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

注释:


  20.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 保罗第一次述及前面提到过的,罪的桎梏与义的轭之间的分别。罪与义是完全相反的,因此任何一个人若事奉这个,就不能事奉那个。保罗再一次将两者加以比较,但我们若加以各别地研究,就更能了解两方面所产生的不同果子。我们对于所讨论的题目,若加以比较,就会更明白其特性。保罗在此就是将罪与义放在一个相对的地位上,将两者相反之处让我们看清楚之后,我们可以从那一方面期望那一种果子。
  我们应当特别记得,保罗的论点完全是基于两者绝对相反的性质。"当你们作罪的奴仆时,你们是与义完全脱节的。然而现在的情形却完全倒转了过来,因你们已从罪的桎梏中得了释放,故你们目前的责任乃是当事奉义。"保罗所说的,不被义约束了,意思乃是指那些未曾受到制裁的力量,以及未被促使来事奉义的人。从另一方面来讲,就是想有肉体的自由的人,是不会来事奉神的,反倒是在魔鬼的权势之下。因此,肉体的自由是可鄙又可诅的自由,因为是未曾受到约束的自由,也可以说是疯狂的暴行。这种自由会制服我们,至终叫我们灭亡。