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末世论
引言 我们已经发现,保罗的神学思想都是以揭示今世与来世已显明的二元论架构。其实,这并非保罗的创新用法。第一世纪的犹太教已留下这种思想的模式,符类福音书也是以这种思想架构,作为耶稣教导的基本架构。
然而,保罗却是以基督徒的角度,对这时代二元论的意义,做了基本的修正。由于神借着耶稣道成肉身所成就的大事,就牵涉了两个世代相互对比的关系。也就是说,借着耶稣的死、复活、及所赐的圣灵,人因此蒙受了救赎的福份。另一方面,这些既成的事实都是『末世事件』(译按:以下『末世事件』皆指耶稣的死、复活、及赐下圣灵而言)。可见保罗的末世观与他的通盘神学思想息息相关。
在保罗的思考中,这些『末世事件』并非仅是未来的事,乃是与救赎有关,且是已在历史中展开了。换言之,来世的祝福并非单为未来所独享,这些福份也是今世所经历的目标。基督的死是『末世事件』。就末世的审判而言,由于基督的死,称义的人就被宣告无罪,而且已跨步进入了来世。借着基督的死,信徒已经蒙拯救,脱离现今这邪恶的世代(加一4),他已经从黑暗权势中,被迁入基督的国度,而且如今已体验了在这国度中的生命(西一13)。这是因为基督已在十字架上,败坏了那混乱世界的罪恶权势(西二14f.)。
基督的复活也是『末世事件』。就复活而论,这『末世事件』的起步,已成为历史,但是却与末世的实现有别。由于基督的复活,已废去了死,又已将来世不能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提后一10)。因此,那本属于来世的荣光,已开始从耶稣基督身上,照明在这黑暗的世界中(林后四6)。
因为有这些『末世事件』,信徒得以过着来世的生活。『在基督里』是描述信徒的地位,其实这词本身就是末世的术语。因此活在基督里的含意,就是活在来世、经历来世的生命与能力。如下列的经文:『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信徒已经开始体验死与复活(罗六3一4);他已与基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分享主复活升天的生命。
然而,来世的新生命经历,非属今世的世俗事件。这种经历仅为信徒所独享。对不信者而言,这新生命的福音是蒙蔽的,因为他们仍沉迷在这邪恶世代中,心眼瞎了,在黑暗中摸索,看不见福音的光(林后四4)。
此外,由于信徒仍存活在这今世,来世的新生命就成为一种不够清晰的经历。他一方面已经从这世界的权势中被拯救出来,要经历新生命更新的能力,不愿与这世界同化;另一方面,他却不能不在这世界存活(罗十二1—2)。信徒的这种新生命仅限于『在圣灵里』,因他仍然需要活在这世界,只是不再以尽享这世界为要(林前七31),因这世界就要成为过去。虽然基督已在信徒的生命中,他的心灵也因这新生命的大能而活,然而他的身体却是因罪而渐渐死去(罗八10)。
因此,由旧阶段的罪和死,进入新阶段的生,虽是事实,却是局部性的。属于来世的,不能尽都在今世中体验,因今世会过去,神来世的国度要降临,叫这必死的被生命吞灭了(林后五4)。可见,信徒是处在那既已开始体验的末世,与那仍在期盼实现的末世之张力中。换言之,他已经在基督的国度里(西一13),同时也在等候着神国的降临(林前十五50);他已经开始体验新生命(林后二16),同时又在期待所要承受的永生(加六8);他已经蒙了拯救(弗二5),同时仍然指望得救(罗十三11);他已经活过来有新的生命(罗六4),同时渴望着复活(林后五4)。
由于在基督里的新生命并非那么明确,因此基督必须再来,以成就那已开始的救赎大工。保罗的末世论主题,是神救赎计划的实现。除了基督再来,建立一个新的世代之外,神的救赎仍然是未完之工。
居间阶段 保罗的末世论,主要是论及那些能将今世进入来世的特征衬托出来的事件:即基督的再来与死人复。不这,在还未讨论这些题目之前,必须先考虑一个较重要的问题;人死后与复活这中间阶段的情形。我们在旧约中常看到死人的幽灵在阴间里,诗篇也常暗示人死后的光景。犹太教视阴间为刑罚及祝福之处,如同耶稣在财主与拉撒路比喻中所反映的(路十六19一31)。此外,耶稣也对临死的强盗郑重宣告,死后要与他同在乐园里。
在保罗书信中,居间阶段的问题主要是以林后五1--10的解释为主。解释该段经文最自然的方式,要先了解保罗是多么强烈地强调身体的复活。按这观点,可见肯定在这地上帐篷般的身体一旦拆毁 之后,信徒复活时必从神得着永恒、属天的身体。由于这肉体脆弱多弊,我们不免常因此叹息。我们所期望的是穿上新的身体,以免成为赤裸无实体的幽灵或孤魂。我们既会因地上身体的脆弱而有诸多的焦虑,同样的,想到将来无衣蔽体(即成为无实体的幽魂),也会觉得是件令人厌恶的事。不过,保罗虽然很自然的对成为无实体的这事表示嫌恶,但是当他一想到离开身体(成为无实体的灵),而能与主同住,心灵就因而大得振奋。
