以色列为神的百姓了。保罗用相当长的篇幅讨论以色列的问题(罗九一十一)。在整个过程中,他指明教会为神的新百姓,他特别引用何西阿书,生动地衬托出此概念。先知何西阿提到以色列当时的背道,以及以色列在末世的救赎。何西阿受指示,给他儿子取名为『非我百姓』,因为背道的以色列人再也不是神的百姓,而神也不再是他们的神了(何一9)。然而,在拯救的日子,这光景必要改变;他们将要称为『永生神的儿子』(何一10)。『我必对本非我民的说,你是我的民,他必说,你是我的神。』(何二23)。在何西阿书里,这些预言明指以色列。但保罗应用在教会时,也把犹太人和外邦人包括在内(罗九24)。这并不是指laos(百姓)的称号是取自以色列,乃是指另有一种起源的人与以色列人一同出现。不过以色列民仍是神的百姓,因为保罗确定,犹太民仍旧是『圣洁』的百姓(罗十一16),是属神的圣民。从整个救恩历史来看,可知犹太人的命运如何,若扮演树根和初熟之果的列祖是圣洁的,那么全体百姓也都圣洁了,他们仍然『为列祖的缘故是蒙受的,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十一28f.)。
以色列 上述的观念产生了另一个问题,即教会与以色列民的关系。保罗明确地将肉身为以色列人的,与属灵的以色列人加以区分,即整体的以色列民与有信心的余民之间的区别:『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罗九6)。保罗在此是要激动那些生来就是以色列民的,与对神有忠心的人,要他们发愤图强。因以色列国虽弃绝弥赛亚,却仍有信心的余种,蒙恩为神所拣选(罗十一5)。一个真犹太人不单是外貌为犹太人,他内心必须是个犹太人,真割礼不是肉体的,乃是心里的(罗二28f.)。这概念并非指所有的信徒,而是单指那些真诚履行律法的犹太人。
除了这些有信心的余种,还加添了有信心的外邦人。保罗用橄榄树为喻,显示神的旧百姓以色列与教会的合一。橄榄树是神整体的百姓。天生的枝子(不信的犹太人)已被折下,野橄榄(有信心的外邦人)已被接上。『这比喻确切地表明耶稣基督的教会,是以旧约的以色列民为根,且受其所托。』
可见神不但没有彻底弃绝他的子民以色列,还让教会包括了犹太人与外邦人,共同成为橄榄树上的枝子,同为神的百姓真以色列人。有信仰的犹太人与所有的信徒(包括外邦人),都是真受割礼的人,是用心灵敬拜神,且是靠基督耶稣得荣耀的(腓三3)。这种人是在心里受割礼的(西二11),既是在灵意上受了割礼,他们就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加三7),以亚伯拉罕为父(罗四11,16,18),他们也为后嗣(加三29;罗四16)。那些会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为局外人的(弗二12),已经得以与以色列的神亲近了。从上述经文可见,保罗说到『神的以色列民』(加六16 )时,非常有可能是指教会为属灵的真以色列民而言。同一个概念也用在『属肉体的以色列人』(林前十18),因这词毫无疑问的,是与『属灵的以色列人』相反。
保罗并非不理会按肉身生的以色列人。当他设橄榄树的比喻时,其重点是:由于天生的枝子(犹太人)已被折下,野枝子(外邦人)被接上成为神的百姓,神同样也按他至尊的美意,使天生的枝子恢复信心,好叫他们重新再接回树上(罗十一23—24)。保罗的论证是循环的。以色列民不信而失脚,并非至终全然跌倒(罗十一11),反因他们的不信,救恩便临到外邦人。又因救恩临到了外邦人,就要激动他们奋发,『若他们的过失,为天下的富足,他们的缺乏,为外邦人的富足,何况他们的丰满呢?』(罗十一 12)。以色列人甚至还在不信中,仍旧是一『圣』民(罗十一16),因此终必重新接回他们的橄榄树上(罗十一24)。这是要借着被外邦人激动发愤的方式,『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罗十一26)。这是『救恩历史』的说法,他并非指连最后一个以色列人都要得救,他指的是以色列民整体而言。保罗没有推测救恩将在何时或如何临到犹太人,但这很可能是末世的事,或在这世代的末期。无论救恩如何临到以色列民,很明显的,以色列人得救与外邦人无异,就是信靠耶稣为那被钉十字架而复活的弥赛亚。
