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1)

注释:


  3.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 正如以前一样,保罗连一点点的荣耀都不归给犹太人,虽然他们仅以外表的印记自夸,所以如今,他仍然主张论到"(割礼的)印记之性质,及其能力与效果,不因犹太人的无操守和不信而废掉。"保罗先前已经暗示,不拘在割礼的印记上包含何等的恩惠,但由于犹太人的忘恩负义也就完全毁灭了。如今他为了应付人的异议,所以事先问一个问题,这样我们对这事的意见如何呢?保罗的这种说法,就是拉丁人所谓之"默说法"。因为他是辞不达意(所说的不如他心中所想的)。若说:"国民的大部分都废弃了圣约"不为不真实;但这是刺激犹太人的耳朵,所以保罗把他言论上的锋锐稍微减轻,只提到一些人。
  他们的不信 这里所用的希腊文原意是"使之无效"的意思,这个意思对本节经文最为合适。保罗所论的是"人的不信不能妨害神信实的坚固与安定。""神真实的果效与成就,在人里面也不能被妨碍。"所以这意义有如下列:"既然大多数的犹太人是违犯圣约的,但能否因为他们的不诚实就被废弃,以致不生效果呢?"对此问题他回答说:"神的真理不能因人的邪恶而失掉其坚固不易性。"所以虽然大部分的犹太人都废弃了神的圣约且践踏之,但其功效与能力仍然存在,虽不能在所有人身上,但至少也在犹太人身上。所以这句的意思是主的恩惠和祝福,叫他们永远得救的能力仍在他们身上生效。但惟有凭信心接受这应许时才能如此。这样在圣约的双方得以坚固。他的意思是说,在犹太国民中总有继续相信此应许的人,他们还没有离弃圣约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