这解释的难题在于『我们有』的时态,暗示我们是带着身体死,且将来不带身体而复活。不这,这现在式时态可能是保罗的表达方式,纯粹是要强调我们能肯定拥有复活的身体。因此不必过份受时态所拘。
至于在居间生存的状态如何,在此段经文的讲解中,保罗的表达方式未能真相大白。从诗篇,以及后来耶稣对临终的强盗所表达的,使保罗得到一个坚强的信念,即『死亡无法奖信徒带入与主隔绝的境地。』因此,按他所知,身体的死就是灵魂得生,纵然灵魂是存于无实体、赤身的状态中。不过,当保罗想到人存活的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时,就使他对死后灵魂赤身的光景畏缩不前。然而,他强烈的基督徒信念却使他克服了对灵魂无实体状态的厌恶感,因为无论任何事,甚至是死,也不能使基督徒与基督的爱隔绝(罗八38)。因此人若与主更加亲密,就是进入蒙福的境遇里。
保罗在腓一23偶然提及的一句话,可证实上述的解释。他说:『我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即远比在诸多软弱与挫折的肉体中存活的好。『与基督同在』,就是保罗对居间阶段的光景所能知晓的。这说法并没超出耶稣对临死的强盗所说的话(路廿三43)。
许多学者不同意这种解释。早先查理斯(R.H.Charles)描绘了保罗思想发展的四个阶段,林后五章反映其第三阶段的发展,在这阶段中,保罗期望人死时就已拥有不朽的身体。他强调『我们有』,是指当我们死,能在天上拥有不能朽坏的身体。诺可司(W. L.Knox)认为保罗的观念产生改变,是因为『保罗的末世论纯粹是希腊思想的翻版』。然而戴维斯(W.D.Davies)却不同意保罗是受了希腊思想影响的说法。他指出,从拉比的背景中可以发现人对死后的身体怀有双重的盼望:即死时的身体与来世的身体。不过,他并不否定保罗在写林前与林后之间,思想有显著的变化。近代学者纷纷以不同的论据,支持上述理论。
虽有一大群学者的忠告,我们仍不明白,若信徒死时就穿上了属天水恒的躯体,为何在末世时仍需『复活,并且身体得救』呢?此外,另一更尖锐的问题是,我们无从在保罗的其他著作中,发现死后灵魂有实体的根据。因此若按保罗对主再来时人要复活的诸多根据,解释林后五章,问题就较容易解决。由此可见,学者们尽管拒绝依据林后五章的讲解,他们所提供的解释仍然明明贬抑实现末世的主要性。
死人睡了 从死后直到复活前这阶段,人乃处在睡眠状态中,这理论近来得到库尔曼(Cullmann)的大力支持。库尔曼的立场必然是正确的,因保罗及其他的圣经作者,是以身体复活(而非灵魂不朽)的观点,来看待人的终局。这样看来,保罗在林后五章对人死后的光景之假定,就是相当希伯来化了,因他厌恶以无实体的幽灵存活的观念。相反的,这种观念却是希腊人乐于接受的。事实上,希腊思想的精髓是认为灵魂必须从身体的禁锢中飞扬出来,才能在天际间获得真自由。可见保罗的观点与希腊的观点针锋相对。他所渴慕的是复活时所要承受的新身体。保罗假定在居间阶段,灵魂是无实体的,这种思想并非受希腊观念的影响。
保罗的确常以睡觉的观点描述死的状态(帖前四13;林前十五16等)。然而睡觉的说法,不论在希腊或希伯来文献中,都是通俗的说法,因此未必含有任何神学上的意义。『离世与基督同在』(腓一2),以及『离开身体与主同在』(林后五8),这些经文库尔曼的讲解是『在睡眠状态中……继续与基督同住』。他认为,虽然这是处在无意识中,却仍因与主同在而使人更靠近神。然而,尽管库尔曼是如何以梦境之乐加以解释,这种理论仍难以圆说。
基督再来 在旧约,『主的日子』可以指神的审判随时要临到他的百姓,即指眼前的日子而言(摩五18;参赛二12ff.)。『主的日子』也指神要在末期降临,在地上建立他的国度,使信者必得救恩,作恶的受审判(番一14ff;珥三14ff)。在新约,『主的日子』已成为一个术语,特指神降临结束这世代而;没立『新的世代』而言。我们不能视『主的日子』如日历上的单一日子,应是指神借着基督的再来,成全最后救赎的整个阶段。
这辞句有不同的写法:主的日子(帖前五2;帖后二2;参徒二20;彼后三1O);主耶稣的日子(林前五5;林后一14);主耶稣基督的日子(林前一8);耶稣基督的日子(腓一6);基督的日子(腓一10;二16);那日子(帖后一10;提后一18)。由于保罗与早期教会都称被高举升天的基督为主(腓二ll;罗十9),因此刻意将主的日子与基督的日子加以区别,认为一个用于以色列的末世计划,另一用于教会的末世计划,这说法显然会使人误解。基督降临聚集死人、活人与他同在一起(帖前四13—17),称为主的日子(帖前五2)。同样的,他降临审判那不法之人时,也是主的日子(帖后二2)。
保罗用三个字形容主的再来。第一个字是parousia,含有『同在』(腓二12)与『到来』之义(林前十六17;林后七7)。该字属于半官方用语,用于达官显要的到访,尤其用于君王的巡访。自基督升天以后,就被视为在天上神的右边。在世界的末了(见太廿四3),他必以能力和荣耀(见太廿四30)亲自临到这世界(见徒一11),使那些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复活(林前十五23),也聚集他的子民到他那里(帖前二8;二19;三13;四15;五23)。