神的殿 保罗又用另一个比喻来形容教会是真以色列人,就是神的殿。旧约及犹太教文献都表现对神在他国度中所要建立的新殿满怀冀望(结卅七26ff;四十1ff;该二9;以诺书九十29;九一13;禧年书一17,29)。耶稣提到教会时,以建造建筑物为描述(太十六18)。也有人用他的一个令人费解的比喻控告他:『我要拆毁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内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可十四58)。很可能早期的基督徒都明白,他所指的是要建立那新的弥赛亚团体。虽然犹太人早就在殿要敬拜神(徒二46),司提反却首先发现在殿里敬拜的事与基督徒无关(徒七48f)。不过,保罗却将基督徒在殿中的敬拜,视为末世神住在他的殿中受人敬拜的光景。
这比喻有三方面的强调:(一)信徒个别成为神的殿,因神的灵住在他里头(林前六19);(二)既是神的殿,那么信徒就是圣洁的;(三)他是属神的。因此他不再属于自己,也不能凭己意处理他的人生。因此,淫乱与基督徒所应有的品格相违。哥林多人在淫荡放纵的风气影响下,常声称『凡事我都可行』(林前六12),甚至包括放纵情欲的事也都可行,因而败坏了身体。保罗以身体是圣灵的殿之信念,纠正他们的观念。
神的殿不单指个别的信徒,也是指全体的地方教会,因神的灵住在整个团体中。这是一种活用的观念:既然是神的殿,全体会众就成为一个圣洁的族类。哥林多信徒绕着四位著名人物分党结类:即保罗、阿波罗、矶法、基督。这种分党的事,支离了教会。问题不单在分门结党,而是由于犹太教深受诺斯底主义的影响,导致教会分裂的结果。保罗以严厉的话斥责这种分争的现象:教会既是神的殿,因此若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所谓『毁坏』,即指借着错谬的教导,破坏教会的合一,使教会受到亏损(林前三17)。
教会是神所居住的殿,这观念排除了一切将『与不信的同负一轭』合理化的可能(林后六14)。与不信者同负一轭,乃是指与拜偶像的外邦人建立违背基督徒见证的关系。保罗显示,并非禁止基督徒与不信者的所有交往,『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这世界方可』(林前五10)。信与不信的,不要同负一轭,这观念的端倪在于『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林前六16)。因为神的殿是圣洁的,因此任何以拜偶像及非寻常的习俗,与不信者共负的轭,都该加以排除,因这是妥协的行为(林前六15)。
保罗也以同样的比喻,应用在普世的教会上(弗二19一22)。外邦信徒在神的子民中,不再作外人,乃是神家里的人了,且实在是神的殿,是奠基在基督、使徒、及先知上,逐渐在主里成长的圣殿。神的居所建立在教会中,不是在犹太教里。神的临在,已从耶路撒冷的殿,转移到新的殿,即基督徒的教会。
保罗以这比喻指地方教会与普世教会,加强了ekklesia(教会)这字的含意,教会是在差异中达成合一。地方教会并非局部的教会,普世教会也非各教会的总和,地方教会乃是教会在该区域中的彰显。
末世的百姓 上述的观念使我们将教会视为一个末世的百姓。我们发现,对新殿的期望是一种应用在教会上的末世观。教会既是神国度里的子民,因此就是末世的百姓。这概念包含两件事:他们预定将承受神在末世所成全的国度(帖前二12;罗八17;弗一18),他们也已预尝了这国度的滋味(西一13;罗十四17)。
