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

注释:


  3.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 保罗以聪明合宜的态度指出两方面的错误。那些比较刚强的有这种错:他们轻看甚至于讥笑那些被琐屑的顾忌所缠累的人,以为他们是完全出于愚蠢的迷信。反之,后者却也不能免掉批评的错误,又定他们所不知道的事为有罪。他们偏狭的意见与行动,使他们以为凡与他们自己的意见相反的就是邪恶。因此保罗警告前者不要轻视人,又警告后者不要太多顾虑。他所给的理由是对两者都相宜的,因他所说的:"当你看到一个人因认识了神而得了光照,那么足以证明他已被主悦纳。所以你若轻视或论断他,你就是拒绝那位神所已经收纳的弟兄。"这话对两方面来讲,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