基督再来也是一种apokalypsis,是向世人有所『揭露』,或『显露』。由于他被升为至高,他必要向世人显露他如今的荣耀与权能,以及他在天上的执政。由于基督已经复活、升天,他被高举坐在神的右边,承受至上的权柄,远超过一切灵界的仇敌(弗一20—23)。如今他已得着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他也是那位被高举的主(腓二9);是在神的右边秉政的王(林前十五25)。然而,他为王为主的职权却未向世人显露。只有在他apokalypsis时,他就要向世人揭示他如今已有的荣耀与权能(帖后一7;林前一7;亦见彼前一7,13)。因此基督的再来,与他的升天和在天上的秉政是分不开的,因为他的显现,将向世人揭露他目前为主的身份。借着他的揭晓,万膝终于要向他跪拜,万口至终要称他为主(腓二10--11)。
第三个字是epiphaneia,即『显现』,表示基督再来是人所目击的事件。该字主要在教牧书信中出现。保罗告诉帖撒罗尼迦教会,基督要用口中的气灭绝那不法的人,『用parousia的epiphaneia废掉他』(帖后二8)。主再来绝非隐密而不为人知的事,乃是神的荣耀闯入人类历史之中。
EPiPhaneia这字的双重用法,可表明基督两种性质之救赎工作的不可分。此字是指基督的道成肉身,亦指基督的再来。神借着我们的救主基督耶稣在肉身显现(epiphaneia),已经败坏死的权势,将生命的真谛与不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提后一10)。然而,这并非救赎工作的终极。我们所持定的盼望是『等候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epiphaneia)』(多二13)。由于此字的双重用法,对于基督『第二次』来的一些异议,未免是过于吹毛求疵了。
时代主义者将基督再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在大灾难前为了教会秘密地到来;一是在大灾难结束时为了拯救以色列民、并建立他的千年国度,在荣耀中显现。这两个层次常被称为被提和显现。时代主义派的神学家,虽然持定基督双重性再来的观点,但他们却需要避讳许多一般释经的论据。实际上,华伍德(walvoord)甚至承认灾前派(即基督在大灾难前,为了教会而来)在圣经上并无明显的记载。这是个重要的信仰告白。事实上,教会所盼望的,并不是件秘密不为人知的事。基督徒的盼望是等候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多二13)。那时主要带着大有能力的诸天使,向世人『启示』耶稣就是主(帖后一7)。
为了确保基督双重性的再来,就有一些人强调基督要『同他的众圣徒』来(帖前三13),既是这样,他就必须『为』他们先来一次。他为圣徒的缘故来,是发生在大灾难之始、圣徒被提之时;而他『同他的众圣徒来』,则是第二次的事,发生在大灾难结束后。然而,『同他的众圣徒』这片语,并不能为基督两次再来的观点,提供任何证据,因为若『圣徒』(hagioi 成圣的人)在帖前三13是指蒙救赎的人,与帖前四14的意思,并没什么差别。虽然保罗在帖前四14说,当基督来提教会时,『神要将那些已睡了的人一同带来』,然而帖前三13的『众圣徒』或许可另指圣天使而言,即主降临时,这些圣天使要伴随着他。
基督在荣耀中降临的说法,有具旧约背景,因为旧约也有神显现的说法。旧约表明神在历史中的工作,是要成全他的救赎大计。但旧约也期盼神终有一日降临,审判世人、成全救赎、建立国度。新约中神显现的信念,已在基督的降世为人中实现了;主也必须在荣耀中再来,救赎他的子民(帖前五8一9)、审判作恶的(帖后一7一8),而且在世上建立他自己的国度(提后四1)。
关于基督再来的神学,保罗书信与符类福音的观点一致。救恩不仅仅是涉及个人的灵魂归宿,更是涵盖整个人类历史的方向,以及整体人类。基督要为全人类而再来,这意味人的至终命运,不外乎蒙拯救或遭审判。再者,救恩也不单是个人的事,更是关乎神整体的子民,并涵盖整个自然秩序的转变。
这救赎,全然在乎神的作为。基督再来是宇宙性的事。神曾借耶稣,以卑微的身份来到人间,神必要再一次借着得荣耀的基督,到世上来。救赎的目标,不外乎在全地建立神的政权,而致『神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林前十五28)。
神国 在讨论耶稣的弥赛亚身份时,我们曾讨论到保罗对神国的教导纲要。我们看见,神国就是神借着基督秉政的弥赛亚制度。这国度始于基督复活升天之时,继续存留,直到『神把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林前十五25)。神国(即神在世上完美的治权)是救赎的末世目标,然而这目标的成就却须溯自复活那日。 在此,我们必须处理一问题,就是神国的末世观,特别关乎来世尚未实现之前,保罗是否期待着一个临时的弥赛亚国度。