保罗在腓三20特别强调这观念,他证实基督徒的真正故乡(poli- teuma)是在天上,并且我们是等候主再来,他要改变我们这卑贱身体的形状,成全我们的末世盼望。这句话对腓立比人来说,真是意义深远,因腓立比人是构成希腊中心罗马殖民地的成员。Politeuma 这字是指在一个国家侨居的外国人,构成充满故国风情的殖民团体。 『我们的故乡是在天上,我们只是侨居在这地面上的天国国民。』基督徒生活与基督徒团契的历史,就是在神国度中生活的预尝,也在这世上反映了末世必要发生的实体。
保罗也在加四24f,实这方面的真理。他以为奴之母的西乃山,与为自主之母的天上的耶路撒冷作对比,自由之子所指的是基督徒。
圣灵 教会是由圣灵所创立的,这事实反映了教会的末世特征。上述已提及,圣灵的临在,是末世的事实。由于『末世的圣灵』降临在历史中,产生了教会,因此教会是『未来世代』中圣灵大能的产品。圣灵一方面在教会中,赋与信徒种种不同的恩赐(林前十二7),另一方面,圣灵本身也得着所有的信徒。五旬节时,彼得说,凡悔改受洗的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二38,圣灵是同位语的所有格,按吕振中译本为:『你们就可以领受圣灵,那白白的恩』)。保罗强调,基督徒必须是属乎圣灵,才能属于基督(罗八9)。虽然保罗极强调,圣灵在个别基督徒经历中工作,但他也不忽略整体的信徒对圣灵工作的经历:即教会是由圣灵的工作所产生:『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林前十二13)。当代一般的学者认为,『受洗』在此是指用水施洗,圣灵是借着这施洗的礼,而赋予信徒的。『用水施洗就是圣灵的洗』。然而,这种讲法,我们不能视为理所当然、不证自明的理论。保罗对用水施洗的看法,是指『成为基督徒团体中一份子的媒介』;或是指圣灵的作为,是成为基督徒团体中一份子的媒介,这二者之间,大有差别。很有可能『林前十二13的受洗……不是指水的施洗,而是指圣灵的洗。水洗是圣灵洗的象征与印记』。若保罗指的是水洗,他所强调的并非受洗的事,他所强调的纯粹是圣灵的工作。施洗约翰(太三11)与复活的主(徒一5 )都区分水洗与圣灵洗的差别,而保罗在此的中心思想是,圣灵在教会建立中的工作。
En heni Pneumati这介词用于施洗,是应当作为媒介的间接受格,或范围的间接受格,众说纷纭。如果我们将太三11与徒一5的受洗归为同类,圣灵就成了与水对比的范围。但按林前十二13的内容类比,圣灵在此便成了洗礼的媒介。这两种情形都强调圣灵在洗礼中的角色:教会成为基督的身体,是在乎圣灵的工作。纵使保罗的概念是指水的施洗,圣灵上述的角色仍然不变。当一个人相信了基督而受洗,他就成为基督身上的一个肢体。这件事与新约中关于圣灵的内住,或圣灵赐人事奉的恩赐之教导(林前十二5),不能混为一谈。我们应当视之为客观的事实。在新约观念中,不可能有离群索居的基督徒存在。当一个人相信了基督,他就成为基督身上的肢体,连于基督的身体,因此也与所有共同构成某督身体的肢体上其他基督徒相连。该字的圣经含意实在就是extra ecclesiam nulla salus(教会之外无救恩)的意思。复活升天的基督赐下的圣灵,成全了一件重大的事,就是产生一新的百姓,构成基督的身体。这新百姓的末世特色,就是超越种族、超越社经地位,而综贯了整个人类社会的结构。借着圣灵的洗,各族各方的人一律都成为基督身体的一员,因为都经历了圣灵的末世浇灌。
团契 末世百姓最显著的特色之一,就是团契关系(koinonia)。团契是耶路撒冷教会特殊的标志之一(徒二42)。这种团契不仅是人间的一般契合,或因志向相同而投其所好,也不仅是一般宗教的团体生活。这是圣灵的末世工作。或许林后十三14应译为:『圣灵所创立的团契』;而且腓二1也可作:『若圣灵果真创立了团契』。在这子民之间实在有这种关系存在,因他们都共同分享了与基督的关系(林前一9)。在基督里的人,彼此之间有一种契约存在。这种契约是顶独特的,且超乎人间其他一切的关系。
