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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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
当罪在我们心中获得了治权之后,我们身子的各部,立刻都同时受到罪的辖制。所以保罗在此特别指出被罪治理的恶果,为要使我们晓得若想要卸脱罪的桎梏,我们当采取什么行动。保罗称我们的肢体为器具,所用的乃是军事上的比拟,他似乎是说:一个军人的兵器,应时时准备就绪,以致于在军官颁下命令时,可以立刻使用;因此,基督徒也当视他们的肢体为属灵战争中的兵器,他们若没有正当地使用他们的肢体,就等于是在服事仇敌。但基督徒既已立誓要事奉神与基督,就当遵誓而行。因此他们也应当避免与罪的阵营有任何交往。凡以肢体犯各种邪淫之罪的人,就是被仇敌撒旦所利用的人,这样的人都应当晓得他们并没有权利自称为基督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