我们可从以西结的预言,获得这观念的背景。先知以西结期望神赐与新心与心灵之有信心的余民,得以复兴。然而,这并非神救赎计划的目标。因在太平世未完全坚定之前,他们还要面对最后的恐怖战争,要与远方的邪恶残暴族类争战到底(结卅八一卅九)。只有当这场战争结束后,这世界才能全然得洁净,预备迎接新耶路撒冷,神的荣光才重新充满全城。
犹太教对神国持有各种不同的观点。除了前面曾提过的,有时我们也能发现,在来世之前,会有一个暂时的国度出现,正如以西结的情形一样。这种暂时性的弥赛亚国度,记载在以诺书(九一13—14),以斯拉四书(七28),以及巴录启示录(廿九3 ff)。在拉比的文献中也流传这种观念,有时甚至将暂时的『弥赛亚的日子』与永恒的『来世』加以区分。这种型态也出现于启示录廿章。而且由于这段经文,『弥赛亚的日子』就常被基督教神学家指为千禧年。
保罗在林前十五23--26,认为基督是以几个阶段达成他的凯旋:基督的复活是第一个阶段(tagma);第一个阶段是在他来时,那些属基督的人要与他的复活有份;『再后,末期到了,那时基督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毁灭了,就把国交与父神。因为基督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
傅季和(VoS)为了求证基督的弥赛亚治权是始于他复活升天之时,就证实基督的国度必须是他尚未再来之前就已完整存在的。秀伯司(Schoeps)也持相似观点,认为保罗是承袭暂时性弥赛亚国度的观点,而确信复活的事已经开始,且基督已经成为被高举的那一位了。他认为,保罗可能熟悉拉比的某种传统说法,视弥赛亚的日子为四十年。因此保罗觉得基督在天上秉政是短暂的。而在瞻望基督的显现及来世的来临中,保罗预期这是在四十年之内就要发生的事。
傅季和与秀伯司二人,都认为保罗视耶稣的弥赛亚治权始于他复活升天之时,我们也同意这观点。但我们也不能排除所引用之经文,顺理成章的意思。该经文所用的副词『以后』,『再后』;是ePeita及 eita,是指顺序而言,即『接着』。复活的事分三个明显的顺序:耶稣的复活;以后(epeita)是基督来时那些属基督的人;再后(eita),末期到了(telos)。有些学者认为,to telos是最终的复活,即不信者的复活。然而,这似乎不可能。To telos最顺理的意思应为来世的实现。可见在基督复活与基督再来之间,有一个不明确的间隔期,而第二个不明确的间隔期,则于基督再来与来世实现(telos)之间。
不法之人的奥秘 基督再来之前,会发生某些末期的事件,在帖前,保罗单单提到基督再来时,要聚集已死的圣徒与仍存活的圣徒到他那里(帖前四13一18)。他很热切地瞻望此日的到来,也勉励帖撒罗尼迦信徒,存心等待这日子,免得基督突然来到时,却失之交臂了(帖前五1—11)。结果有些帖撒罗尼迦的信徒开始恐慌、激动 ,也有人宣称从宰得到启示,或从保罗得到特别的交代,说末期已临到,主的日子时兆也已实际展开了(帖后二1一2)。保罗在纠正这种末世即在眼前的错谬时,告诉信徒在末世未到前,会出现一位邪恶的执政者,就是那不法之人。他要高抬自己,远超过一切世俗与宗教的权柄,令全人类臣服于他、膜拜他(帖后二3—4)。他要『坐在神的殿里』这句话是喻用旧约的措辞,表明他对神的蔑视与挑战(见结廿八2;赛十四13一14)。他要从撒但得权势,诱惑人远离真道( 9—10节)。他最大的特征是不法的表现,公然违抗神的律法与人的法则,固执己见,以己意为纲法。
在启十三章,这不法之人被称为兽,但一般来说,他被称为敌基督。他出现时,会伴随着『离道反教的事』(帖后二3)。APosta-sia这字有时译为『走偏差』,且是指在基督教会范围内的情形而言。RSV译为『反叛』或『叛乱』,较为正确。此字所强调的观念并非以远离神,对主冷淡作为积极对抗神的刻意行动。在此,反叛指特定的件事,且是公然地发生。敌基督不但仅仅反对一切属神的权柄,而且将兴起全面性的反叛行动,作为他反抗神的后盾。
不法之人的出现,在人类历史中并非新事,只有当其本质最后彰显时,才能算数。在保罗的时代,他已体会到那不法的隐意已经发动(7节)。不过,这邪恶的势力目前仍拦阻,即有某种因素拦阻了不法之人的显现(6节),但保罗并未告诉我们这拦阻究竟是什么。另一方面,他借着人物使这拦阻具体化了:『只是现在有一个拦阻的,等到那拦阻的被除去』(7节)。可见当那位拦阻他的被除去后,不法之人就必显露了。
在保罗的著作中,再也没有比此段更难懂的了。因此解释这经文时,最好只能当作假定。在福音派的圈子里,唯一被视为可能的解释是,以拦阻的力量为圣灵;且这节经文也常被人引用,作为支持教会在大灾难前被提的说法。他们认为,当教会被提时,圣灵也要从世界除去。因此当神的拦阻力一旦除去,那不法之人就能自由地出现。一些早期教父的确视圣灵为那拦阻的因素。然而,这观点不足令人信服,因我们无从得到任何教导的根据,表示那在五旬节赐下的圣灵,会在主再来时离开世界。