从神方面来看,凡进入这团契的,确是在这种契约之中。他们是神所拣选的(林前一9),因此教会就是选民的团契(弗一4;帖前一4),不拘社会地位、教育背景、经济能力、或种族肤色(林前一27)。教会可纯粹指着神的选民(罗八33;西三12;提后二10;多一1)。这概念强调一个事实:教会主要不是人本的机构,也不是以善行为基础的宗教运动,甚至也不在于对一大师表或领袖表示忠诚,教会乃是出于神按着他满有恩惠的旨意所成就的工作(罗九11;十一5一6)。教会绝不是像以色列民,按着天然或民族血统而产生的子民。在教会中的确有犹太人为核心,但他们只是蒙恩被拣选的余种(罗十一5)。拣选的观念主要不是指个人的救恩,而是『救恩历史』观念中,神对他子民的拣选。这措辞是以以色列人为神选民作背景,而指教会为以色列民的继承者。这词主要含有一体性的观念。
圣徒 同样的,从神的方面来看,教会是圣徒(hagioi)的团契,或作分别为圣者(hagiasmenoi)的团契。这是保罗最常用的措辞之一。圣洁的基本概念源自旧约,此字是指一切圣别归神之物:耶路撒冷是圣城(太四5;廿七53);殿是圣处(太廿四15;徒六13);坛是圣的,而且献在坛上之物也成为圣(太廿三19);律法是圣的(罗七12);以色列民是圣民(赛六二12);教会为新以色列民,是圣徒的团契。
Hagios几乎未曾指教会中的个别成员。圣洁的用词主要的涵意还是属于『救恩历史』方面,而非伦理层面的。这概念可从保罗对哥林多信徒的称呼加以求证。他称他们为『在基督耶稣里成为圣,蒙召作圣徒的』(林前一2)。哥林多的信徒在生活与行为方面,绝不配称为圣,该教会充满了错谬的教导、分门结党、以及淫乱等瑕疵。然而,他们仍然是圣徒,是分别为圣的。虽然信徒中有犯罪的行为,而且教会也受世界的风气影响,她还是神在哥林多的教会。站在教会的地位,基督已经成为教会的圣洁(林前一30;六11)与救赎。保罗向教会挑战,要他们在生后行为上,实际表现出基督已经在他们中间的事实。由于他们是神的圣徒,他们就必须过圣洁的生活。
信徒 如果从神的观点,教会是蒙拣选圣徒的团契,那么从人的观点,教会就是响应神的道、相信基督、且承认基督为主(罗十9)之人的团契。教会是由求告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所组成的(林前一2),他们也可称为信徒(hoi pisteuontes,林前一21;十四22;加三22;帖前一7;帖后二13)。我们可从罗四章,清楚发现构成教会的要素,是人对耶稣基督所产生的个别信心。保罗强调,基督所成全的救恩,只有对那些像亚伯拉罕存心相信的人,才能产生功效。亚伯拉罕并非因宗教仪式的善行(指割礼)而蒙神悦纳,而是因他相信神。割礼对他而言,是他因信称义的印证。因此,凡是不依靠犹太教的礼仪,而效法亚伯拉罕之信心的人,亚伯拉罕就成为他们的信心之父(罗四11f.)。
保罗又在罗九30--32,摘述信心在救恩中是不可少的要素;成为肉身的以色列民被神弃绝,因他们要靠行为称义,而外邦人却得以称义且成为真以色列民,因他们借信心得以称义。我们可由此看出,成为旧的以色列民与成为新的以色列民间,二者有显著的区别。旧以色列民的成员必须受割礼、行律法;新以色列民却必须各自相信基督,且承认基督为主(罗十9)。
基督的身体 保罗对教会最特出的比喻,是基督的身体。学者为了追溯这观念的背景而议论纷纷,且提出不少的理论。然而重要的并非这观念的背景,而是保罗对这比喻的用法。很可能,基督的身体正是他的创新用法。
就教会本身而论,保罗从未指教会为身体,他乃是指『在基督里』成为一个身体(罗十二5),或作基督的身体(林前十二27)。这确实是很奇异的说法:『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基督也是这样。』保罗会加上『基督也是这样』,是我们心里有数的。他用身体为比喻,表明教会与她的主之间的一体性。教会并非信徒的团体或信徒的社团,教会乃是基督的身体。这比喻最主要是在强调信徒与基督的联合;不过保罗在罗马书及哥林多书信中应用此比喻时,是在处理基督徒彼此间关系不良的问题。
