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

注释:


  19.我……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 保罗在语气或语法方面乃是照人的常话说,然而他所讲的内容仍是神的信息。照样,基督自己在约翰福音三章12节中讲论属天的奥秘时,也说:"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基督虽是讲到属天的事,但为了要使普通的人都能明白而了解,所以祂并不用深奥的辞藻来讨论祂的题目。使徒保罗也是如此,以简单与概括的话,来指出诬蔑者的错谬与邪恶,因这些人认为作基督徒所获得自由,乃是他们犯罪的执照。保罗同时也使信徒们看到,如果基督所赐的属灵恩惠,及不上属世的自由在他们身上的影响力,那么就是说神的工作毫无功效了,这种态度因此也就是侮辱神的工作。保罗乃是如此说:"若以罪与义来作比较,你们可以看到义的力量比罪更大,更能吸引我们去事奉神。但是为了你们的软弱之故,我不提及这一点,显出我是宽容你们。但你们至少要行下面的一件事--就是你们行义当比犯罪更热心。"保罗在此避免叙述他全部心意,为的是盼望读者能了解他的弦外之音。然而他所要说的话,虽然并没有完全表达出来,但他乃是勉励读者们要更顺服义,因为行义究竟比犯罪更有价值。
  你们……将肢体献给 这里乃是说,以前将肢体献给罪并顺服罪的人,是多么地可怜!因肉体的败坏,使他们受罪所辖制奴役。但现在他们既将肢体献给义,就更要热切地来顺服神的命令,又当使现在所行的善,更胜于以前所犯的罪。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7节中,也将污秽与圣洁,作为对比,所用的次序虽然不同,但意义却是一样。
首先,保罗认为罪有两种--即不洁与不法。前者是与贞洁或圣洁相对,后者乃是指损害别人的行动。保罗两次提到"不法",但两次的意义却不相同。第一次乃是指抢劫、虚伪、伪证,以及各种过犯;第二次却是指人类普遍地败坏。他似乎是说:"你们行了各种邪恶的事,使你们的肢体被玷污,有如让不法的国度行在你们中间。"义在此乃是指善行的律则,义行的目的乃是要得以成圣,因此,信徒可以将自己献给圣洁,而事奉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