最近又有人提出另一观点,认为此段经文应该从保罗宣教工作的角度来了解。保罗相信,在基督未来之前,福音必须偏传全世界,而且他是向外邦人宣教最伟大的宣教士。由于必须成全宣教的事工,否则末期不会来到,因此,宣教事工就是那拦阻的因素,而保罗本身正是拦阻的人物。
传统的观点认为,那拦阻的因素是罗马帝国,而拦阻者则为罗马君王。这种观点,或类似的说法,最能与保罗的神学吻合。保罗在罗十三4,证实政府的权柄(纵然那是外邦的罗马政府),是神所设立属人的权柄,为要维持秩序,赏善罚恶。他说政府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而帖前二8的不法现象,正是反政府的状态:把政府神格化,以致政府不再是执行律法、维持秩序的器皿,反而成了公然反抗神而要求人膜拜的独裁政体。这是魔鬼的政体。『这不法的人来,是照撒但的运动,……行一切虚假的奇事。』(9节)。启十三章也记载同样属魔鬼、独裁的政体。在保罗时代,神授权给罗马帝国及其国家元首,即皇帝。保罗察觉到总有一天罗马政权会崩溃,政府系统会瓦解,结果再也没有能力拦阻不法的势力,至终,神所设立作为抵挡不法势力的最后防御,势必全然瓦解。由于那不法之人将政府神格化来违抗神,我们就能有所领悟了。制度与不法可同时共存,甚至共存在同一国家中。而这两个势立在这世代中会逐渐冲突。结果,律法与秩序终必瓦解,魔鬼的不法权势将必全然显露,那时,教会将经历邪恶掌权的恐怖时期。然而,基督必速速降临,缩短这可怖的时期( 8节)。
以色列人刚硬及其最终得救的奥秘 保罗期待另一件与末世实现有关的事,就是以色列全家的得救。他在罗九至十一章详细说明此事。以色列人弃绝基督而跌倒,并非历史上的意外事件,乃是在神的救赎计划中,成为一个原动力——是『救恩历史』中的事件。甚至在犹太人弃绝基督的事上,神也有他的计划,就是对着以色列人的跌倒,使救恩临到外邦人(罗十一11)。因此,保罗如此讲解:『若他们的过失为天下的富足,他们的缺乏为外邦人的富足,何况他们的丰满呢?』(十一12)。
以色列人将来终必得救的保罗神学,可从这句话中具体表达了。如果以色列人的跌倒,使救恩临到外邦人,可见若他们在丰满中,即全备的救恩临到以色列,外邦人将得到何等大的救恩呢!以色列是神拣选的器皿,为要将救恩传遍世界,这就是神给亚伯拉罕应许的核心。
亚伯拉罕要成为多国之父,地上万族要因他得福(创十二l一3;十七6)。这就是基督以以色列人的身分来到世上的理由。虽然以色列人弃绝他们的弥赛亚而跌倒,却成为神使救恩临到外邦人的方法,然而这并非救恩故事的尾声。有两件事终必发生:以色列民必全家得救,借着以色列蒙恩得救,外邦人要蒙受更大的福份!
保罗在罗十一15—16中,继续阐明这方面的真理。以色列民仍然是神的选民,也仍旧是神所关心的特别对象,而且终必成为神救恩的器皿。在此段经文中保罗强调,由于以色列的初熟之果(先祖)是圣洁的,即他们是神所拣选、所爱顾的对象:因此全团(整体以色列民)也都是圣洁的。如果树根是圣洁的,整棵树必然也圣洁。可见以色列民继续成为『圣民』——即神所委派的子民,肩负着世界通传神救赎计划的使命。以下经文表明了这未来的目的:『若他们被丢弃,天下就得与神和好,他们被收纳,岂不是死而复生么?』( 15节)。
这段经文中有双重的对比:以色列民因不信而遭受目前的弃绝,是与以色列民因信而得蒙未来的接纳成对比;另一对比更为显著:不信的以色列民目前遭受弃绝,意味着与神和好的福音得以一遍天下;而以色列民将来的复兴意味着更大的结果——保罗用『死而复生』形容这种蒙福的光景。这句子的平行结构,表明了这是指临别外邦人的福份。这个平行结构也是解释此经文的关键。下列阐明这平行的内容:
I Ⅱ
a.以色列民目前的弃绝 a一外邦人与神和好
b.以色列民将来的复兴 b.死而复生
在Ⅰ栏中,以色列民是主体,外邦人则是第Ⅱ栏中的主体,但『死而复生』(Ⅱb)并不与Ⅰb 栏的以色列民平行,而是与Ⅱa 栏的『外邦人』平行;相反的,『死而复生』是与Ⅰb 栏相对,它并不是指以色列的复兴而言,乃是指因以色列的复兴,给外邦人带来的结果。以色列人将来的得救,将会为外邦人带来幸福与蒙恩的新境界,真如死而复生的光景一般。对外邦人而言,在基督里之生命真谛的享受,在未来必为他们存留,远超过我们目前任何的经历。这种光景要借着以色列民的悔改为媒介而成全。保罗在这经文中并未告诉我们,这蒙福的时代将于何时及如何实现。
保罗在25--27节作个总结:如今以色列人心尚刚硬,外邦人今蒙接纳;最后『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以色列全家』非指个别的以色列人,乃指整体以色列民而言。保罗在此并不意味借着以色列民得救,新生命的浪潮就要遍及全世界;他所关切的要点只是犹太人的命运。