我们可从耶稣的教导及保罗的悔改经历中,发现信徒与主成为一体的真理:『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太十40);『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廿五40 )。在大马路上,当保罗正要前往逼迫教会时,他听见有声音问他:『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徒九4)。
信徒与基督亲密的关系,并不包括本质上的合一性。保罗曾说:『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林前六15)。但在林前十二章所讨论的问题中,基督徒乃是被视为基督身子上的肢体,而非基督的肢体。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保罗认为教会是基督道成肉身的延伸——也就是说,正如神在基督里成为肉身,基督也在教会中成为具体。但在基督与他的教会之间,保罗保留一个清楚的界线。
上述已提及,保罗在罗马书及哥林多书信中用它比喻教会,目的是要在基督徒之间建立一个正确的关系。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这些肢体之间却大有区别。教会中有一种趋向,就是高举某些基督徒,并贪慕耀眼的恩赐,因而产生紧张的气氛,甚至造成纷争。这种现象尤以哥林多教会为著。保罗强调,在这身子上,各肢体所扮演的角色的确是大有差别,但各肢体都属于身体,即使是最弱小的肢体,也一样重要。既然身子上的肢体,是神按着他看为美的样式而配搭的,在教会的肢体间就不应分门别类,而是要彼此相顾相惜(林前十二24f)。那些软弱的肢体实在需要得到更大的体面。
保罗在监狱书信中,将这比喻作进一步的引伸,指基督为这身体之首。这观念保罗并未在罗马书或哥林多书信中提及(弗四15;西一18)。由此可见保罗并非将基督与他的教会全然融为一体。他是这身子的救主(弗五23)。保罗的比喻显然是超过血肉之身体与头的层面,因这身体是从头得其滋养,而且身体是靠元首而联络为一(西二19)。此外,身体要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弗四15)。这种说法比前面的书信,作更深远的强调:教会必须全然倚靠基督才能存活,才会增长,这也表明教会是基督在地上的器皿,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弗一23)。『充满』(pleroma)有两个含意:有人解释为教会完成了基督,即填满他。然而,如果作另一种解释,就更容易明白,即作为基督身体的教会,是被他的生命与能力所充满的,且教会要在地上,借着基督发挥他的生命与能力。教会是共享基督所拥有的一切,也是为了要延续他的工作。』
这比喻也强调教会的合一,尤其是以弗所书及歌罗西书中的ekk-lesia,是指普世性的教会,而非指地方性的教会。基督救赎工作的最终目标,就是要使被罪破坏的整个宇宙,重新恢复其秩序与和谐。神的计划是要『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而同归于一』(弗一10)。这个在基督里的宇宙性合一,原则上已经成就了。他已被高举远远超过一切仇敌的势力,也为他的教会作了万有之首(弗一22)。在这上下文的脉络中,『首』字并非身体之头的类比,而是代表首位。很可能,在弗四13的目标是末世性的:『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这种末世的一体性是确实可信的,因此教会就必须努力,实现这种在基督里的合一。这种合一并非制造出来的,而是基督所赐的,虽然教会也会分裂(弗四3)。只有一个教会,而且也只能有一教会,因为只有一个基督,他是不分开的(林前一13)。