保罗未曾解释以色列民将如何蒙拯救。不过最基本的一件事是很明显的,他们必须与外邦人履行同样的条件,借着相信耶稣是被钉十字架的弥赛亚而蒙拯救。罗十一26,『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可指基督的再来,但并不是非作如是解释不可。这引用是由赛五九20及廿七9凑合成的,而该两处经文皆非论及弥赛。就罗十一章的经文而论,以色列民得救也许是要借着大规模的布道运动,将以色列民带入教会。然而,保罗未提及外邦人向犹太人传福音的事。
无论以色列民在什么方式下得救,在保罗的观念中,那是一件末世事件。除了相信耶稣为他们的弥赛亚,以色列民不可能有其他得救的方法。虽然大数的扫罗是因得着荣耀基督的异象而建立了信仰,然而他也是像其他信徒一样,是因信而得救,且加入了教会。真实的以色列人,虽暂被弃绝,终必得着信心而被接回橄榄树上——成为神真实的子民(罗十一23)。派柏(PiPer)认为,在神救赎历史的计划中,悔改的以色列民可能成为有史以来真正的基督教国家。
复活与被提 保罗比任何其他新约作者更多到复活的事。他认为救赎关乎全人,包括身体在内(罗八23)。他也常对比地上生活时的苦楚与将来的荣耀(罗八18),但他却从未视肉体的生命为邪恶,而寻求解脱。相反的,这常令人丢脸的身体不但不被摒弃,反而将会改变而得荣耀(腓三21)。圣灵使我们的灵魂复活,也必使我们这必死的身体完全活过来(罗八11)。保罗的复活教义以人的整体观为基础。
然而,我们已看见当保罗论及死时,他无法设想死能使信徒与神的爱隔绝是怎么一回事。这个看来似无实体的灵离开身体之后,就是与主同在。但这还不是保罗所渴慕的,虽然在这居间阶段是蒙福的,但非救恩的目标。救恩的实现以及在复活时完全承受基业,要等到基督再来,就是神将『那些睡了的人带来』之时(帖前四14)。那时,已死的人将与他们的身体联合,穿上改变后的容形:荣耀的身体。除非人拥有身体,否则保罗不能想像得荣耀的灵魂是怎么回事。保罗长篇阔论地讨论复活的问题,是因为有人不接受身体复活的观念(林前十五12,35)。如果保罗是指魂的不朽或灵的复活,且是指灵与魂从物质界的牵累中得解脱,进入神的领域,那么,这种蒙福的现象对哥林多信徒就不致成为难题了。保罗所描述的身体复活,是超越今生所能体会的。他认为,适合在神国度中生存的身体,必须与今世的身体有别。保罗以逻辑推理的方式,继续阐明这观点:谷子与所长出来的芽有别(林前十五35--38)。世上也有不同类的体形——人类的、动物的、鱼类的、鸟类的(39节);宇宙间也有不同的形体——有属天的、有属地的,其荣光各有区别(40一41)。因此我们无需诧异神要赐下不同类的身体,使人适应来世的生活。
然而,保罗并未尝试形容复活身体的本质,因他并不知复活身体的体质。但是,他却能够提出复活身体与这物质身体的差别。这物质的身体是必朽坏的、羞辱的、软弱的。新的身体是不朽坏的、荣耀的、强壮的(42—43)。他以Psychikon(『血气的』)与pneumatikon(『灵性的』)概括二者的差别(44节)。我们不可按字义翻译PSy-chikon。虽然Psyche可作『魂』解,但此字却常指人天然本质的全面性,这也正是此处的涵意。Psychikon soma是『天然的』(KJV)或『物质的』(RSV)身体,能适应今生的生存。此词当然不是指一种以Psyche为本质的身体。复活的身体将是pneumatikon,这并非以Pneuma(灵)为其本质,而是指能适应pneuma(灵)的一切生活,即神的pneuma。
我们也可从其他经文得到这观念的回应。将生命赋予这必死身体的是圣灵(罗八11)。我们如今对圣灵的经历是一种开始的『凭据』(arrabon),证实这必死的身体最终必为复活的身体所吞灭(林后五4—5;亦见弗一14)。保罗视将来身体的得救,为全备的末世收成(罗八23),他又称圣灵为这末世收成初熟的果子(aparche)。因此,保罗所谓『灵性的身体』,与物质的身体保有某种真实的关连,但与这物质的身体不同,因它已被圣灵改变,像复活耶稣荣耀的身体(腓三21)。物质的身体是属土的,如同亚当的身体一样;灵性的身体将是属天的,如同基督的身体一般(林前十五45一49):但仍然是身体。
保罗提到圣徒复活时,不能不与基督的复活连在一起。那使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大能,也同样必使他的子民复活(林前六14 ;林后四14)。基督的复活,本身就是最后复活的第一个行动,也就是末世复活收割中的『初熟之果』(林前十五20)。可见保罗仅仅关心『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帖前四16)之复活。在保罗的书信中并没有论到那些未与基督联合之人(不得救的)的复活。不过路加在徒廿四15,引证保罗曾断言死人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其实我们可以如此相信,因保罗的教义,确定人都要面对审判(罗二6—11),只是除了基督徒外,保罗并未提及其他人复活的时间、或复活的本质。他也未论到不得救者死后的光景,甚至在书信中,也未提及阴间。