『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弗四4—6)。这种联合不是静态的外在结构,或是一种正式的组织。实际上,公元50一60年代的教会,是由许多分散在各地自治的地方教会所组成的,似乎没有任何教会行政的方式昌行于当代。教会联合为一,是指同一圣灵、同一生命、同一信念、以及同一团契而言。这是一种在多许差异中实现的联合。教会联为一体,必须革除地方教会中分门结党的事(林前一13);而且是在谦卑地彼此接纳与切实的彼此相爱中表现出来(罗十二3;林前十二25—26)。教会联为一体也意味着除去种族的歧见(弗二16)、以及教义与宗教上的偏差(西二18—19)。
圣餐 圣餐是将基督身子合一性的真理,作更深的阐明。『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artos)』(林前十17)。保罗在此段经文中,是指一大块烤饼擘成碎片,分发给参加聚会的人,说明个别的信徒联为一体的观念(见Didache九4)。领受圣餐者之间,必须是合一的,因他们已先连于基督了。所喝的杯是表明同领基督的血;所吃的饼是表明同领基督的身体(林前十16)。因此信徒在基督里就感到是联为一体的。至于这些措辞写实性如何,有必要进一步探讨。杯与饼实际上是纪念物,用以纪念耶稣基督的受死(林前十一25)。但是吃主的饼、喝主的杯所牵涉的,超过对这事件的纪念作用。饼和杯也代表领受基督的身与血,因此是与他的身体有份。『饼和杯是基督同在的媒介……领受饼和杯是与在天上的基督联合(有所分享)。』然而,以圣餐作为与基督相交的媒介,就含有旧的时代以祭坛作为与神相交,借祭牲作为与鬼魔相交(林前十18--21)的含意。有些学者以十分写实、圣礼化的方式诠释这些用词,也有一些学者较采其象征、寓意的含意。我们乃是借着信心,才能在基督的死上有份,且成为他身体上的一个肢体。领受饼和杯的结果,是促使信心在圣餐过程中,领会基督。『基督在主的晚餐中与人同在,完全是与他在神的道中与人同在一样,并没有任何不同之处。』
洗礼 洗礼也表征与基督联为一体。除非林前十二13指的是水礼, 否则洗礼不像圣餐一样被强调成为一体的概念。洗礼是信徒被接纳入教会的礼仪,但是洗礼也表明信徒对基督的认同。『我们是受洗归入基督』(罗六3)。而受洗归入基督即披戴基督(加三27)。受洗意味着在基督的死及其复活上,与他联为一体(罗六1一4;西二12)。受洗并不是在重复着基督的死与复活,也非象征他的死与复活。受洗乃是表征信徒与基督的联合,好叫他向自己的旧生命死,得以复活,而以新的生命行事为人。因此受洗是属灵的死与复活的记号。保罗没有提到以洗礼为洁净的观念,除非林前六11;弗五26,及多三5是间接指施洗的水而言。
正如圣餐一样,洗礼到底带有多少程度的圣礼作用,多少象征的记号,真叫人议论纷纷。而这问题始终无从解答。早期的教会中,信而得救与受洗,实际上是同义的。然而,按新约的术语,『我们当然不能只谈「受洗」而没有同时考虑到「信仰」』。如果没有信心,洗礼就失去意义。『你们既受洗与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都因信……神的功用』(西二12)。林前十1一13,保罗所极力反对以物质主义及确实圣礼化的观点,来解释洗礼和主餐。保罗必然不会以为以色列受洗归入摩西果真意味着圣礼化的作用,因保罗说他们是在云下、在海中受洗归入摩西的(林前十2)。再者,若保罗视洗礼为圣礼化的事,他是否会在林前一13—16提到受洗的事,值得怀疑。这种说法并非要贬低洗礼及圣餐的重要性。一个信徒若不参予基督徒的这两个礼仪,对保罗而言,那当然是不堪设想的事!
保罗未曾表明基督徒的受洗,是与割礼等量齐观。『基督的割礼』(西二11)最简单的说法,就是基督在人心中所行的割礼,纯粹是属灵的经历,是 『非人手所行的割礼』,与向罪是死的,意义相同。可见割礼与受洗是相抵触而非相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