基督一来,马上就有复活的事(帖前四16;林前十五52)。那些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将必比仍存活的先改变形像,那些『活着还存留到主降临的人』必不会比已睡了的人占上风(帖前四15)。不过,已死的与仍存活的,都要改变形像(林前十五51)。至于那仍存活的,仿佛在会朽坏的身上穿上(ependusasthai,林后五4)复活的新身体,却没将原有的放下。这就是保罗所谓教会『被提』的含意。还存活的信徒复活后,马上『被提』,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是保罗很生动的表达方式,用来表明存活的人从软弱、会朽坏的、属物质状态的身体,忽然改变成强壮的、不会朽坏的、属于来世新境界的身体的情形。复活是从会朽坏的生命,进入不会朽坏之生命的记号。而最重要的句子是,『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17节)。
当保罗说,『我们不是都要睡觉(死)乃是都要改变』(林前十五51),他乃是指被提的事,即仍存活的圣徒要改变形像。因他在前一节强调『血肉之体,不能承受神的国,必朽坏的,不能承受不朽坏的』(50节)。在这句子中,保罗很可能是指那些活着还存到主再来的人不必经历死味,就可穿上复活的身体。保罗称这件事为『奥秘』(51节)——即指主再来时,活着的与已死的要马上改变形体的启示。
审判 虽然保罗常提及审判的事,却未曾像他处理复活一样,发展这教义。他提到一些人是『为自已积蓄忿怒』就是神彰显公义审判的那天所要发的震怒(罗二5)。那日,神要借着耶稣基督审判各人的隐情(罗二16)。其他关乎审判的经文如下:罗十三2;林前十一32;罗三6;林前四5;帖后二12;提后四1等。圣徒也要佐助神审判世界,甚至审判天使,但情形如何,却未加以阐明(林前六2一3)。
有关审判,罗二章是最详尽的经文。审判的日子必来到(罗二5 ),那时神要按人自己所作的审判各人。行善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作恶的,就以忿怒报应他们(6—10节)。再者,人也要按着他们所领受的光照受审判。所有的人都能从宇宙万物中得启迪,而认识真神的存在,且单单敬拜他(罗一18ff)。致于犹太人,他们要按律法受审判(罗二12),而那些没有神律法的人,要按神刻在他们心中的律法受审判——即按着良心受审判(14一16节)。虽然理论上,这些经节显示在审判的日子,人可以借着善行站立得住,然而保罗明确地指出,人并没有按照所知道的去行。外邦人扭曲了自然启示的启迪(罗一21ff),犹太人也不遵循律法行事(加三10—12)。然而,神以他的恩慈,借着基督的救赎,为人预备了救恩之道,因此最终的审判,就是以福音为根据(罗二16 :帖后一8)。神最终的审判必是绝对公正,毫不武断的。
在保罗的审判教义中,有另一重要的要义。在审判教义中,可发现已实现的末世经历与未实现的末世事件之间的张力。称义是末世事件,却也是已实现的经历。称义的意思,即按审判者所赞许的决定,因基督的死,正式向信徒宣判无罪(罗三21—26),以致因着现今称义的地位,我们得以免人审判之日的震怒(罗五9)。
虽然如此,审判仍是一个末世的事实,连信徒也不例外。我们所盼望的义(加五5),就是在最后审判中的罪得赦免。『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林后五10),也就是要站在神的台前(罗十四10,RV,RSV)。不过,因为在基督里被称为义了,对在基督里的人而言,审判之日就不算为恐怖(罗八1,33--34)。然而,信徒却要按所做的工受审判。我们的一生要在神的眼前赤露敞开,各人要领受一生所做诸事的报赏,不论他毕生是好或坏。这种审判被视为『非定罪的宣判,乃是价值的评鉴』,不在于定罪或赦罪,乃是根据基督徒一生是否过得有价值或过得无意义,而领受赏赐、或蒙受亏损。保罗在林前三12--15详述这审判的原则。虽然他在此是指基督徒领袖的工程而言,但其原则却适合每一位信徒。人只能将永久的工程建筑在耶稣基督上面,他是唯一的根基。然而,并非所有工程的品质都一样,有人用金、银、或宝石建造;有人却以草、木、禾楷,建筑无价值的房屋。保罗显然是随意引用这比喻,这些原料并不常用在早期的建筑上。他特地用这个极端的比喻,将无价的工程与没有价值的工程作一对比。一些基督徒所过的是没有价值的人生,他们的工程如同草、木、禾楷,将为审判的火所烧毁,结果一生的日子没有什么值得存留。但这并非指救恩而言,因『自己却要得救』,乃是指他要失去『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的赏赐。那些忠心多结果子的,将要因他们的爱心与热忱得赏赐。但保罗未指明赏赐的内容。这审判有一原则:救恩虽然全是在乎神的恩典,然而毫无疑问的,在神的面前,基督徒必须为今生的实质生活负责任。
终极成全 神救赎计划的目标,就是要使被罪与邪恶破坏的宇宙得到复兴,包括人可感受到的层面、属灵的境界(弗一10),以及自然界本身。神最后要借着基督,使万物与神和好(西一20)。万物本是借着基督造的,且是为他而造的(西一16),因此基督最终要在凡事上居首位,享受他应得的地位(西一18)。这个因背叛与冲突所分裂的宇宙,将要呈现和平的气象,与造物主和好。这末世的和平,是借着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而成就的(西一20)。保罗领会基督的死,已胜过了邪恶的权势,虽然他未加以解释。他也认为,最后末世的和平就是十字架上凯旋延伸的结果。
其他经文也强调万象和平的事。伟大的『虚己颂』(腓二6一11)指明耶稣如今就是被高举的主,且因他被高举,万膝要向他跪拜,万口必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二10一11)。在基督的统治下,任何背叛的意念都无能立足。
林前十五章也断言,基督最后要征服一切敌对的意念:彰显他统治万有的权能。他要为王治理(basileuein)万有,直到他把一切仇敌都制服了,而最后的仇敌就是死(林前十五25)。当他将一切敌挡的属灵权势制服了,就把国交与父神(24节)。由于保罗强调耶稣今已被高举,在父右边掌王权(弗一20一23;腓二9),因此我们必然想到,基督从升天时就开始为王。主与王是互相交替的观念,表达基督尊贵的统治权。在这段经文中,他的统治权以其复活为基础。
最后的复兴也包括这物质的世界。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众子显现出来;因为那时,他们将经历身体之得救,要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自由(罗八19一23)。虽然保罗未加以阐明自然界蒙救赎的真理,但其中却含有很深的圣经神学。自然界从邪恶与败坏中得救赎,是身体得救赎的推论。旧约的先知不断以世界得赎的观点,描述神所要建立的国度(赛十一6一9;六五17一25),新约也同样含有这神学的概念。受造之物并非邪恶而须加以规避。以人的身体而言,它也是神的创造。人并非因为他是受造之物而有罪,而是因为人悖逆神的缘故。在最后终成时,整个人类以及人所属的世界,必要脱离邪恶的咒诅。
有些解释家视最终的和平为『宇宙的归乡』;这是以宇宙凡有知觉的受造物(包括人类与天使)得救赎为观点而解释的。如果要断章取义,的确可由西一20得这解释。然而,宇宙的和好,是指各处都恢复和平气象,宇宙万物都承认基督的王权(腓二10—11),这并不能与宇宙的得救等量齐观。在保罗的末世观中,含有一个无可逃避的严肃问题,就是到那时,仍然存着某些反抗的意念,在基督的制服下,虽不甘心,亦不得不向基督的统治降服。保罗没讨论基督将如何处理他们,他只是概括性地提及而已。
保罗这样形容那些不信服基督福音的人,最后的光景是『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帖后一9;见帖前五3)。当神彰显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时,这些悖逆、刚硬、不肯悔改的人,就要面对平素为自己所积蓄的神的忿怒,因为这是神震怒的日子(罗二5,8;见五9;帖前一10;五9)。保罗也用灭亡(apollumi)的观念,形容不得救者的命运,这不只是目前的光景(林前一18;林后二15;四3),也是将来的判决(罗二12;帖后二10)。这种末世的判决也就是沉沦(apoleia,腓三19;罗九22),含有死亡的意味。而死亡的完整涵意,是罪的刑罚(罗五12;六16,23)。死虽常指肉体而言(罗八38;林前三22),然而这词有更广的涵意,尤其以永恒的生命与死亡作为对比时,就更显示死亡有更深长的涵意了(罗六23;七10 ;八6 :林后二16)。死是今世的事实(罗七10f;弗二1)也是将来的命运(罗一32;六16,21,23 ;七5)。而最主要的概念是在神的国实现时,被拒不得见主面(帖后一9),以致不能享受与主同在的生命福份。当保罗引用这词时,很清楚地表明在最后的审判中,将会有一个很恐怖的判决,是罪与不信者公正的报应。但保罗并未提到这判决所涉及的种种。
无论如何,对作恶者的审判,并不是最终的目的,而是神在地上建立他的国度中,所必须采取的行动。神已经尽力引人归向他,人若弃绝他的意愿,就必须面对他的审判,因为神最终不能容纳与他圣洁旨意相抵触的事物。神的目的是要人蒙召而心悦诚服在他的统治下,好叫神最终『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林前十五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